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元文化的社會裡,差異是無可避免的。我們最常犯的錯誤,就是將「差異」視為個人選擇,卻無助於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多元社會。「差異」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沒有關係就不會有差異。真正的尊重,必須建立在對「他者」的感受和包容上,看到他者,瞭解他者的需求,方能協調我/他的差異,避免各種盲視造成的間接歧視和壓迫。關係的可貴之處,就是通過他者深層地瞭解自己,通過他者學習良善和善巧。他者是導師,若能這麼理解,才能真正的多元共存。
【文/曾麗萍】
柔佛州麻坡某自動洗衣店業者「只限穆斯林顧客」事件在社交媒體曝光後,迎來柔州蘇丹措詞嚴厲批評,以及首相納吉不鹹不淡的中庸論,未料到事情搞到那麼大的業者迅速認錯,原以為事件落幕,但日前某宗教師的言論再掀風波,遂帶出「開明穆斯林」與「保守穆斯林」的隔空論戰。
但由於「開明穆斯林」以柔州蘇丹為首,而代表「保守穆斯林」的宗教師言論又停留在低層次,後者的下場必然引起寒蟬效應。馬來西亞華人社會對有關事件的看法向來單一:「種族歧視」——大概就說完了,恐怕無法引起公民社會深層且嚴肅的討論,不同的意見很可能難以被聽到。
我沒有能力討論宗教派別的問題,只想提問:為什麼一個虔誠穆斯林,想要創造一間符合心目中「聖潔」的洗衣店,會被視為對「他者」(the other)的歧視?在多元文化的社會裡,難道不應被看成文化差異而受尊重嗎?當我們說「擁抱多元文化,尊重差異」,其中認知的「尊重差異」到底是什麼?
盲視自身的優越感
一個虔誠穆斯林為了創造一間符合心目中「聖潔」的洗衣店,而把非穆斯林排除,言下之意,隱含「非穆斯林不聖潔」的文化優越感。我不反對將文化優越感視為一種對他者的排除甚至歧視,但是,我們也必須認知到,所有文化都有其優越感,不是只有伊斯蘭教。
基督徒有優越感,因為他們認為不信主的人都會下地獄。佛教徒有優越感,因為他們常說,今生能聽聞佛法者是較有福報的人。言下之意難道不是,未聽聞佛法或聽後不信者,都是業障太重?
(來源:MOFA-ROC)
文化社群的認同感經常建立在文化優越上,但「多元」是現代社會不得不面對的狀態,因此,即使我們內心有著各種優越感,也會小心翼翼地,盡量不在社群外說出來,而在日常實踐上,也盡量善巧包裝,不讓他者感到排除。像「華人勤勞、馬來人懶惰」這種陳腔爛調,仍然在華人社群的日常互動中不斷重複敘說,在馬來人面前則絕口不提。
說出來和做出來,是否比不公開說出來、不明目張膽做出來,有著截然不同的社會效應?確實不一樣。前者會引起社群之間的衝突,後者則能維持表面和諧的假象,但若要論真正的交流與瞭解,前者較有打破邊界的可能性。我深知「說出來和做出來」都涉及權力和條件,但本文無法直接處理此問題,以上看法僅提醒大家:文化優越感會造成偏見,而大部份文化社群都對自身的文化優越感認知和反省不足,並不自覺本身的優越感,有趣的是,掌握主權的社群和受壓迫/少數社群一樣,也都「盲視」自身的優越感。
各種排除的類型
一個擁有文化優越感的文化社群再怎麼禮貌,如果對「尊重差異」欠缺真正的理解,「排除」(exclusion)仍然是無可避免且無所不在。但歧視(discrimination)未必是排除的目的,我認為我們太習慣把排除等同歧視,而沒有更細致地理解排除,我認為排除有著不同的形式,值得細究。
首先,所有惡意且蓄意的排除都是不可接受的,特別是針對某社群/族群的歧視性排除;此外,對他人不利處境視而不見的排除也是不正義的,比如完全不考慮殘障者的城市規劃,把殘障者排除在城市空間之外。這兩種排除很明確是錯的,但以下要談的更為複雜。
(來源:The Straits Times/The Star/Asia News Network)
