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民主社會的形成與維繫,需要各個不同群體之間的相互信任,而道德倫理的訴求對象也應是跨圈子的、普世的,負責任不分「自己人」或「別人」,正如當一方倡導公平教育機會時,其訴求對象是人人均應享有受教育的自由。唯有跨圈子的普及道德觀(generalized morality),才是當代經濟制度良好運行的必然條件。
文/黃錦榮、黃玉琪
以工業生產為基礎的現代化浪潮,在二戰以後席捲東亞,創造了日本神話與東亞奇跡;而中國在改革開放、尤其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經濟發展更是勢如破竹,不可阻擋地邁向現代化。世界銀行在2008年發佈的成長報告中,認定13個實現永續且普惠性增長的經濟體,其中9個來自東亞及東南亞,即我們熟悉的日、韓、中、港、台及新、馬、泰、印,這些經濟體如今合計超過全球購買力平價GDP的30%。
由於日、韓、中、港、台皆屬儒家文化圈,而華商也是東南亞經濟的主幹,人們難免會問:東亞經貿的強盛,是否正是儒家文化使然?薩繆爾·亨廷頓也曾說過:「韓國人注重節儉、勤勉、教育和服從紀律。加納人卻不一樣[1] 。」 言下之意,是文化差異解釋了經濟表現的差異。李光耀1994年接受法里德·扎卡里亞(Fareed Zakaria)訪問、刊登於《外交事務》時,談及「亞洲模式」也指出,東西方最大的差異在於:社會關係對前者而言是家庭的延伸,對後者而言卻是各自獨立運作的[2] 。
正是在探討文化對經濟發展影響的這一大背景下,儒商作為儒家文化與現代企業管理的載體也在當時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何為儒商?
我們今天所理解的儒學,更多是杜維明歸類為儒學發展第二期的宋明理學[3] 。宋明理學嚮往「內聖外王」,主張唯有體悟內在於萬事萬物及人性之中的「天理」,方能掌握「天理」在人間社會制度中的具體表現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道德規範,所以儒家倫理傳統向來以「私」推「公」,對儒商的理解自然也是如此。
自明清「棄儒就賈」現象普遍化以後,商人多從士人中來,士人也往往出身商賈世家,因此商人對自身的價值取向及所處社會有著主觀認知,並在商業活動中展現儒家倫理的影響。這正是儒商之所以為「儒」的第一重含義,指的是文化商人,能將儒家的核心價值從個人修養推向社會。
既然儒商乃「商」與「士」的結合,那麼儒商也必須懷有余英時所強調的士大夫精神,關注公共事務,僅憑理性向社會發聲[4] 。這也與杜維明將儒商視為企業界的公共知識分子、關切政治、參與社會的觀點相契合[5] 。儒商不僅止於主觀意識上關心國家政治、參與社會、注重文化,被動地符合當下的政治要求與社會規範,「士魂」的意義,還在於對政治及社會的理想格局有所自覺,認知自身入世對政治與社會的影響,進而付諸行動。
所以「儒」的第二重含義,就是「入世」的士大夫商人。張德勝及金耀基所謂的「儒人」,亦是以意識模式與取向模式加以界定,而意識模式所強調的個人道德意識中,也包含了「商」與「士」之德[6] 。
既然「儒」之精神,既指儒家倫理價值,也指士大夫的入世精神,儒商的存在就必須符合兩個前提:儒家倫理普遍而言依然是家庭所倡導的價值觀;以及「入世」須如康德所描述的「理性的公開運用」一般,「必須始終是自由的,而且唯有這種(自由)運用能在人類之中實現啓蒙[7] 。」
想要進一步理解儒商於現代社會是否有存在的可能性,我們就得直視兩個問題:儒家倫理價值是否依然普遍存在?以及「入世」是否受現實政治制度及社會規範的約束?

此儒非彼儒?從數據看各地儒家倫理價值的異同
孟子於《孟子.離婁章句上》有言:「人有恆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可見儒家傳統社會是一種”個人-家庭-社會”的三階模式,而家庭則是一切社會關係的根本。
又如馮友蘭所言,「家庭制度過去是中國的社會制度」,其中「父子、兄弟及夫婦」皆屬家族關係,而「君臣及朋友」也可按父子及兄弟的關係來理解。既然社會關係皆由家庭延伸而來,那麼家庭關係自然具有優先性[8] 。
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篇第六》),孟子也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說法(《孟子.梁惠王上》),所以儒家的仁愛有近遠之別,親疏之差。
若跳脫文本解讀,從《2023全球價值觀調研》來看實際情況,結果往往複雜得多,其中部分數據甚至對儒家倫理價值提出了直接挑戰。第七回《全球價值觀調研》於2017至2022年期間,在66個國家進行了同樣的問卷調查,其中就包括中、日、韓、港、台、馬、新。當中有一道關於社會資本及信任的題目,問的是:「您對以下來自不同組別的人員,是完全信任、有點信任、不怎麼信任,還是完全不信任?」

