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賓大飯店)
雖然中華民國在我國設領事館未滿十年(1964年11月26日至1974年5月31日),也不是邦交國層級的雙邊關係,但無可否認這仍是國民政府的重大外交突破,台北當局於1964年之前對「馬來西亞計畫」的支持與耕耘,是促使兩國建立領事關係的重要因素。
【文/杜晉軒】
2023年9月16日是馬來西亞聯邦成立60年。而國父、也是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提出將新加坡、沙巴、砂拉越組成馬來西亞聯邦之初,該計畫曾遭到部分國家反對,如印尼、菲律賓。印尼總統蘇卡諾(Sukarno)認為馬來西亞是帝國殖民主義的產物,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持附和印尼的立場,那麼當時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如何看待馬來西亞的成立呢?
隨著1949年國民政府退守到台澎金馬,中共建政,兩岸分治的格局確立,中華民國逐漸在國際外交舞台失守,許多原邦交國轉而承認中共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隨著英國在1950年承認中共政權,導致中華民國原在馬來半島的吉隆坡總領事館、怡保領事館、馬六甲領事館、檳榔嶼領事館陸續撤出。
不過,隨著1957年馬來亞脫離英國殖民獨立,而東姑阿都拉曼在國策上採取反共的路線,因此台北當局也試圖從反共的基礎上,尋求與馬來亞這新興國家建立外交關係。
(來源:當今大馬)
「承認」馬來西亞以爭取外交關係
東姑阿都拉曼提出「馬來西亞計畫」之初,之所以獲得英美等西方國家的支持,是因為被視為有助於防堵共產主義在東南亞的蔓延。而與美國同為反共陣營的國民政府,自然也樂見其成。
1963年2月8日,蔣介石接受合眾社記者訪問時表示,他極力贊成馬來西亞聯邦的組成,因為這會是阻擋共產主義擴張的屏障。同年,國民黨海外對匪鬥爭指導委員會推出《當前對馬來亞工作實施方案》(草案),共有19條基本原則,其中與反共、馬來西亞計畫有關的,包括:
第一條,當前對馬來亞工作,基本擴大國際反共陣線之原則,積極加以爭取,以促使馬來亞在國際事務中,對我採取較有好之態度,進而發展至建立中馬外交關係。
第十五條,對馬來亞與星加坡、砂朥越、汶萊、北婆羅洲合併成立馬來西亞聯邦之計畫,遵循總統對外國記者談話之宗旨,予以輿論上及其他有效之贊助。
第十七條,利用各種關係與途徑選派匪情專家赴馬來亞協助當地展開防共措施與反滲透工作之進行,進而開闢合作反共之途徑。
由此可見,除了口頭上支持馬來西亞的成立,國民黨當局也計畫付諸行動,派出專家協助馬來亞反共。
馬來亞獨立後,為對付國內的馬共份子,官方延續英殖民時期的政策,將馬共成員遣返到中國大陸,但中共在1958年宣布不願再接收,因為被遣返的人已是馬來亞公民,這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印尼萬隆會議,提出鼓勵海外華人成為所在國公民的立場。對此,東姑阿都拉曼為解決華人「涉共」問題,早在1962年就跟中華民國駐泰大使杭立武提議,是否可將馬共成員送到台灣「再教育」,可關押在綠島,感化完成後再遣返回馬來亞,相關費用可由馬方負責。當時東姑阿都拉曼提到,我國政府查獲了華校中有多達十四個共產黨小組,逮捕共71名「共黨死硬分子」。
1963年5月9日,杭立武和東姑在吉隆坡會面,兩人討論了東南亞的局勢,包括泰國與緬甸的關係、越南的戰事、印尼總統蘇卡諾親共的問題等。杭立武會面中強調,中華民國基於和馬來亞相同的反共立場,因此支持「馬來西亞計劃」;對於此前蔣介石曾公開表示支持「馬來西亞計劃」,以及譴責印尼的反對立場,東姑阿都拉曼對此表示感謝。
而杭立武這次訪馬行程中,也和時任新聞局總監蘇匹(Mohd Sopiee Ibrahim,華裔穆斯林)見面,當時蘇匹向杭立武提出「不妨有兩個中國」的建議,但為杭立武所拒。而另一位見到的政要,就是時任國會下議院議長諾瓦(Mohamed Noah Omar),當時諾瓦告訴杭立武,他不明白為何馬來亞還不和中華民國建交,而他的女婿拉薩始終無暇訪台,儘管他已叮囑,而這位拉薩,就是時任副首相、未來的第二任首相。根據杭立武對拉薩的觀察,稱「此人較深沈,對華人有成見」,但報告中還是強調應拉攏拉薩。
中華民國是在1971年10月25日退出聯合國,在此之前,馬來亞/馬來西亞政府是否支持中共入聯,始終是台北當局關注的事情。當時東姑阿都拉曼的立場是,始終認為不允許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是不切實際的事情,但基於反共的立場,也不能背棄中華民國。儘管東姑阿都拉曼政府曾有不反對「兩個中國」的立場,但這建議不意外不被台北當局接受。
關於馬台反共合作方面,根據國民黨海外對匪鬥爭指導委員會負責人唐海澄(本名唐縱)於1963年6月19日的報告,對於此前東姑阿都拉曼告有意將已逮捕的馬來亞「共匪分子」71人送到台灣「再教育」,經與相關部門討論後,決定派員赴馬考察後再研議,人選方面計畫派出五人,除要有「對匪鬥爭經驗」外,也要求能人選當中有人能各通曉英文、閩南語、客語和粵語(顯見為應對大馬華裔中的左派人士)。
