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項堃的構想中,戲劇並不是一個與社會現實相分離的藝術領域,而是一種能夠連接學校、社會與國家的文化實踐。戲劇的價值,不僅體現在舞台藝術本身,更在於其能夠參與社會教育、凝聚民眾,並在特殊歷史時期承擔民族救亡的社會責任。
文/沈國明
最近,一名自稱為中國項堃先生的外孫聯繫筆者,希望尋找項堃在馬來亞演劇活動的相關史料。這一聯繫,也促使筆者重新梳理項堃與 「武漢合唱團」在馬來亞的演劇活動。
那麼,項堃是誰?據現有史料,項堃是 「武漢合唱團」戲劇股股長兼常務會主席。在 「武漢合唱團」赴馬來亞巡回演出的過程中,他不僅承擔演劇及宣傳工作,同時也通過演說、座談等方式,闡述戲劇的社會教育功能,並積極推動學校戲劇教育及馬華戲劇運動的發展。
「武漢合唱團」在馬來亞的巡回演出,並非單純以籌募抗戰經費為目的。其演劇活動同時承擔著宣傳、教育與社會動員等多重功能。一方面,通過演出向華僑社會籌募抗戰經費;另一方面,則借助戲劇這一大眾文化形式,向僑民傳播抗戰意識,強調救國責任,並進一步推動馬華話劇運動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而言, 「武漢合唱團」在馬來亞的活動,既是一場抗戰宣傳與籌賑行動,也是一種具有社會教育意義的戲劇實踐。

從舞台到社會:戲劇的公民教育與宣傳動員
1939年8月14日, 「武漢合唱團」赴雪蘭莪加影演出之際,《南洋商報》記者蕭孫甲,記錄了項堃的一次演說。從這次演說可以看出,項堃並未將戲劇單純視為舞台娛樂,而是將其置於 「救國」的框架之中。
項堃指出: 「戲劇和教育,在學校裡面只能教育你謀生的技能,並不能支配你如何生活,雖有了謀生的技能,但在社會上是否一個良好健全的公民,有沒有高尚的道德和人格,這些都是社會教育的問題。糾正一個人在社會思想上種種錯誤,很可以由戲劇來感化的,社會教育人類生活的改進是和戲劇有相連密切的關係,所以祖國各處設立的民教館,都以戲劇為中心任務。」[1]
由此可見,在項堃的戲劇觀念中,戲劇不僅具有藝術功能,更具有教育的功能。學校的教育,主要解決個人謀生所需的知識與技能,而戲劇則可以進一步介入人的社會生活、思想觀念、道德人格及公共責任。因此,戲劇被賦予了塑造國民、改善社會生活的重要作用。
在馬來亞華僑社會中,項堃尤其強調戲劇在非常時期所承擔的宣傳功能。他指出: 「馬來亞有二百多萬華僑,他們還有很多是不清楚非常時期國民應取得態度和工作方針,這都是需要宣傳來推動,宣傳最有力量的莫如戲劇了,所以我說戲劇與抗戰是分不開的。」[2]項堃對於戲劇的社會動員能力,高度重視。在他看來,馬來亞華僑人數眾多,對於抗戰時期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及行動方向,仍需要通過有效的宣傳加以啓發和組織。由於戲劇具有直觀、通俗、情感渲染力強等特點,能成為一種重要的宣傳工具。

扎根學校與在地實踐:馬華戲劇運動的組織與發展
對於馬華戲劇運動的發展,項堃同樣將戲劇視為一種教育事業,並主張首先從學校劇團做起。他認為,應由學校師長積極參與戲劇活動,推動戲劇運動的發展,使戲劇同時服務於抗戰、社會教育與藝術發展。通過戲劇這一 「武器」,宣傳民眾、組織民眾、訓練民眾,從而達到抗戰與社會動員的目的。
換言之,在項堃的構想中,戲劇並不是一個與社會現實相分離的藝術領域,而是一種能夠連接學校、社會與國家的文化實踐。戲劇的價值,不僅體現在舞台藝術本身,更在於其能夠參與社會教育、凝聚民眾,並在特殊歷史時期承擔民族救亡的社會責任。
此外,項堃對於馬華話劇發展所面臨的問題,也有較為細緻的觀察。他認為:「戲劇在馬來亞之所以不能發達,在於各地分門別戶各自為政,缺乏系統組織,因之力量淺薄,大凡提倡戲劇運動的人,必須多幹少談,重實幹少空談,自會踏上光明軌道。」[3]
這一觀點,實際上觸及了當時馬華戲劇運動發展的組織性問題。由於各地劇團彼此分散,缺乏較為完善且統一的聯繫與交流機制,因此,戲劇力量難以形成合力。針對這一問題,項堃提出,應加強戲劇研究、相互觀摩及技術交流,並建立共同組織,使各地戲劇工作者能夠彼此學習、相互促進。
與此同時,項堃也特別強調,戲劇工作必須深入當地社會,瞭解馬來亞的社會環境,並與社會保持密切聯繫。由此可以看出,項堃所設想的馬華戲劇運動,並不是簡單移植中國大陸的戲劇經驗,而是希望戲劇工作者能夠在馬來亞的具體社會環境中開展實踐。
[1] 《南洋商報》,1939年8月14日,第22版。
[2] 《南洋商報》,1939年8月14日,第22版。
[3] 1939年6月18日,馬六甲晨鐘勵志社召開的座談會,出席者有孫流冰、陳慶禎、柯君波、黃則鴻等戲劇工作者。收錄於葉奇思編著,《赤子丹心:武漢合唱團南洋籌賑巡迴演出紀實》,中國華僑出版社,2006年,第405頁。
![]() 沈國明 |
中国南京大学文学院戏剧与影视系戏剧戏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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