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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光亮/來屆大選的投票策略考量

(來源:Faisol Mustafa

現有選舉制度的確是一個「非國陣即希盟」的抉擇,投廢票、投小黨或第三黨等於浪費選票,其後果不會為我國帶來更有利的民主政治空間,卻可能令國陣重奪國會的完美優勢。如此選舉結果一旦成真,只會讓醜聞纏身的納吉繼續笑到最後。除了考慮棄保策略,選舉也包括選擇對我們有利的政治民主空間,或哪個陣營出任政府的代價為重。退一步而言,假設目前之勢仍無法推翻國陣實現政權輪替,那麽否決國陣國會三分之二之優勢將是必須堅守的底線。保衛在野聯盟在國會的三分之一議席,等於守住國會的制衡力量。


編按:本刊即日起推出「馬來西亞第十四屆全國大選評論系列」,歡迎各位讀者交流指教。

【文/謝光亮】

馬來西亞國會將在今年6月自動解散,但是一般預測第十四屆全國大選將在齋戒月前舉行。來屆大選的局面,有別於第十二屆大選和第十三屆大選。在野陣營分裂,已不再是一對一單挑國陣,反而陷入多角亂戰。分裂的不只是在野黨,也包括支持在野黨的選民。選民的投票傾向也因多種因素而分歧,比如希望落空而放棄投票,以及後來馬哈迪領導的土著團結黨加入引起的廢票論。

2008年第十二屆大選是國內政治的分水嶺,在野黨成功否決國陣的國會三分之二議席優勢,檳城、吉打、霹靂和雪蘭莪四個州屬政權輪替並非一夜促成的,而是上世紀九十年代民間開始提倡兩線制,花了近二十年才有的成果。正因為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政治制度,我們才需要要政黨輪替。

我國的選舉制度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或稱「領先者過關制」(First past the post),意即候選人只要贏得多數,即使其選票未能超過過半數,亦可以得票相對較多者而當選。根據「杜瓦傑法則」(Duverger’s Law),「領先者過關制」傾向產生兩黨制/兩線制。在兩線制的政治體系中,小黨或第三黨難以在單一選區相對多數中贏得席位,其原因在於選民的棄保策略。棄保策略係源自象棋術語的「棄車保帥」,即犧牲次要棋子以保住主要棋子的策略考量。在此選舉制度中,選民將選票投給原本要支持的小黨或第三黨,幾乎等於是浪費選票。

第十三屆大選雪州士毛月(Semenyih)州議席的三角戰,即為典型的棄保案例。當時該州議席上演國陣對壘公正黨和社會主義黨的三角戰。國陣得17,616票,公正黨得13,471票,社會主義黨得5,568票。儘管公正黨加上社會主義黨的得票多過國陣,但在「領先者過關制」下,國陣只需贏得相對多數票即可當選,因此投小黨或第三黨等於分散選票。

鑒於第十四屆大選已無法避免上演多角混戰,選民的棄保策略可以避免在野黨兩敗俱傷。與其浪費選票,應該把選票集中在最有機會勝出的候選人身上,或轉移給兩大黨之間較不討厭的一方(希盟),以防止因票投小黨或第三黨,反而造成最不喜歡的一方(國陣)當選。同樣地,在此選舉制度中,選民放棄投票或因任何理由投廢票只會增添了國陣的勝算。除非修改這種「領先者過關制」的遊戲規則,否則小黨或第三黨往往難有勝算。這是事實,也是現實。

(來源:Adib Rawi Yahya

除了考慮棄保策略,選舉也包括選擇對我們有利的政治民主空間,或哪個陣營出任政府的代價為重。根據功利原則,在作出決定之前,你有某種衡量結果的方法,將可能採取的每項做法所衍生的好處加總,再扣除每個行動的代價,能夠產生最大效益的總和,便是合乎於道德行為。歷史上,美國總統杜魯門曾經根據功利原則,在廣島和長崎投擲原子彈的好處加總,再扣除侵略日本與延續戰爭的代價,最終作出投擲原子彈的決定。

部份希盟選民或因馬哈迪加入希盟,而產生「是vs是」的兩難——推翻國陣,當然迫在眉睫;拒絕馬哈迪(主義),也是毋庸置疑。功利原則著重總體效益以獲得最大利益,或許可以解決這項兩難的抉擇。

政黨宣言和承諾就是好處,接著就要考慮其代價。若選民在來屆大選根據功利原則,接受國陣、拒絕希盟的代價是摧毀從1990年至今建立的兩線制,我們可能得再用另外一個二、三十年重建反對力量。推翻國陣實現政黨輪替的代價,是馬哈迪(主義)回歸權力中心,國內政治版圖重新洗牌,惟恐舊政權反噬。在衡量兩利相權取其重的策略下,選民自然可以避免陷入廢票爭議中。

退一步而言,假設目前之勢仍無法推翻國陣實現政權輪替,那麽否決國陣國會三分之二之優勢將是必須堅守的底線。保衛在野聯盟在國會的三分之一議席,等於守住國會的制衡力量。

誠然,「領先者過關制」的選舉制度的確是一個「非國陣即希盟」的抉擇,投廢票、投小黨或第三黨等於浪費選票,其後果不會為我國帶來更有利的民主政治空間,卻可能令國陣重奪國會的完美優勢。如此選舉結果一旦成真,只會讓醜聞纏身的納吉繼續笑到最後。

【馬來西亞第十四屆全國大選評論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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