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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德/五一三後,吉隆坡何以成為聯邦直轄區?

(來源:Asia Times

五一三事件徹底改變馬來西亞的族群、經濟、語言、文化發展。第四屆全國大選時,吉隆坡已從雪州分割出來,17萬吉隆坡選民已沒有機會影響雪蘭莪州政權組成,往後只有一張選票對國家方向與政府施政表態。這項政治決定,成功排除了吉隆坡選民給國陣帶來的麻煩,讓它安然度過三十年來八次選舉(1974年至2004年)。於是,吉隆坡選民成了被犧牲的政治羔羊,繼1960年喪失選舉市議員的代表權後,痛失投選州政府的權利。


【文/李泰德】

2020年2月1日,雪蘭莪州皇室的臉書專頁發出一則帖文,表示在1974年2月1日,為了國家利益作出重大犧牲,把雪州首府的吉隆坡「割讓」給聯邦政府作為國家的行政中心。國會也在同一天通過憲法修正案,將吉隆坡列為「聯邦直轄區」(Wilayah Persekutuan)。當年這項「割讓」,到底是誰作出犧牲,或誰遭到犧牲,確實值得討論。

實際上,不少國家也有這一類直轄市的概念,如美國華盛頓的「哥倫比亞特區」(District of Columbia)、印尼雅加達的「首都特區」(Daerah Khusus Ibukota)和澳洲堪培拉的「首都地區」(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早在1957年馬來亞聯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獨立時,隸屬雪蘭莪州的吉隆坡在聯邦憲法第154條第1項規範下,成為聯合邦的首都(同時是雪州首府,即州政府辦公所在地)。之後,國會在1960年更另訂《聯邦首都法令》(Federal Capital Act 1960)確定其地位。不過,有者認為當時的聯盟(Alliance)政府害怕在地方議會選舉失去對吉隆坡市議會的控制權,因此特別立法將市議會從雪州脫離、「直屬」於聯邦政府,其市議員則改為「首都專員」(Pesuruhjaya Ibu Kota),由國家元首直接委任。

本文將說明為何當時的聯盟政府(後為國陣Barisan Nasional)錯過1957年通過《聯邦憲法》、1960年《聯邦首都法令》的立法時機,反而在獨立十五年後(即1974年)才將吉隆坡列為聯邦直轄區,同時剖析1969年大選結果如何改變吉隆坡地位改變。

▲ 圖一:1969年雪蘭莪州議會選舉結果

1969年全國第三屆大選在5月11日投票,由巫統、馬華公會與印度人國大黨組成的聯盟遭遇重挫,雖贏得馬來半島104個國會議席的63席,但得票率僅為48.56%,比起1964年的58.53%下跌約一成。至於被視為重點戰區的雪蘭莪州,聯盟以41.56%得票在28個州議席中贏得14席,與1964年第二屆大選55.11%得票和24席,呈現顯著差別。至於州議會的另外14席,當時以在野姿態對壘聯盟的民主行動黨(得票31.07%)和民政黨(得票16.50%),分別贏得9席和4席。曾是勞工黨黨員的無黨籍候選人林端祥則贏得雙溪萬撓(Sungei Rawang)州議席。從圖一可發現,在野黨贏得的13席全數來自巴生河流域地區(特別是吉隆坡)。至於聯盟的14席(包含一席不戰而勝的龍溪Dengkil)則聚集在人口密度較低的郊外選區。不過,隨著5月13日種族暴亂的發生,國家元首終止國會民主運作,在野黨商議組成聯合政府的討論也隨即中斷。

▲ 圖二:1969年雪蘭莪州議會選舉結果(吉隆坡境內州議席)

在雪州的28個州議席中,有8席來自吉隆坡境內:甲洞(Kepong)、冼都(Sentul)、本查拉(Penchala)、甘榜巴魯(Kampong Bahru)、咖啡山(Bukit Nenas)、沙叻(Salak)、班底(Pantai)和沙登(Serdang)。除了甘榜巴魯(即五一三事件最初發生所在地)外,其餘7席均由民主行動黨和民政黨奪下。由於聯盟當初分配議席時,主要以該區種族分佈為主要考量,而馬華公會在這8個議席就佔了5席。其中,當時位於吉隆坡市中心的本查拉、沙叻與咖啡山,民主行動黨都是以超過七成的得票大勝(見圖二),不難理解巫統利用選舉結果,指責馬華在華裔社群經營不善,令選民不滿而轉投在野黨。

