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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傑隆/經濟特區的成長極限

(來源:BERNAMA/NSTP

我們不能再用過去的「自由貿易區」或「加工出口區」發展模式來看待未來新增的特區,因為過去的特區是因應當時國家經濟起飛階段所需的經濟積累策略,主要以勞力密集、低成本和低生產技術為主。但是,如今伴隨人口紅利的消失,國人平均教育水平和收入的提高,我們不再擁有這方面的優勢。新成立的特區,必然將以科技密集、資本密集、且注重創新研發為主,並且需要一個整體配套,去突破過去特區發展遭遇的成長極限和瓶頸。


【文/丁傑隆】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過去一段時間,「經濟特區」(special economic zone)一直被視為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為了吸引外來直接投資、促進外匯流動、技術轉移和出口導向型工業的主要規劃手段。即劃定國家領土內的特定土地成為「特區」,並擁有和其邊界以外不同的主權治理和經濟監管制度,包括法規松綁、稅務優惠、投資獎掖、簡易程序、服務對接等特殊待遇。

此外,這些特區因存在國家(state)角色和國家機器的高度干預和優先看待,也往往享有和邊界以外周遭地區更高質量的土地供給和基礎設施。從園區馬路、水供、電供、通訊、港口、鐵路乃至高速公路,都是國家在開發特區過程期間,大量砸入資源和預算。

一九六〇至七〇年代,典型的「經濟特區」一般稱之為「自由貿易區」或「加工出口區」,著名如香港自由貿易區和台灣高雄加工出口區。馬來西亞的第一個經濟特區,始於一九七二年檳城峇六拜自由貿易區(Bayan Lepas Free Trade Zone)。同年,馬來西亞政府亦在雪蘭莪八打靈增設了雙溪威自由貿易區(Sungai Way Free Trade Industrial Zone)。一九八〇年代之後,中國沿海經濟特區取得的成功,特別是深圳經濟特區,更是令各國眼前一亮,開始對特區刮目相看。緊接一九九〇年以後,則更進一步延申至高科技園區和科學園區的林立,在馬來西亞最早的計有居林高科技園區(Kulim Hi—Tech Park)和大馬工藝園區(Technology Park Malaysia),兩者皆在一九九六年成立。

(來源:民報/台灣經濟部/想想台灣

特區型態日新月異

如今,在亞洲,跨國企業伴隨地緣政治沖突日益帶來的不確定性,需要分散生產風險。加上全球生產鏈重組和區域之間的競爭,成立「經濟特區」幾乎成為各個國家和城市地區爭相效仿、競逐的對象。特區的數量不但越來越多、尺度範圍越來越大,特區的型態也越來越複雜、豐富和多元。根據二〇一七年世界銀行針對特區的報告顯示,單是在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的特區數目,就佔了全球超過70%。這些特區大部分是在一九九〇年代之後成立,且晚近成立的特區面積越來越大,並且有「城市化」之勢。

單是在馬來西亞,最近被廣泛討論和正在開發的新型態特區,包括「柔新經濟特區」(Johor—Singapore Special Economic Zone)、黑木山經濟特區(Bukit Kayu Hitam Special Border Economic Zone),以及我國首相安華和泰國首相賽塔(Srettha Thavisin)數日前在馬泰邊境的吉蘭丹蘭鬥班讓(Rantau Panjang)共同展開工作訪問後提出的哥樂河(Sungai Golok)經濟特區概念。其實,早在疫情之前的二〇一七年,中國阿里巴巴集團與馬來西亞數字經濟機構(MDEC)曾經在我國推介過第一個「數字自由貿易區」(Digital Free Trade Zone)。以上這些例子,相比過往較屬於固定、靜態、邊界分明的傳統特區,這些新型態特區發展,則更具有跨地域和呈流動的共同象征,且邊界也模糊化。

然而,正當特區滿街都是。有關過去的特區是否皆取得成功,以及每個特區是否有實現當初成立的目標,仍然需要更多實證研究,特別是在馬來西亞。二〇一七年世界銀行針對特區的研究報告就點出了讓政策制定者可以深思的三項重點:

第一,特區的成立經常跟特區以外地區的經濟表現差別不大,大多數特區的經濟表現並沒有異常突出,甚至有些特區錄得的經濟成長率比全國來的慢;

第二,特區內的經濟成長,很難長時間維持,並且會伴隨時間過程逐漸減弱,導致其經濟表現和周邊地區相似;

第三,特區的發展對周邊地區產生了正面的外溢效用,但這些效用在距離特區二十公里以外之後急劇下降,甚至毫不明顯。

(來源:Saw Siow Feng/Malay Mail

成立特區不是打雞血

這意味著不是隨手劃定了一個經濟特區,就可以自然像深圳般取得爆發性成長。特區仍然會有其成長極限,且特區也會遭遇「衰退」、「普通化」和「平庸化」癥狀。問題是,如果特區對於刺激經濟成長和周邊地區的外溢效應並不顯著,為什麽特區的數量卻仍然不斷增加?為什麽許多國家仍然不斷砸入大量資源和預算去開發特區,而排擠了其他同樣重要的國內投資和稅收來源,並引發不公平競爭問題?以及,那些尚在處於成長階段的特區,以及經濟成長錄得比全國快的特區,又有哪些顯著的「特」徵?說到底,還是要回到制度面。惟有在正確的制度面背景和引導下,經濟特區或許才能有利於促進經濟成長。

因此,成立「經濟特區」不能是一時的「打雞血」,不能為了成就在最短的時間內提高經濟成長率,刷亮政績,而忽略了長期里經濟特區的可持續性成長,並間接引發資源錯配和土地尋租(rent—seeking)現象的可能。曾經轟動一時的巴生港口自由貿易區(Port Klang Free Zone)個案就是典型教材。

同樣的,我們不能再用過去的「自由貿易區」或「加工出口區」發展模式來看待未來新增的特區,因為過去的特區是因應當時國家經濟起飛階段所需的經濟積累策略,主要以勞力密集、低成本和低生產技術為主。但是,如今伴隨人口紅利的消失,國人平均教育水平和收入的提高,我們不再擁有這方面的優勢。

新成立的特區,必然將以科技密集、資本密集、且注重創新研發為主,並且需要一個整體配套,去突破過去特區發展遭遇的成長極限和瓶頸。因此,打從成立特區開始,定位和目標就要非常明確。第一,前來特區投資的外資質量,如何可以更好篩選?第二,跨國企業和本土的連結性,如何讓本土企業、公共研發機構和人力資源更好嵌入這些跨國生產網絡,並從而提高這些在特區內設廠企業的本土員工比例和本土自制率,以及盡可能刺激特區對周遭地區的外溢效應?第三,產業升級和技術轉移,如何從勞力密集生產過渡轉向科技密集生產,以及鞭策跨國企業加快技術轉移的時間表?第四,經濟安全,過去一段時間,馬來西亞特區內的廠商普遍以電子和半導體業為主,未來的特區需要如何從單元化產業轉向多元化產業,如生化、醫療和航太領域?

以上這些,皆是政策制定者必須意識到的核心發問,否則一個毫不「特」出的「經濟特區」,其實和一般地理學上土地利用劃定的「工業區」並沒有明顯差異。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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