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New Straits Times/Fathil Asri)
自由並非全有或全無,而是經歷幾代人用血汗爭取,今人才能享有不同程度的自由。即便如此,我們也不應滿足於不受阻撓或干涉,只要宰制依然存在,一切自由都可能急速萎縮以致蕩然無存,扼殺民主社會的發展。柏拉圖已經提醒我們,拒絕參與政治的人,將被更糟糕的人統治。一切都掌握在我們手中,在我們的每一個决定和舉動,也在勇於批龍甲、搏虎頭的鐵腕空拳。對付破壞,最好的答覆就是建設。
※本文爲「林連玉公民權褫奪案六十周年」系列文章之一,特輯主題是「林連玉精神與公民社會」,由林連玉基金組稿。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林連玉基金及當代評論立場。
【文/馬俊泓】
自由非免費(Freedom is not free),這句話淺顯易懂,卻不是所有人都明白其中深意。即便馬來西亞如今擁有相對完整的憲政民主制度,人民在各方面的自由度依舊未見起色。二〇二〇宏願年已是慘痛的過去,馬來西亞非但未躋身先進國行列,甚至還處於民主倒退、威權復辟的轉型陣痛期。新聞媒體在現代民主社會中扮演的角色,係作爲一種政府三權(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以外的第四權組織,用以監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權。新聞和言論自由與否,亦可作爲參照一國自由度的指標。
國盟政府執政後,强力打壓、管控媒體,馬來西亞在二〇二一年的世界新聞自由排名因此下跌十八位,排在第一一九名,情况不容樂觀。究竟我們距離自由有多遠,還有什麽可做?茲援引哲學中有關自由的三種概念,審視大馬媒體與「自由」的距離。
不受阻撓的自由
英國政治哲學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認爲,所謂自由就是不受阻撓(non-frustration)。所謂阻撓,就是想要的那個選項,因他人或外力以至無法實現。不受阻撓則是說,有辦法做到想要的那個選項。對霍布斯來說,自由只取决於想要的那個選項是否可行。
(來源:IFEX/Reuters/Lai Seng Sin)
回到媒體的語境,我們可以設想,若馬來西亞媒體都是政黨機關報,作爲政府的宣傳機關,僅需專注報道無傷大雅、歌舞昇平的內容,自然不會遭遇政府「阻撓」,就能享有霍布斯所謂不受阻撓的自由。但是,如此媒體環境能孕育出一個健康的民主社會嗎?顧炎武曾言:「天下風俗最壞之地清議尚存,猶足以維持一二。至於清議亡而干戈至矣。」若我國媒體淪落至斯,清議之風蕩然無存,固然可以獲得不受阻撓的自由。然而不受監督與制衡的政府,必將手握絕對權力因而絕對腐敗。
不受干涉的自由
另一位英國政治哲學家柏林(Isaiah Berlin)則批評霍布斯的自由觀,認爲自由不只取决於想要的選項是否可行,而是可能的選項未受阻礙。他以「門」比喻選項,主張一個人的自由取决於有多少道門開著,開了之後又有多少路可以走。這就是他提出的自由作爲不受干涉(non-interference)。所謂干涉,是指他人奪走一些原本開放的選項。就媒體而言,干涉方式包括直接和間接對媒體施壓、威脅,審查新聞內容。
譬如去年七月,《半島電視臺》因拍攝一支紀錄片,指控馬來西亞政府在對抗新冠肺炎期間惡待無證移民後遭警方調查,該紀錄片的孟加拉籍受訪者拉央卡比(Mohd Rayhan Kabir)也遭遣返回國。又如總檢察長依德魯斯(Idris Harun)同年六月十五日入禀法庭,指控五名《當今大馬》讀者留言「貶低」司法體制,因而起訴《當今大馬》及總編輯顔重慶「藐視法庭」。今年二月,聯邦法院宣判《當今大馬》藐視法庭罪成,重罰五十萬令吉。由此可見,《半島電視臺》和《當今大馬》毫無免受干涉的自由,因其報道的「門」已被關閉,普羅大衆的知情權也遭干涉。但是,設想今日這兩家媒體都開始自我閹割,選擇不報道政府惡行,審查讀者留言,也因而避免政府干涉,我們會認爲這些媒體享有了完整的自由嗎?
不受宰制的自由
承上所述,即便政府選擇不干涉、不阻撓媒體作業和新聞內容,但其作爲在領土內合法壟斷暴力的實體,媒體依舊得在國家機器的陰影下運作,政府隨時可以插手干預。故美國政治哲學家佩迪特(Philip Pettit)認爲,柏林對自由的理解仍然有所不足,因爲上述這種不自由即體現佩迪特認爲的「自由是不受宰制」 (freedom as non-domination)。所謂宰制,是指有能力任意干涉。任意干涉則指能够毫無代價,或以些微不足以嚇阻的代價,讓別人失去原有的選項。自由作爲不受宰制,是指沒有人有能力任意奪去你原有的選項。
顯然,馬來西亞媒體無此不受宰制的自由。無國界記者在題爲〈回到騷擾、恐嚇和審查〉的簡評中提醒,「政府可以依靠嚴厲的立法手段來壓制媒體自由,其中包括一九四八年《煽動法令》、一九七二年《官方機密法令》和一九九八年《通訊和多媒體法令》。根據這些值得徹底改革的法律,當局對出版許可證有嚴格的控制,記者可能因煽動罪被判處二十年監禁。」即便是政黨控制的報章如《星報》、國營電視(RTM),只要報道內容不合政府之意,旗下新聞從業員依然面對警告或開除的風險。由此可見,這些惡法就像懸掛在馬來西亞媒體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The Sword of Damocles),是政府對媒體無形的宰制。只要頭頂上的劍一日未除,媒體就一日沒有免受宰制的自由。
馬來西亞媒體面臨的阻撓和干涉無日無之,其根本原因就在於政權爲了控制人民而宰制媒體。若想要擺脫宰制,人民首先必須時刻監督政府,積極參與社會與政治活動,著手建立完整的憲政民主體制,廢除各種鉗制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惡法。另外,新聞從業員應以「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站在權力與權威的相對位置理性批判,避免國家機器馴服它的制衡者。如今科技巨擘的數位霸權日益嚴重,欲在網絡世代爭取自由,更要嚴防網絡媒體對日常無孔不入的滲透,時刻警惕監控資本主義的蔓延,以免媒體自身與怪物戰鬥時,成長爲不可控制的怪物,最終吞噬人民的自由。
總括而言,自由並非全有或全無,而是經歷幾代人用血汗爭取,今人才能享有不同程度的自由。即便如此,我們也不應滿足於不受阻撓或干涉,只要宰制依然存在,一切自由都可能急速萎縮以致蕩然無存,扼殺民主社會的發展。以上提及的三種自由觀,可用以觀察馬來西亞媒體與自由的距離,以及吾人應上下求索的方向。自由既非免費,究竟從何而來?絕非「自由」地不問世事,躺好躺平明哲保身。柏拉圖已經提醒我們,拒絕參與政治的人,將被更糟糕的人統治。一切都掌握在我們手中,在我們的每一個决定和舉動,也在勇於批龍甲、搏虎頭的鐵腕空拳。對付破壞,最好的答覆就是建設。
※ 馬俊泓,馬來西亞新紀元大學學院中國語言文學系學生,二〇二一年「林連玉青年公民學程」學員。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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