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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松/馬大性騷擾案何以控訴無門?

(來源:SAYS/UMANY FB)

面對性騷擾指控,馬大不應冠冕堂皇以維護校譽為由,消極看待受害學生的遭遇。勇於走出來對性騷擾說不的張姓女生不應是孤單的,學生組織會否發起「#Me Too」運動,讓更多女性說出自身遭遇,有待觀察。師生是大學校園構成的主體,在權力架構上,學生永遠處於弱勢。馬大的不作為,意味著校園性騷擾獲得寬容,這種虛偽的寬容,正是對學生最大的傷害。


【文/陳錦松】

馬來亞大學二十二歲張姓華裔女生遭性騷擾,對方是大學教授,校方低調處理,準備息事寧人。學生在求助無門下,唯有向社會舉發討回公道。馬大青年會、馬大學生會及馬大學術委員會與受害者在今年7月15日連袂到警局報案,希望騷擾者受到應有懲罰。事情會否不了了之,讓騷擾者逍遙法外,就看馬大三大組織如何跟進,逼迫校方在壓力下妥協。

大學作為一個學術重地、知識殿堂,也是學生追求夢想的地方。教授的經歷、涵養與學問都是學生仰慕對象。如果戴著學者光環,披著狼衣對學生下手以滿足私欲,學生在權力不平等下難免如被宰羔羊。馬大當局刻意隱瞞性騷擾者身份,在包庇教授與保護學生之間嚴重失衡,其實越是護短只會玷污大學聲譽,更可能埋下禍根,留下後患。

構成性騷擾離不開「言語」與「動作」兩個層面,基本都是在對方不願意的情況下,由於性話題或行為讓對方感到被侵犯、不舒服,如毫無必要的身體接觸、帶有色情意涵的言語等。馬大學生控訴的顯然是為師者對當事人有毛手毛腳之嫌。

(來源:Nikkei Asian Review

父權社會的荒謬迷思

在以男性為中心、崇拜父權的社會,女性面對性騷擾常被認為無需大驚小怪,甚至被合理化,甚至落入某種荒謬的迷思,總認為女性被性騷擾,是因為穿著打扮、行為等因素所致。穿迷你裙、露出修長美腿會否導致性犯罪,多年來一直爭議不斷。有些國家不得不立法來限制女性服飾,顯然本末倒置。1973年韓國曾經立法將女性穿迷你裙定於「輕微犯罪」,當時迷你裙標準是膝蓋以上七釐米為最底線。泰國教育部在2019年9月修訂「兒童保護法」規定女學生穿短裙、緊身女式校服襯衫屬違法行為。柬埔寨今年8月準備立法禁止女性穿著過短、布料過於輕薄的短裙。

1999年2月意大利最高法院裁決一起強姦案時,竟然認定該名十八歲女學生沒有被強姦,原因是事發時穿著牛仔褲,沒有當事人配合,嫌犯要脫掉幾乎不可能。這個匪夷所思的判決當時廣受爭議。

限制女性穿著無疑是抑制女性自由、壓迫女性的手段。到底女性是否有權利決定自己身體的自主及表達權利,還是必須客觀考慮男性視角?

性騷擾定義存在許多模糊地帶,要如何準確拿捏箇中分寸著實不易,兩性之間的差別就在於此。女性身體對男性而言就性心理的角度分析,都會是一種誘因。賣淫嫖娼的存在,就是女性通過身體獲得經濟利益的一種方式,這在某些國家遊走於合法與犯法之間,有些國家則立法禁止。但女性是否有權力決定自己的身體,如果是自願的,是否應該除罪化?

社會道德其實一直強加在女性身上,受害者可能遭性騷擾者反咬一口,甚至聲稱事發生時受害人是同意的。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女職員日前指控曾經遭前所長鄭永年性騷擾。後者否認所有指控,形容受害人為誘導者,暗指對方發過很多性暗示郵件給他。儘管新加坡警方對鄭氏發出警告,但他仍然理直氣壯。

(來源:Malaysiakini/Azneal Ishak

舉證不易性擾案成立困難

性騷擾經常落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缺乏實質證據下,要對性騷擾者採取法律行動困難重重。性騷擾案是綜合事件發生背景、環境、當事人的關係、行為人言辭、認知等具體事實判斷,並非單一言行作判斷。性騷擾存在相當程度的個人因素,特別是騷擾者與受害者之間的關係。著有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臺灣作家林奕含2017年4月自殺身亡,震驚社會。其家人表示她自殺的原因是因為走不出多年前被補習班老師性侵陰影。

性犯罪不同於其他犯罪,性侵犯和性騷擾取證困難。一般認為性侵案是「密室犯罪」。性侵案訴訟並不容易證明違反受害人意願,一般的證據就是身上有傷痕。性騷擾也存在文化差異。在印度,婦女對性騷擾看法因年齡不同而相左,年長婦女認為身體接觸是不能接受的,年輕女性與異性同事接觸時較為隨便。中國情況是有年輕女性被要求或鼓勵利用姿色來幫助實現商業利益。

2012年6月上海地鐵為防性騷擾勸請女性乘客著裝「自重」,其後引發反彈,女性以「我可以騷,你不能擾」表達抗議,喚起媒體和民眾對公共場所性騷擾問題的關注。馬來西亞輕軌列車設置女性專門車廂,就是要防止性騷擾。

(來源:The True Net/The Malaysian Insight

馬大消極作為傷害弱勢學生

面對學生性騷擾指控,馬大不應冠冕堂皇以維護校譽為由,消極看待受害學生的遭遇。勇於走出來對性騷擾說不的張姓女生不應是孤單的,學生組織會否發起「#Me Too」運動,讓更多女性說出自身遭遇,有待觀察。這項運動自2017年風潮興起,帶領全球反思性侵害及性騷擾議題。無疑的,難免有人顧忌顏面羞於公開訴說個人經歷,但逃避噤聲只會助長性騷擾者更肆無忌憚。

師生是大學校園構成的主體,在權力架構上,學生永遠處於弱勢。馬大的不作為,意味著校園性騷擾獲得寬容,這種虛偽的寬容,正是對學生最大的傷害。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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