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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南發/董總是種族主義組織嗎?

(來源:Malaysia Gazette/Nooreeza Hashim

希盟執政一年多了,全民平等不可能就是不可能。無論巫統或土團所提倡的「土著優先論」都符合以種族為本位的歧視,因此絕對是種族主義政黨。華人普遍上具有文化優越感,但非馬來人儘管再種族主義,他們不具「體制上的權力」,無法透過政策排拒他人。這次的「爪夷文書法」風波,讓我回想到1987年的茅草行動和2000年的訴求事件。董總是個以族裔為基礎的組織,在不傷害其他群體的利益下捍衛本身的權益,無可厚非。土團這種政黨的頭目指責它種族主義實在令人啼笑皆非,看似烏龜笑王八,其實董總在一些人眼中再不濟,畢竟還不是王八。


【文/唐南發】

因為「爪夷文書法」風波,馬哈迪遷怒於董總,再度以「種族主義」形容後者。

關於種族主義,普遍的定義是「相信種族之間有優劣之分」或「建基於種族的歧視或偏見」(美國傳統英語詞典);牛津詞典的另一個解釋是「對其他種族的歧視或抗拒」。曾經以《菊花與劍》剖析日本文化著稱的美國人類學家露絲•潘乃德(Ruth Benedict),在《種族:科學與政治》一書中將之定義為「相信一個族群先天性劣等而另一個族群則先天性優等」(參見Race:Science and Politics)。那也是歐美國家開始意識到希特勒的第三帝國以「雅利安人的優越」來迫害少數群體的時代。

在馬來西亞的語境中,無論巫統或土著團結黨未必符合第一個定義,因為它們主張優先扶助馬來人是因為馬來人「弱勢」;事實上,馬哈迪幾十年來的主張是非馬來人比馬來人優秀,因此後者必須受保護。於是,馬來西亞在扶弱政策上是個異數,因為它以此論述制定了所謂的土著政策,保護一個人數居多的群體,和美國因為奴隸制度造就了黑人的弱勢,為了落實社會正義而實行的扶弱政策,在理念和本質上大不相同。

更何況美國白人社群歷史上就佔盡優勢,與黑人社群相比,資源上有天淵之別;看回馬來半島,雖然非馬來社群當中確實有少數人口受惠於英國殖民者的政策而成為精英階層,絕大部份非馬來人其實都還是社會底層的勞動階級。

(來源:RoketKini

以種族為本位的歧視

儘管如此,無論巫統或土團所提倡的「土著優先論」仍然符合另一個定義,即以種族為本位的歧視,因此絕對是種族主義政黨。

於是,我們可以推論出一個政權、組織或團體一旦具有「我比其他種族優越或優先」的思想或議程,就足以被標籤為「種族主義」。

那麼董總是否帶有這樣的色彩呢 ?

華人普遍上具有文化優越感,這點毋庸置議。我不排除在個人的層面確實如此,但這樣的觀點並沒有寫進董總的宗旨裡。

換句話說,董總是以維護本身族裔的教育權益為宗旨的組織,過程中並未傷害其他族裔的利益;相反的,無論巫統或土團都堅持保留固打制,幾十年來導致眾多非馬來人學子符合資格仍不能入學,或無法取得理想的科系;至於公務員體系聘用程序不透明而產生的歧視更是罄竹難書,這些社會不公義的源頭正是執政者所捍衛的種族主義,國陣和希盟沒有大不同。

(來源:Malaysia Gazette/Fareez Fadzil

體制權力的政策排拒

馬來西亞各族之間都各有莫名其妙的優越感,也互相歧視,這是事實,這些都需要透過交流、溝通、對話,甚至必要時立法糾正。但非馬來人儘管再種族主義,他們的觀點幾乎不可能在國家體制上呈現出來。原因無他,只因為他們不具「體制上的權力」(institutional power),無法透過政策排拒他人。

舉個例子:當非馬來人質疑馬來人的土著地位之時,後者會憤怒,因為這是他們最敏感的議題,但他們也深知現實世界裡,國家不可能修改他們在憲法上的地位,固打制之類的「扶弱」政策會原封不動。他們的憤怒主要源於「公民權都給你了還質疑我是土著」,而非害怕政策上的改變。

希盟執政一年多了,全民平等不可能就是不可能。

相反的,當馬來人質疑非馬來人的公民權或稱之外來者之時,後者的恐懼是很實在的,因為國家從憲法到體制到政策上皆存有種種的不對等,而實際的政治權力在巫統或土團手上; 它們是孿生,都是種族主義政黨。

就好比當下的美國,一個黑人或拉丁裔人喊「白人你們滾回去歐洲」,白人群體會不爽,但不會當一回事兒;可是川普之類的政客一追問某個少數族裔「你什麼背景?哪裡來的?」整個非白人社群都要群情憤慨,因為白人社群確實具有體制上的優勢和權力。

事實上,2013年還在巫統的馬哈迪就因為不滿當時的淨選盟(BERSIH)主席安美嘉(Ambiga Sreenevasan)「反政府」呼籲選民給予國陣三分之二的國會多數,以便修憲褫奪安美嘉這樣的「非土著」的公民權。

(來源:Nikkei Asian Review/Simon Roughneen

弱勢群體的內部歧視

當然,馬來西亞一個特殊的情況是這裡的非馬來人社會因為擁有一套相對完整的教育和經濟體系,而有別於歐美的少數社群。這些看似處於弱勢的群體,其實內部也存在着種族主義和歧視,例如以種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拒絕聘用非華人/非印度人等等。我們要正視並處理這些問題,否則始終難以得到馬來社群的諒解。

但我必須強調這種職場上的歧視傷害遠遠不及國家體制化的種族主義(institutionalized racism),有心糾正可以考慮模仿美國通過平等就業機會法(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Act)或英國的平等法(Equality Act)。前者規定所有企業不得以種族、宗教、國籍,膚色和性別等理由排斥某些申請人或員工;後者則除了職場,還確保所有在英國國內的人士都不會因為這些背景而在任何方面遭遇歧視。

我甚少談華教,只是這次的風波讓我回想到1987年的茅草行動和2000年的訴求事件,不得不出來說幾句話。董總是個以族裔為基礎的組織,在不傷害其他群體的利益下捍衛本身的權益,無可厚非。土團這種政黨的頭目指責它種族主義實在令人啼笑皆非,看似烏龜笑王八,其實董總在一些人眼中再不濟,畢竟還不是王八。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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