以「只限穆斯林」來說,此舉是刻意排除非穆斯林,以達致「聖潔」的宗教訴求。沒錯,這是蓄意把他者隔離出去,但排除不是他的目的,而是達致「聖潔」的手段。既然排除非穆斯林不是目的,那也就不是蓄意歧視,而是手段不當造成了歧視的後果。這與前面提及的城市規劃例子不一樣,國家行政機構絕對有義務保障所有社群的權益,就算其城市規劃的目的不是要排除殘障者,單是看不見殘障者就已是一種歧視。但在這起例子中,我認為信徒有權力主張其宗教訴求,洗衣店老闆的問題是沒有多元共存的認知,對他者欠缺考慮,若有認知,必有既不構成歧視又能滿足其宗教訴求的手段,這點留到最後探討。
另外,有一種排除,我稱之為自然排除。這是最常見,也最難被認知或自覺的。比如說,所有販售豬肉或酒類的餐廳都排除了穆斯林,所有葷食餐廳都排除了素食者。你不能說這些餐廳歧視穆斯林和素食者,但這兩類人確實被排除了。大部份人對這種排除的自覺性很低,因為捫心自問,你並沒有要歧視這兩類人,你只是依循自身文化社群的飲食文化。即便如此,你還是可以想像一下,這城市有許許多多的餐飲空間,是看不見穆斯林和素食者的。同樣,如果對差異有更多的反思,這城市的餐飲空間必有更大的開放性和包容性。
還有一種排除,是一種分離主義的排除,通常是弱勢族群為自我賦權(self-empowerment)或避免壓迫所採取的方法,如電動火車的女性包廂、女性專屬巴士等。有些人會認為這是一種對男性的排除,但若對父權性別文化的女性處境有正確的瞭解,其目的並非歧視男性。
如何尊重差異?
生活在多元文化的社會裡,差異是無可避免的。我們最常犯的一種錯誤,就是將「差異」(difference)視為個人選擇。比如,我們常聽到:「我尊重你成為素食者的選擇」、「我尊重你的宗教信仰」、「我尊重你的性取向」(後一句話卻是:不過你不要來搞我)等。聲稱「尊重」,但實質上是抱著事不關已的態度,「我們不一樣,那就河水不犯井水,各過各的生活吧」。
(來源:Dawn/AP/Joshua Paul)
這種看不到他者的「尊重」,無助於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多元社會。真正的尊重,必須建立在對他者的感受和包容上,看到他者,瞭解他者的需求,方能協調我/他的差異,避免各種盲視造成的間接歧視和壓迫。
在洗衣店的課題上,身為華人,我不同意穆斯林的「聖潔」定義,但可以理解穆林斯想要實踐宗教理念的渴望。因為在身為華人的同時,我也是一位素食者,我也有一個渴望:若這城市的餐廳都是素食友善餐廳該有多好。
如果有能力,我會開一間素食餐廳,但絕不會禁止非素食者光顧。反之,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素食主義,但理應承認這城市對素食者不友善,並在聚餐時為我準備素食。同樣的,若穆斯林朋友希望有一台「聖潔」的洗衣機,為什麼不可以呢?洗衣店可以預留兩台「穆斯林專用」的洗衣機和烘乾機,在門前設置寵物等待區,盡可能滿足各社群的需求,而各社群也理應在友善共存的共識上,接觸彼此。
一個人不可能只有一種身份,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流動在各種身份,此身份的「他者」,可能是彼身份的「我者」,比如說,一個佛教徒和一個穆斯林是宗教上的互為他者,卻可能有著相同的政治理念,支持同一個政黨。
所以,不應把「差異」理解成本質和對立,「差異」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沒有關係就不會有差異。關係的可貴之處,就是通過他者深層地瞭解自己,通過他者學習良善和善巧。他者是導師,若能這麼理解,才能真正的多元共存。
曾麗萍 |
馬來西亞傳播科系講師。 |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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