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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薛霏/能源轉型,轉什麽?

(來源:NSTP

人民身在這個轉變之中,因此也必須獲得參與其中的機會,才能將轉型過程中帶來的社會和環境沖擊降到最低。政府應該收集和聆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電力的經驗,以思考如何帶動人民一起轉型。而不是只聆聽部分業界人士的看法來擬定政策,用許多人民無法理解的政策流行語來敘述國家所需要的轉型,並且既定的認為需要提升人民的醒覺來參與其中。無疑,政府需要通過能源轉型帶來另一波以科技和綠色能源為主的經濟成長。但是,若政府不改變治理模式,以人為中心,能源轉型或許無法全面地落實。


【文/曾薛霏】

能源轉型已是全球大趨勢,各個國家都在致力增加能源組合中的再生能源比例,特別是簽署了《巴黎協定》的國家更有義務達成自主減碳承諾。在過去近二十年來,能源轉型已經滲入各個層面,無論是科技革新、投資基金、市場機製到綠色經濟都納入永續概念和實踐。馬來西亞也不例外。

二〇一一年,我國政府通過了《二〇一一年可再生能源法令》(Renewable Energy Act 2011),推出上網電價補貼(Feed-in tariff)政策,以比市價高的價格購買人民安裝太陽能模板或小型水力發電系統而生產的電力。二〇二三年八月杪,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推介的《國家能源轉型路線圖》(NETR)完整版,規劃出了政府於未來三十年的政策方向,以達到二〇五〇年凈零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更重要的是,此政策文件旨在向世界揭示我國邁向低碳社會的立場和態度,藉此策動政府內部、市場以及投資者策劃達成目標。

本文以能源轉型為切入點,為我國當前的能源策略和挑戰提供脈絡,並簡單討論人民在這些政策的角色。

(來源:BERNAMA

什麽是能源轉型?

能源轉型是指,從以化石燃料為基礎的能源系統,轉型至以再生能源和減少碳排放量科技為主之能源系統的結構性轉變。能源驅動著現代社會各個層面的運轉。因此,要從一種能源結構轉換到另一個新的結構也意味著社會各方面的運作需要改變。

能源轉型有幾個主要特點:

一、由科技革新引領。有別於可以直接使用的化石燃料,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和風能等需要通過科技產品來將之轉化為電力,並接駁到電網中。

二、數碼化。配合人工智能和大數據,能夠提高電網的效率以及平衡高峰時期的電力需求,同時可以使用數據提高能源效率。此外,區鏈塊(block chain)等數碼解決方案也可以用於「產消合一者」(prosumer,簡稱產消者)之間的買賣電力平臺。

三、彈性的系統。電網需要更有彈性,能夠接收各種不同的電源進入電網之中。同時,系統的組合需更有彈性,電力的生產和傳送需要搭配儲電系統如電池。

四、電氣化。社會的各個層面將使用更多電力,如原本由燃油驅動的車輛將由電力來驅動。

五、去中心。從電力生產、輸送已不再只由國家從上而下主導,而是由許多不同的社群參於進去。例如,消費者也可以成為產消者既發電也用電。電網也可以社區為中心獨立存在,而不需要接入國家電網之中。

這些特點呈現的是,未來的電力系統需要富有彈性。此外,電力的供應鏈和商業模式更需要富有創意的方案鼓勵大眾參與其中,因為能源轉型需要整個社會從上而下,再由下至上的參與。

誠然,去舊迎新將引發社會正義和環境問題。例如,政府須提升在化石燃料領域的工人技能,而不會讓他們失去生計;新科技必然需要金屬和稀土元素,如何減低開採其所帶來的環境破壞等問題。更別說,伴隨這些元素的分布、開採和生產而引發的地緣政治局勢轉變。

另一個隱藏在能源轉型背後的是土地使用的問題。許多再生能源需要在能源具有最大潛力的地方安裝,也需要較為寬廣的土地來安裝太陽能模板或風力發電機才能產出社會所需要的電力。而生物燃油等則需要土地種植所須的原料如棕油、甘蔗等來生產。如此必會出現食物生產和燃油生產競爭土地的問題。

(來源:BusinessToday

轉型策略和挑戰

馬來西亞的能源政策一直以來都以持續能源供應為首要目標,接著再來平衡價格可負擔以及環境永續的問題。從一九七九年推出第一份能源政策,到後來的燃料多樣化政策,都是為了減少對特定燃料的依賴,以更有彈性的平衡電力和燃料供求。

從《國家能源轉型路線圖》涵蓋的六大科技領域:能源效率、再生能源(特別是太陽能)、氫作為低碳的能源載體、生物能源(生物質、沼氣和生物柴油)以及碳捕捉、利用和儲存,就可以看出同樣的多元化思路。而五大橫縱的促成措施,包括融資與投資、政策和法規、人力資本與公正轉型、技術和基礎設施以及治理與實施則提供了落實轉型的大環境。

能源轉型路線圖最大的目的,是為了通過綠色科技的投資和發展,而帶動另一波的經濟發展,達到成為先進國的目標。

為了實現碳中和,該路線圖設定了二〇四〇年的目標,提高再生能源在我國的能源組合中的比例,使其達到高達70%。這意味著未來二十年中,我國需要增加許多太陽能計劃,如大型的太陽能發電廠,以及目前正在測試的浮動水上太陽能。另一個增加太陽能的方式便是在民眾的屋頂上安裝太陽能模板,而這需要人民的直接參與。

從前述能源轉型的特點中,我們可以看見人民在電力市場中扮演了產消者的角色,在區鏈塊平臺普及後,他們也可以將多余的電力售賣給其他用戶,成為一個零售商。然而,人民不應只是被設想為在電力買賣市場中的一員,也不僅僅是人力資源市場上販賣勞力和技能的一員,他們也是能源政策中非常重要的公民。能源轉型是要更換現今的系統,這意味著整個社會原有的能源系統也必須改變。

人民身在這個轉變之中,因此也必須獲得參與其中的機會,才能將轉型過程中帶來的社會和環境沖擊降到最低。政府應該收集和聆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電力的經驗,以思考如何帶動人民一起轉型。而不是只聆聽部分業界人士的看法來擬定政策,用許多人民無法理解的政策流行語來敘述國家所需要的轉型,並且既定的認為需要提升人民的醒覺來參與其中。

無疑,政府需要通過能源轉型帶來另一波以科技和綠色能源為主的經濟成長。但是,若政府不改變治理模式,以人為中心,能源轉型或許無法全面地落實。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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