(來源:星洲網)
適逢選舉季節即將到來,社區居民應該化被動為主動,先行組織、動員及團結社區,自主擬定社區改善企劃書或訴求備忘錄,並在競選期間將之遞交給候選人。居民亦可以在臉書直播或媒體記者面前要求候選人做出適當的承諾。畢竟,這是少有居民能夠當家作主,享受「人民才是真正大老板」的時光。
【文/丁傑隆】
想為自己居住的社區帶來改變,提升生活素質,卻不知道從何處著手與開始?捷運站距離自己的住家近在咫尺,卻缺乏人行道或行人天橋銜接,又應該如何爭取?住宅單位毗鄰高速大道,亦不知如何隔絕交通噪音?上述問題可以先從人民代議士的選區撥款談起。政壇上有許多打著「改革」、「透明」和「進步」旗幟的國州議員,但是若談論這些議員每年從政府所獲的選區撥款數目、分配方式及獲得撥款的對象,卻仿佛政治圈里的大黑洞一般,沒有議員想主動談及。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相關事項也缺乏公眾和民間團體的關注。
只有非常少數的議員願意且主動將之公開。例如,民主行動黨泗巖沫(Segambut)國會議員楊巧雙和人民公正黨梳邦(Subang)國會議員黃基全便是其中之一。而二〇〇八年政治大海嘯之前,最早在網絡上公開選區撥款使用動向的人民代議士則有馬華公會班登(Pandan)國會議員翁詩傑和梳邦再也(Subang Jaya)州議員李華民。
以楊巧雙的議員辦公室為例,其於二〇一七年擔任雪蘭莪州議會議長兼梳邦再也州議員期間一共撥出RM1,127,409.93的款項。其中占比最大為基礎建設(25%)和居民組織(25%),其余則撥給非政府組織(19%)、社區活動(17%)、教育(6%)、福利(4%)以及其他(4%)用途。「基礎建設」和「居民組織」加起來共佔總撥款的一半,這些款項最終將流向選區內的各個社區;「基礎建設」撥款涵蓋各社區公園健身器材采購、興建腳踏車道、提升人行道、興建社區涼棚、修覆籃球場設備等;「居民組織」撥款的對象則包括區內合法注冊的居民協會(Persatuan Penduduk)、睦鄰計劃(Kawasan Rukun Tetangga)以及分層地契聯合管理層(Badan Pengurusan Bersama),如組屋和公寓。
「非政府組織」撥款的對象主要為選區內的宗教機構,如清真寺、教會、興都廟、華人神廟和地方盂蘭盛會組織,其他機構則包括:福利、商業、運動、聯誼、青年、婦女和文娛性質的非政府組織;「社區活動」撥款主要充作議員對選區內各大小型活動的支持和贊助;「教育」撥款大部分使用於弱勢社區的免費補習和各校家教協會;「福利」撥款則用於選區內較為緊急的災黎安頓和弱勢病患醫治。
(來源:風采)
民生服務必為先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選區撥款都是屬於少過RM20,000的小額撥款,只要經過審批單位(如縣土地局)審議和批準,即可在最短時間內直接頒發支票或委任承保商,而無需經過冗長的公開招標程序。換言之,申請撥款是最容易為社區爭取資源的管道之一。社區里的任何組織或單位代表想要落實任何好建議或想法,不妨將信函、企劃書等書面文件呈交到相關選區的國州議員辦公室。而選區撥款是以一年為周期劃分,申請者於每年一月提出申請為佳,以免年尾撥款所剩無幾。大選年則擔心申請程序途中改朝換代。
當然,如果是屬於其他層級政府的業務範疇,例如:馬路鋪設、溝渠修補、公共衛生、樹木修剪、休閒公園保養等,必須回到相關政府單位提出申請。選民可以委托當地議員代為轉達,但是此業務撥款和議員選區撥款並不能重疊。其他更大的社區基礎建設項目,例如:防洪工程、翻新公共住屋、馬路拓寬、增建人行天橋等,則需要請議員把聲音帶到州政府或聯邦政府層級做決定。
至於那些常常告訴選民「國州議員不是處理溝渠小問題」,進而拒絕居民請求的人民代議士,選民大可以在選舉時用選票將其撤換。縱使是問政表現傑出的議員,如楊巧雙和黃基全也不會忽略社區民生服務。而議員必然有地方政府官員的聯絡方式,只要傳簡訊或書信通知,即可傳達馬路修補和溝渠維修這類小請求。因此,問題的關鍵並非國州議員是否主管地方政府,而是議員是否把社區居民的大事放在心上。更何況,政府早已提倡「求助有門」(No Wrong Door Policy)政策。所謂「不論管道千百條,工作效率最重要」,不是屬於自己的業務,也不應該第一步就斷然拒絕。面對那些經常強調國州議員不該看溝渠,應該把焦點放在議會問政的人民代議士,選民應該檢視其辦公室人員編制,究竟是著重民生課題還是政策擬定。事實上,大多數議員辦公室在我國既有的政治結構下,雇傭的人事都偏向民生服務為主,並且透過開設「服務中心」或「社區中心」處理大大小小的公共投訴事宜。
(來源:共享空間)
發揮社區自主力量
倘若申請者的撥款遭到拒絕,首先可以要求議員辦公室說明拒絕理由,或可改善之建議。當然,任何提出選區撥款申請的組織團體必須是合法注冊,並且在該區具有正當或代表地位的。相關申請需要充分說明撥款的用途、分配及公共效益預估。如果居民認為自己的提案建議有利社區和公共利益,卻遭到議員忽略,也可嘗試動員居民一起參與簽名運動,收集足夠數量的居民簽名,再提呈給相關議員。申請者也要確保相關辦公室注明公務書信來往的簽收日期,以便日後追溯和厘清責任。
如果議員仍然沒有回應,也可嘗試召開記者會,借助媒體的力量說明事情的重要和緊迫,發揮媒體第四權向人民代議士施壓。倘若是涉及長期和巨額撥款的計劃,例如:防洪工程等,選民一方面可要求議員定期舉辦「市民對話」(town hall meeting),並邀請所有單位機構做跟進和匯報。另一方面則需要不斷施壓議員把聲音帶進議會,向執政團隊提出問題,並且要求議會白紙黑字記錄在案,完成議員的基本工作。
適逢選舉季節即將到來,社區居民應該化被動為主動,先行組織、動員及團結社區,自主擬定社區改善企劃書或訴求備忘錄,並在競選期間將之遞交給候選人。居民亦可以在臉書直播或媒體記者面前要求候選人做出適當的承諾。畢竟,這是少有居民能夠當家作主,享受「人民才是真正大老板」的時光。
丁傑隆 |
自由撰稿人,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畢業,曾任雪蘭莪州安邦再也市議員(2018-2020),目前從事建築和室內設計。 |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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