1971年國會民主重新運作,聯邦下議院與各州議會相繼復會後,聯盟繼續在雪蘭莪州以半數議席執政。為確保往後組織州政府時不再重演1969年大選覆辙(加上1973年後若干在野黨已「招降」歸順聯盟),因此順勢憑國會三分之二多數優勢修憲,將吉隆坡「升格」成聯邦直轄區。

五一三事件徹底改變馬來西亞的族群、經濟、語言、文化發展。不僅如此,當時在野的民政黨、伊斯蘭黨、人民進步黨、砂拉越人民聯合黨等政黨已成為新成立國民陣線的一員。1974年第四屆全國大選就在如此政治環境下舉行,由敦拉薩(Tun Abdul Razak)領軍的國陣大勝,橫掃全國154國會議席的135席。吉隆坡成為聯邦直轄區後首次經歷選舉,在選前通過的選區重劃方案中,共分得五個國會議席:甲洞、白沙羅(Damansara)、文良港(Setapak)、吉隆坡市區(KL Bandar)和新街場(Sungai Besi)。另一方面, 1974年憲法修正案通過後,選區之間大小的限制也完全被取消,吉隆坡也因為被定義為都會區,而該選區的選民人數也明顯高於其他州的郊區議席。以其境內的新街場為例,該選民數40,489人,就明顯高於毗鄰位於雪州的烏魯冷岳(Hulu Langat)的27,927人,差別高達七成。

▲ 圖三:1974年吉隆坡國會議席選舉結果

1974年全國大選時,吉隆坡已從雪州分割出來,該州選民數也從1969年的516,982人減至337,353人。國陣的得票從41.6%增加至58.4%,贏下33個州議席的30席,支持率也一舉增加16.8%。一來是若干選民追求穩定,不願再冒險,二來伊斯蘭黨與民政黨已加入執政集團,間接削弱在野勢力。另一重要原因是17萬吉隆坡選民已沒有機會影響雪州政權組成,而這個曾經佔據全雪州三分之一的龐大選民數,在成為聯邦直轄區後,大大降低國陣以外的其他政黨未來贏得州政權的機會。這也使得吉隆坡選民往後只有一張選票對國家方向與政府施政表態。在1974年選舉的五個國會議席中,民主行動黨和社會正義黨攻下甲洞、吉隆坡市區和新街場三個議席,國陣贏得文良港和白沙羅議席。國陣、民主行動黨和社會正義黨在全吉隆坡分別獲得43.9%、37.4%與18.0%的支持率。值得一提的是,屈居第三黨的社會正義黨(因民政黨部份黨員不滿林蒼佑率黨加入國陣而退黨,另起爐灶成立新黨)未與其他在野黨協商,所有五個議席硬碰國陣和民主行動黨候選人,在反對黨得票分散的情況下仍獲得近兩成選票,贏得甲洞國會議席。

在多次選區重新劃分過程中,國陣得以透過選舉委員會來分散在野黨的支持群體或特定族群,將該陣營選票發揮最大效用。這種被稱為「傑利蠑螈」(Gerrymander)——以不公平選區劃分方法操縱選舉的政治手段,在2018年重劃56個雪蘭莪州議席更是發揮極致,在總席次不變動的情況下,可增加10個以馬來選民為主的議席。至於1974年將吉隆坡成為聯邦直轄區的憲法修正案,無疑是一次進階版本的「傑利蠑螈」。這不僅將被視為「滋事份子」的吉隆坡選民永遠從雪州分割出去,永除後患地不影響州政府組成(直到2008年政治海嘯首次州輪替)。

吉隆坡被割讓為聯邦直轄區,當真如雪州皇室所言是1974年的重大犧牲嗎?這項政治決定,成功排除了吉隆坡選民給國陣帶來的麻煩,讓它安然度過三十年來八次選舉(1974年至2004年)。於是,吉隆坡選民成了被犧牲的政治羔羊,繼1960年喪失選舉市議員的代表權後,痛失投選州政府的權利。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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