注:(樣本數)中國(3036)、香港(2075)、日本(1353)、馬來西亞(1313)、新加坡(2012)、韓國(1245)、台灣(1223)。
資料來源:世界價值觀調查2023
如圖一所示,家庭毋庸置疑仍是儒家倫理中最核心的社會單位,因為近乎100%的受訪者都完全信任或大致信任家庭成員。但「老吾老」未必能推及「人之老」,因為近乎80%的韓國、日本及中國受訪者,都對不同宗教信仰或國籍的人完全不信任或大致不信任,而這些恰恰是儒家文化大國!反之,超過一半的新加坡、台灣、馬來西亞及香港受訪者,卻能完全信任或大致信任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看來開放及多元的社會,反倒才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得以實現的土壤。
最令人意外的是,圖二所示的儒家倫理圈的普遍價值觀,在如今的現代家庭眼中似乎已不值一提。

資料來源:世界價值觀調查2023
當各地受訪者被要求列出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受鼓勵學習的重要價值觀時,認為節儉是一種美德、值得重點傳授的家庭,比例一律不超過9%;而勤勉這如斯重要的儒家觀念,在日本、台灣及馬來西亞受訪者當中,比例竟僅有7%或更低,即便比例最高的中國,也不到15%。
至於用以維護「五常」關係的服從,各地比例皆不超過4%,而一般刻板印象中服從文化最嚴厲的日本和韓國,比例反而最低,分別僅有0.6%及1%。唯有禮貌及負責任,是各地受訪者一致認為重要、且必須教導的價值觀。至於以穆斯林為主、但宗教信仰多元的馬來西亞,以及民間信仰旺盛的台灣,則將宗教信仰視為家庭教育中重要的一環。
士大夫儒商普及化的一道高牆
羅伯特·普特南在其經典著作《使民主運轉起來:現代意大利的公民傳統》中講述了意大利中央政府在1970年代初進行制度改革,將權力下放給15個地方政府。既然同源同宗、地理環境相近,地方治理的效果本應趨於一致,結果卻大相徑庭。追根溯源,根本原因可追溯至12世紀,那些曾經組織自由城市的區域,因經歷過參與式民主,對公民合作及公共治理積累了深厚的社會資本,所以千年以後,同樣的制度改革在這些地區效果更佳[9] 。
以此為鑒,很難想象「士大夫精神」的實踐自由能不受政治制度及社會規範的限制。
如果信任的對象完全只能按人員之間的相互關係而劃分,家庭成員、同宗族血緣或同地區人員之間的信任,自然要比圈子以外強得多,所堅持的道德價值也就有明顯的「自己人」與「別人」的差異,那麼所謂的儒家道德,便僅僅是普拉托所謂的狹隘道德觀(limited morality)[10] 。
但一個民主社會的形成與維繫,需要各個不同群體之間的相互信任,而道德倫理的訴求對象也應是跨圈子的、普世的,負責任不分「自己人」或「別人」,正如當一方倡導公平教育機會時,其訴求對象是人人均應享有受教育的自由。唯有跨圈子的普及道德觀(generalized morality),才是當代經濟制度良好運行的必然條件[11]。
同樣地,士大夫儒商的存在空間,也需要以普及道德觀為基礎,否則儒商所推崇的道德倫理若跨不出自身圈子,其影響力也難以觸及社會各個層面,無法塑造集體價值認同,那麼儒商在專政體制早已無法自由獨立「入世」之余,在多元社會的民主體制也難免失去存在的意義。
[1] Huntington, S. 2000. 「Culture Counts」in Harrison, L.E. and Huntington, S. (eds.) Culture Matters: How Values Shape Human Progress. NY: Basic Books.
[2] Zakaria, F. 1994. 「A Conversation with Lee Kuan Yew」 Foreign Affairs (March/April) 73(2): 109-126.
[3] 杜維明:《東亞價值與多元現代性》(中國社會科學科學出版社,2001)
[4] Yü, Ying-shih. 2016. Chinese History and Culture; Sixth Century B.C.E. to Seventeenth Century, Vol. 1.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5] 如3。
[6] 張德勝及金耀基:<儒商研究:儒家倫理與現代社會探微>《社會學研究》第3期(1999),頁37-47。
[7] 伊曼努爾·康德:<答:「何謂啓蒙?」之問題>《聯經思想集刊》第一期(1988年),頁1-12。
[8] 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塗又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1985)。
[9] Putnam, R.D. 1993. Making Democracy Work: 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0] Platteau, J.-P. 2000. Institutions, Social Norm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cademic Publishers.
[11] Tabellini, G. 2008. 「Institutions and Culture.」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6(2-3): 255-294. 也見Alesina, A., and Giuliano, P. 2015. 「Culture and Institutions」.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53(4): 898-944.
黃錦榮 |
優大經濟學教授,從象牙塔走進政商及公共圈,力圖以經濟學術建構理性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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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大計量經濟學教授,為計量經濟學全國開班授課,致力推廣數據素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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