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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翰/政治不能無視倫理道德

(來源:Malaysia Gazette/Muhammad Zulhairi

有人主張不談個人道德或人治,要談制度和法治。但立法和設計制度過程中,無可避免涉及目標和其中價值取向,並非是道德空洞論述。二十年前「烈火莫熄」政改運動,不是矢言大破大立嗎?為何如今堅持信念卻招致「站在道德高地」之譏?若要人民繼續關心政治,打造一個有活力、永續的政治共同體,先決條件就是這個社會要有可以憑靠的道德辭藻,成為政治理想信念的原動力。民主社會應該樂見有道德原則者持續臧否政治人物,反而要担心為政者變質、失去道德原則卻不再有人批評,才對!


【文/林志翰】

希望聯盟執政超過八個月,越來越多選民失望。競選承諾跳票或久未推動,政府豈能戲言敷衍人民?首相馬哈迪承認「希盟宣言是指南並非聖經」後,民間不滿情绪開始發酵。根據「The Harapan Tracker」最新統計,希盟宣言裡的545項大大小小的承諾,至今只落實了23項(4.2%),411項(近四分之三)紋風不動。華社擔心統考承認事宜,可能是永遠走不完的「一哩路」,情感上難免受傷。

民權組織非議政府不只無意廢除煽動法令等多項惡法,還繼續援引來調查去年杪的興都廟騷亂事件。在某些政策頻頻急轉彎、出爾反爾U轉(如簽署反歧視國際公約ICERD),那些惡評如潮的政策如第三國產車計劃卻一意孤行。政府漸漸少提「改革議程」,常歸咎「都是前朝政府的錯」來當擋箭牌。希盟要員忙著招兵買馬搶奪資源,安插親信入官聯公司。

當政治人物言而無信,終日盤算利益,卻有支持者辯稱希盟政府經驗尚淺,還在邯鄲學步,批評者要有耐心不得操之過急。更有者反唇相譏指「聖人」總愛在道德制高點指指點點,沒有顧全大局,不諳實際政治操作就是要下場「把手弄髒」(Dirty Hands)。

(來源:The Japan Times/AP/Yam G-Jun

從政者需有倫理誠信

問題是,若視政治本質為黑箱作業、赤裸裸的權力鬥爭,當初就不會相信選票會帶來改變。回顧歷史,政治不能也不應離開道德倫理的討論。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政治乃一切事物所繫,引領我們活出美好生活(to live a good life)。那本應是政治的目的、從政者追求的基本價值。就如醫生要有醫德,為了治好病人,以病人為先。我們可以接受醫生教師等專業人士欺騙、忽略我們的要求嗎?那麼對政治人物也應有基本職業倫理與誠信要求,以人民利益為本。

根據遠景研究中心(CENBET)2018年最新民調,馬來西亞政治人物的公眾信任度僅有16%。72%受訪者認為一個有信用的政治人物應誠實問政;63%認為應有處理複雜國是的勇氣,至於有無高教育程度(29%)或財富(19%)並不重要。

對亞里士多德來說,人類是「政治動物」(political animal)——政治是眾人之事,並不「外包」給專業政治人物。透過政治實踐,可獲取生活技巧、辨別是非,培養美德。打從西方文明開始,政治就是攸關眾人的大規模倫理實踐。除了需商榷最好的方法和手段,也需靠各方合作,相互支援(尤其是那些既得利益及支配者),才能共同達致美好生活。春秋戰國的中國是政治思想最百花齊放的時期,儒家思想也強調以倫理政治為核心。所謂「遊文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仁義」是儒家的中心思想,常用來規範自身行為。

有人看到的盡是負面教材,因而認為亞里士多德太天真、太理想主義、太「離地」,政治豈可能扯上倫理道德?他們誤以為,有人起初是追求正義的理想主義者,赫然發現原來政治是為了權力鬥爭,後來無不變成「現實主義者」(realist)。這裡頭可以想像的代表是马基维利(Machiavelli)、霍布斯或列寧,論述的秩序總是理想在先,權力現實在後。可是,公元前四世紀的古希臘雅典人並不是這麼想,他們熱衷反思批判,假設可以不再因循前人,就能釋放自我、改變現狀。年少輕狂的我們不也曾想這樣改變世界?二十年前「烈火莫熄」政改運動,不是矢言大破大立嗎?當時政治論述、道德判斷可曾缺席。為何如今堅持信念卻招致「站在道德高地」之譏?

(來源:The StarTV

公民社會應參與決策

亞里士多德認為,我們可以為個人及整體社會生活抉擇,養成好習慣,多培養美德,有了歷練才能確保作出好的選擇。換句話說,公民社會得積極參與決策,才會有良好的選擇結果。這就是亞里士多德所謂的「審議政治」(Politics of deliberation)。縱使審議政治不在於所有人需達成共識、同意某項說法,但過程中得判斷抉擇,說服其他不同意見者。

現代政治論述最棘手的是道德詞彙匱乏,逐漸被市場和經濟語言取代。後者貌似中立客觀,其實不然。大學掌舵人盲目追求提升大學國際排名,衡量政策能否帶來更多投資回酬,卻已遺忘大學之本必須是教育與學術機構;社會也不能用捐款多寡,來決定是否值得支持公共圖書館;藍領階級勞工領取低薪,可能與他們的「生產量」或「效率」提升與否無關。道德詞彙如說「公平」(薪資)和「自由」(意見表達),更能反映出主體事物的目的、功能與社會價值。這些不是經濟數據和市場價格可以反映出來的。

有人主張不談個人道德或人治,要談制度和法治。但立法和設計制度過程中,無可避免涉及目標和其中價值取向,並非是道德空洞論述。若要人民繼續關心政治,打造一個有活力、永續的政治共同體,先決條件就是這個社會要有可以憑靠的道德辭藻,成為政治理想信念的原動力。民主社會應該樂見有道德原則者持續臧否政治人物,反而要担心為政者變質、失去道德原則卻不再有人批評,才對!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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