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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翰/喜來登政變的啟示

(來源:8視界

政黨操弄民粹情緒,煽動言過其實的救國論時,公民組織應清醒批判,而非聞風起舞。體制內精英就是既得利益者,社運人士得拿捏分寸,不被權力脅誘而改變原則。社運組織要在公民社會裡獨立自主,思考有效且合理的方式繼續鬥爭,切勿急功近利、把本身議程孤注一擲在政黨政治的豪賭。希盟執政近兩年的改革政績如此蒼白,不啻證明政治現實與公民社會的冀望落差甚大。


【文/林志翰】

今年二月下旬「喜來登政變」劇情峰迴路轉,随著慕尤丁宣誓就任首相、新內閣公佈後,政變策動者看似已成功奪權。希盟支持者譴責「後門政府」的同時,柔佛、馬六甲和霹雳三州希盟政權陸續倒臺。不少沮喪的選民質疑,何以選票委託被挾持當作跳槽的籌碼。

這場政變是赤裸裸的政治博弈,雙方數人頭招兵買馬,聲稱獲得人民委託,但奪權戰役師出無名,與人民利益無關。人民只能眼巴巴看著劇情發展,對局勢無能為力。國民聯盟如此奪權上臺,雖然合法,卻在政治倫理上缺乏正當性。更讓人心寒的是,較早前竟有社運人士支持馬哈迪籌組不分黨派、沒有反對黨制衡的聯合政府。希盟聲稱有足夠議席奪回政權,看似合情合理,不過經歷重大的政治衝擊後,民意可能已經改變,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解散國會重新選舉,由選民決定誰才是民意所向的政府。當前局勢尚未穩定,希盟能否在五月國會時扳回一城仍是未知數。重新選舉才最符合民主精神,也公平正當,省下選舉經費或任何一方擔心敗選,都不應成為拒絕改選的理由。。

目前除了大部份土著團結黨議員已投身國盟的新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其餘跳槽者則來自公正黨和行動黨。政變初期,希盟支持者呼籲制定「反跳槽法」,這項法案已非新鮮事。檳州和吉蘭丹州雖已有類似法案,但聯邦政府仍未落實,當初希盟宣言亦未提及,如今要立法杜絕政治跳槽,只能算是亡羊補牢。民眾是否意識到其中的雙重標準——有無反對當初巫統議員蟬過別枝?難道土團黨接收巫統跳槽者就是棄暗投明,反過來不利希盟時就是背叛人民?

(來源:The Star/Raja Faisal Hishan

用制度改革留下政治遺產

假如跳槽是背棄選民委託,還有什麼事情應同等檢驗?選舉前的是書面承諾(如《希盟宣言》)和口頭承諾,都是政黨與選民之間的締約。希盟執政二十二個月,若無發生政變,到底已踐諾多少?希盟追踪器(Harapan Tracker)統計到最後一天(第655天),希盟在556項承諾中才完成了26項(5%),122項已開始推行(22%),換句話說近七成未動。選民或許不太在乎統計數字,感受最真切的是到底哪些有沒有落實?筆者關注的是制度改革,如廢除侵害人權的惡法。新首相慕尤丁就是希盟時期的內政部長,該部門政績最為蒼白,幾乎都是「國(陣)規希(盟)隨」,多少非政府組織要約見都非常艱難。部份希盟人事安排的新氣象雖贏得掌聲,但畢竟只是人治產物,若無制度改革,希盟倒臺後必然留不住這些人才。

大選期間選民情緒高昂、易被煽動,政治人物口號天花亂墜:「我們不一樣」、要「救國」、「制衡馬哈迪」、各黨「平起平坐」、利用馬哈迪「騎馬殺雞」、「關閉萊納斯」……,於是民眾一窩蜂票投希盟。如今政客、政黨需不需為過去的言論負責,主動說明為何無法履行承諾?儘管有少數理智聲音提醒選民慎防馬哈迪對體制的禍害,那些不惜一切代價要改朝換代的公民組織、意見領袖依然抬轎辯護,經過二十二個月後又學到了什麼?怎樣才能修得改革正果,用什麼方式才有效、正當?

筆者建議參考美國社運研究專家比爾莫耶(Bill Moyer)提出民主架構下的社運模式——社運人士四個主要角色的有效和無效抗爭方式:

(來源:The Straits Times/Mark Cheong

公民社會勿押注政治豪賭

政黨操弄民粹情緒,煽動言過其實的救國論時,公民組織應清醒批判,而非聞風起舞。體制內精英就是既得利益者,社運人士得拿捏分寸,不被權力脅誘而改變原則。要成為變革推手,得有長期鬥爭的決心,要明白合理的手段才可達至公平正義的結果(just means lead to just ends)。社運組織要在公民社會裡獨立自主,思考有效且合理的方式繼續鬥爭,切勿急功近利、把本身議程孤注一擲在政黨政治的豪賭。希盟執政近兩年的改革政績如此蒼白,不啻證明政治現實與公民社會的冀望落差甚大。

筆者在第十四屆大選前夕,曾經撰文〈選舉猶如一面鏡子〉。「喜來登政變」落幕後,拙作的總結今日依然適用:「公民社會仍需繼續大力推動制度改革,賦權壯大自身力量。有理想有原則公民組織必須恪守自己的定位和角色,互相支援、積極串聯,絕不能把民主改革話語權拱手讓人,淪為政黨傳聲筒。民主改革沒有捷徑,我們終究仍需努力。」共勉之。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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