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具有價值的工作,是一個國家資本工具、科技、基礎設施與體制發展的具體展示。許多質疑「就業大馬」計劃是否鼓勵國人等待一年才就業,我相信這是極少數。就好比是否有人會因為要等待未來的少量津貼而拒絕現有的工作呢?機會是不大的。再者,公積金局擁有關於聘雇的海量資料,有助於追蹤、分析與修改這項政策的成效,因此也可改善濫用濫領的問題。政府津貼了兩年後怎麽辦?工作創造不是朝令夕改的事情,其中涉及固定資本形成總額、投資機會與組織創建。這些失業超過一年者重返職場後,若未來兩年能為企業創造價值,雇主肯定樂於續聘。
【文/李健聰】
馬來西亞2020年財政預算案推出開創性的「就業大馬」(Malaysians@Work)計劃,其「大專生就業」(Graduates@Work)、「婦女就業」(Women@Work)、「本地人就業」(Locals@Work)與「學徒就業」(Apprentice@Work),旨在通過獎勵雇主與雇員創造工作,雇員可獲得長達兩年,每月最多五百令吉的獎掖,雇主則獲得最高三百令吉或雙重稅務減免等獎勵。該計劃號稱將創造三十五萬個就業機會,進而減少對十三萬移工的依賴。
計劃公佈後,褒貶參半。有者認為可鼓勵雇主招聘新血,而津貼直接匯入雇員公積金戶口,也可作為儲蓄與退休保障。有者則質疑該津貼等同鼓勵國人等待一年後才覓職,而且津貼工作未必能提高國人競爭力,僅是飲鴆止渴的措施,長期對國家發展反而有害。
欲了解該政策利弊,首先得探討工作的形成、性質以及與經濟發展的關係。
工作是人生大事,佔成年人大約三分之一的時光。然而,工作在今天的主流經濟學內卻佔次要比重。關於工作的最重要衡量指標,吊詭的不是工作,而是工作的失去——失業率。新古典主義經濟學更為著重收入,而工作只是獲得收入的媒介(在消費與享樂主義當道的今天,相信許多人也這麽認為)。簡單而言,主流經濟學把我們看成是「消費者」多於 「工人」。
(來源:Malaysian Trades Union Congress)
我們到底為何而工作?
但若深思工作的意義,顯然並不只是帶來收入的工具。對多數人而言,工作佔我們大半的人生,影響勞動者的生理與心理狀態,甚至影響一生的幸福。政府在定義、創造與保留工作上扮演重要角色。才不過數世紀前,童工在當今發達國家,是普遍不過的事。當時勞工受到極度壓榨剝削,工作時間可高達每星期七十至八十小時。今天,社會已意識到童年勞動將扭曲孩童成長過程,壓抑其發展潛能而禁止童工。就算在發展中國家,工作時數也較兩百年前的發達國家少了一半,而且工作安全與保障也逐漸提升。這些都是政府順應沛然莫之能禦之思潮而作出的改變。
除了工時與年齡,工作也可正面形塑我們的價值觀。無可否認,從工作中獲得樂趣與滿足感者,可完成人生更高的自我實現。知識性工作如藝術設計、教學研究等,往往帶來極高的成就感。制造業工作者由於處理日常大量需協作與組織能力的工作,因而較有紀律,也更具有政治與階級意識。人們也從工作中與社會群體互動,工作讓人覺得對社會有貢獻,進而產生意義與榮譽感。
沒有工作又如何呢?失業首先帶來的是經濟困難,但同樣重要的是對心理健康的影響。失業者喪失了工作的榮譽感,往往因經濟與心理的雙重打擊而自暴自棄。研究顯示,失業者更容易罹患憂鬱與自殺等問題。
從社會角度看待的話,失業帶來資源的浪費。一邊是已成年的可工作人士,另一邊則是閑賦的機械。一個地區長期高居不下的失業率,可造成社會衰敗與城市退化(Urban Degeneration)。美國銹帶區(Rust Belt)多個空蕩蕩的小鎮與社會問題滋生的城區,往往是過去高失業率帶來的結果。長期失業將讓失業者的技能過時,其心理狀態與信心也受動搖。許多長期失業者因而掉入覓職與失業的惡性循環當中而無法自拔。
(來源:The Star Online)
創造青年就業機會
馬來西亞當下青年失業率高達10.5%(或二十九萬人),為青年創造就業機會是另一項緊迫挑戰。與此同時,女性勞動參與率維持在55%,較目標60%尚有差距。「就業大馬」計劃通過津貼就業,針對性地鼓勵雇主聘請失業超過一年的婦女與工作者,受惠者大部份應為青年與女性。另外一項「本地人就業」側重在以本地員工取代移工,以津貼數額而言,取代的大部份為低技術移工。我個人對該政策持肯定態度,而其中最讓人稱許之處,在於其對於工作的肯定。
每個工作的形成,帶來的經濟價值是個人每個月連綿的薪資與可支配收入。心理方面,增強信心、交際與帶來榮譽;社會方面,它解決了以上所述的失業災難:人力虛耗、資產閑置、社會衰敗。更重要的是,創造具有價值的工作,是一個國家資本工具、科技、基礎設施與體制發展的具體展示。
許多質疑這是否在鼓勵國人等待一年才就業,但相信這是極少數。就好比是否有人會因為要等待未來的少量津貼而拒絕現有的工作呢?機會是不大的。再者,公積金局擁有關於聘雇的海量資料,有助於追蹤、分析與修改這項政策的成效,因此也可改善濫用濫領的問題。
政府津貼了兩年後怎麽辦?工作創造不是朝令夕改的事情,其中涉及固定資本形成總額(Gross Fixed Capital Formation)、投資機會與組織創建。這些失業超過一年者重返職場後,若未來兩年能為企業創造價值,雇主肯定樂於續聘。
由此觀之,重點在於員工創造的價值,也就是生產力的提升。然而,「就業大馬」政策對此卻是力有不逮了。該政策相信可在短期內因津貼勞資雙方來創造工作與帶來就業,但卻未能解決長期的結構性失業(Structural Unemployment)與科技失業(Technological Unemployment)問題。該政策或許能在短期吸納失業人口,但長期的經濟發展與生產力提升,仍需投入更多心力在適當的產業政策、科技與創新政策上,才能夠留住並創造更多高質量的工作。
李健聰 |
馬來西亞科技與工藝大學交通物流碩士,彭亨州關丹士滿慕區州議員,公正黨總財政,長居關丹。相信基層民主與社區賦權能帶來根本變革,因此積極推動社區營造與民間教育工作,目前推動的計劃包括「士滿慕社區菜園」與「關丹悅讀換書計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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