根據杭立武的回報,東姑阿都拉曼和警察總監對唐海澄的建議表示歡迎,並希望儘快決定人選、名字,食宿方面均由馬方承擔,以及希望派出的專家人選能以商人的身分,先從台北到曼谷,再入境馬來西亞,以避人耳目。對於最終派出過的多少人來馬協助反共工作,根據相關檔案,早在1962年底,台灣國安局派計畫派出化名高潔的情報員到馬來亞,負責觀察與聯絡任務,但似乎因為高潔早決定被調派到越南,而遲至1963年7月才決定改派一名劉姓和潘姓的情報人員來馬。根據東姑阿都拉曼要求,劉潘兩人來馬考察一個月後,希望能有其中一人繼續留下來,接續到砂拉越進行考察工作。
對於當初要把要求「共匪分子」送到台灣「再教育」的要求,會議記錄中沒有相關討論,或許是考量到台灣資源有限,蔣介石政權自身在白色恐怖統治下,也在台灣逮捕了不少無辜的人,製造了許多政治冤案,姑最終只能派出「匪情專家」赴馬。
互設立領事館到「馬中建交」
1963年9月16日,馬來西亞聯邦成立,同年10月台灣開始派出專家赴馬,進行了為期十天的反共講習。
根據《星洲日報》記者陳見辛(1972年至1973年任總編輯)1963年10月14日的報導,台北當局在馬來西亞成立前,不遺餘力地想要促成雙方外交關係的建立,包括邀請我國各民族總商會組成商業考察團訪台、派台灣的工商業訪問團來馬,馬來亞獨立六週年國慶典禮期間,台灣也派隊參加默迪卡盃足球賽,而916馬來西亞聯邦成立時,台灣除了派出龐大的新聞記者證團、回教協會代表團外,蔣介石與陳誠正副總統也發電祝賀。
陳見辛提到,東姑阿都拉曼告訴他「我們與台灣的關係,是友善的……但目前我們必須讓這件事(和台灣的外交關係)保持現狀」,因此陳見辛判斷未來的一段時間內,馬來西亞和台灣的關係會選擇保持現狀。對於台北當局派出的「匪情專家」一事則未提到,可見這方面的合作相當隱密。
無論如何,台北當局對馬來西亞的「投資」,還是在一年後獲得了回報。根據檔案記載,馬來西亞成立後,原本台北當局希望至少能在我國設立專員公署,但外交部長沈昌煥在1964年訪馬後,我國允許中華民國成立更高層級的領事館,最終中華民國駐吉隆坡領事館在11月26日開館。當時我國還是顧及中共反應,在領事館揭幕前有要求台北勿太張揚,以及告知台北,我國外交部不會派員出席開幕儀式。
中華民國在1964年獲准在吉隆坡設立領事館後,工作重點包括增進「中馬」貿易關係、經濟技術合作、促成馬國官員訪台、爭取巫裔青年領袖,以及「加強華裔人士對我之向心力」。同年12月16日,東姑阿都拉曼於國會上表示「領事館不是外交代表團,它有助於雙邊的旅遊和商業往來。任何人訪問台灣或日本,為何一定是個錯誤?有一天,假如我有時間的話,我會訪問台灣度幾天假。」而東姑阿都拉曼確實在卸任後,曾數次訪問台灣。
至於我國駐台北的領事館,則遲至1967年2月20日才設立,地點就在台北市中山北路的國賓大飯店內。之所以晚了兩年多,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當時我國還是個新興主權國家,外交人才仍不足夠,因此一開始東姑阿都拉曼政府就明確告知台北,等找到合適人才後再外派;第二個原因依然涉及主權承認,台北當局認為當時我國政壇還是有一派政治人物是反對與中華民國有更多往來,但最終東姑阿都拉曼還是拍板在台北設領事館,因為經詢法律部門意見後,認為設領事館這不涉及主權承認的問題;不過,基於外交敏感,首任我國駐台代表許英喜告知,他赴任後會以台灣省政府為交涉對象。
1969年3月,中華民國原在吉隆坡的領事館獲准升格為「總領事館」,儘管看似兩國關係不錯,但隨著我國於1971年在聯合國大會投票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台北當局感到不滿,「馬台關係」開始走下坡。最終在1974年5月31日,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才與中華民國結束了「領事關係」。
雖然中華民國在我國設領事館未滿十年(1964年11月26日至1974年5月31日),也不是邦交國層級的雙邊關係,但無可否認這仍是國民政府的重大外交突破,台北當局於1964年之前對「馬來西亞計畫」的支持與耕耘,是促使兩國建立領事關係的重要因素。
【參考文獻】
〈與台灣建立外交關係問題 我政府採觀望態度〉,《星洲日報》,1963年10月14日,第九頁。
〈馬來亞(馬來西亞)工作實施方案〉《外交部》,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20-010602-0037。
〈星馬雜卷(一)〉《外交部》,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20-010599-0002。
〈對馬來亞(馬來西亞)工作實施方案〉《外交部》,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
020-010602-0037。
〈加強中馬友好關係案〉《外交部》,近史所藏,數位典藏號:11-01-20-06-01-005。
〈派情報專家赴馬來西亞考察中共滲透情形〉《外交部》,檔案管理局藏,數位典藏號:11-01-20-03-01-003。
杜晉軒 |
畢業於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世新大學新聞系,目前旅居台灣從事媒體工作,正研究台灣戒嚴時期遭政治迫害的東南亞華人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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