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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益启/實現改變:廢止校園體罰

(來源:FMT

不妨回想個人的學習歷程,或問問周圍的人,如果曾在校園遭遇體罰,是否還記得當時發生什麽事嗎?如果最後體罰變成一縷輕煙,倒不會是人生的絆腳石;但是,如果它造成的是一道長期的傷口呢? 在重視學子身心健康、師生之間合作、尋求人類與社會永續發展的今天,還需要像開頭的故事一樣,用教鞭或體罰來處理問題或展示權威嗎?福祿貝爾說:「教育無他,愛與榜樣而已」。學校要學子的心理有愛,就該摒棄暴力、以身作則,用愛種下一朵朵花。


【文/黃益启】

早年在中學服務時聽過一則故事:兩位學生打架,經班上同學舉報後,被老師叫到辦公室。老師很生氣,譴責學生的暴力行為,囑咐他們不能鬥毆,再送他們一人「五十大板」,才放他們回教室。

暴力是「盲目的野獸」。國內不時傳出校園體罰導致學生受傷的事件,引發一些輿論撻伐,但體罰是否就此從校園絕跡?顯然不是這樣。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在調查「過去一週」的體罰情況時,東南亞的校園體罰頻率高達40%左右,在全球屬於較高的範圍;而世界上有一半的中小學生,生活在沒有完全禁止體罰的國家,成長過程幾乎無從避開體罰。

有研究發現,體罰能提高兒童「立即服從指示」的情況,但它整體的作用是正向的嗎?大量的研究顯示,體罰與一系列長期的負面結果存有關聯。除了肉體受傷,遭遇體罰的孩童,更可能引發其有害的認知與心理過激反應,或更可能造成情緒上的問題,甚至使其更具攻擊性等,影響其健康成長。

(來源:AFP/Today Online

雖然體罰對學子身心帶來危害,但我國教育部並沒有調整老舊的法規,仍舊允許校方執行體罰。一九五九年教育規章制度(學校紀律部分)列明,校長或授權老師能對男生進行鞭打,但限制在手心及有遮蔽的臀部範圍;二〇〇三年教師鞭打學生的指南(Kuasa Guru Merotan Murid)也提出,在有人證的情況下,校方能在校長室對中度或重度犯錯的學生進行鞭打。

「鞭打指南」已出台二十一年,暴力管控早就被擯棄在時代與教育之外,學校雖難以阻止孩子在家里遭受體罰,但學校該繼續體罰學生嗎?學校是學生學習與成長的場所,也傳播積極的思維與愛;教師在教育上的主要職責,應當是教導學生掌握知識與技能,並促進學生良好的思想與行為發展。在管理、指導學生的行為上,其實有許多方案可供選擇,並不需要執行體罰。

比如面對犯錯的學生,教師可以採取符合教育原理的技巧和諮商方法,進行調查與溝通,或傾聽學生的想法,再做出適當懲處,讓學生知道責任的輕重及需要承擔的結果。又如透過追蹤,關心學生犯錯後的身心發展,分析、引導和輔助其回到正軌。

此外,學校也可以對學生進行例常宣導,說明學校與社會的規則,設置獎勵措施,引導學生朝向積極的學習與生活之道。又或者校方可以給予學生更多探索自己的機會,或透過各項活動調動積極性,讓他們沈浸在學習的歡愉中,自然會減少被懲罰,甚至被體罰的機會。

(來源:The Malaysian Insider/Today Online

我強調,廢止體罰並不代表盲目或無止盡的縱容,但它不會與學校管理產生沖突。具體而言,校園仍舊可以有明確的規章讓學生遵循,在保有縝密地管理方式與措施下,於條規、思維與處理手法上進行調整與修訂,讓學校踏上零體罰的路徑。換言之,對學校來說,廢止體罰是一項可以實現的改變。

不妨回想個人的學習歷程,或問問周圍的人,如果曾在校園遭遇體罰,是否還記得當時發生什麽事嗎?如果最後體罰變成一縷輕煙,倒不會是人生的絆腳石;但是,如果它造成的是一道長期的傷口呢? 在重視學子身心健康、師生之間合作、尋求人類與社會永續發展的今天,還需要像開頭的故事一樣,用教鞭或體罰來處理問題或展示權威嗎?

福祿貝爾(Friedrich Fröbel)說:「教育無他,愛與榜樣而已」。學校要學子的心理有愛,就該摒棄暴力、以身作則,用愛種下一朵朵花。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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