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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書琪/政治裡的折衷

(來源:Amanah Daily

理想主義者是政黨政治的防腐劑,但不一定是改朝換代的催化劑。因為在整個政治局面當中,達成理想不是靠突出激進立場,而是說服、贏取絕大部份選民的信任感。在馬來西亞勝者全拿的單一選區選舉制度戰場上,理想主義者的理想是改朝換代之後鞭策政黨完成宣言、甚至進一步推動改革議程的防腐劑;但對於改朝換代前的戰場而言,要贏得選舉就必須拿到最大公約數,不是當一步也不退的理想敢死隊。


編按:本刊即日起推出「馬來西亞第十四屆全國大選評論系列」,歡迎各位讀者交流指教。

【文/黃書琪】

政治,是把不可能化為可能的一門藝術。當中涉及人的自我、大我,人與人的關係糾葛,還有理想、利益以及各種光明或黑暗的元素。基本上,在每一個政治决策過程當中,都必然有理想、犬儒和折衷的方案。戰場上,要高舉理想大旗,還是犬儒附和,又或是折衷迂迴前進,都是策略的考量。

就在希望聯盟推出競選宣言之後,關心人士開始逐字逐頁,計算每一個名詞出現的次數、翻譯的誤差,當然,還有和理想立場的距離。

有人可以耐心看完數百頁的政黨競選宣言,不失為一種政治上的進步,因為無論與哪一國的政治人物對談,大家最懊惱的事,不外乎政治群體裡的個人與團隊絞盡腦汁、咨詢學者,耗時耗力去協調各方意見,最後,卻換來大部份選民的冷待。

因為,大部份人其實也只關注自己關心的課題,或透過別人的解讀去了解,對於整個宣言到底長什麽樣,一點都不關心。

要審度希望聯盟的宣言,應該放在馬來西亞目前的框架裡面去看,包括這個宣言在改變馬來西亞政治歷史的改朝換代中,究竟有多少可能可以在五年內一步到位;更重要的是,這份宣言,究竟可不可能得到各方選民的青睞,意即達成最大公約數。

最大公約數,或許就是理想主義者最不喜歡看到的一個局面,因為最大公約數意味著理想的妥協,沒有100%完成理想主義者的理想。

政治妥協:找出最大公約數

可是,政治本來就是妥協的藝術。政治與政治上的治理本來就是考驗政治裡的個人决策者,如何在各種不同的意見之中,找出一個所有人都能同意,而且往他們所欲的方向前進的方案。

(來源:The Straits Times/The Star

在馬來西亞的政治現實環境當中,一個要打破巫統/國陣一黨獨大局面的替代陣線,要面對的不僅僅是求變的進步知識份子與在野黨的支持者,更多的是已經看到改變的迫切性,卻沒有辦法信任在野黨能夠保護其種族權益的民族主義保守人士。

這樣的人多嗎?不少。因為這群人就是巫統/國陣種族主義框架下所形塑的成品。即便受過高等教育,在談及族群權益問題的時候,都會理智斷線,而且,放諸每一個族群都適用。必須強調的是,這是一個認知協調問題,不是個人教育與智商問題。

要打破這樣的局面,首先要打破巫統所設的社會認知框架,可是,要打破這個框架,其先决條件就必須是突破巫統的政治壟斷;我們可能在不打破巫統政治壟斷的情況下,改變大部份人民的族群認知框架嗎?我會說很困難。

因為,這個就是巫統賴以為生的政治工具,也在許多半城鄉、鄉區被用來鞏固勢力。當中許多人透過這個工具,撈得一官半職,也就是既得利益者,這個保守主義認知框架下的既得利益者愈多,大家也就愈傾向不要改變這個現況。

但是,馬來西亞來屆大選之所以戰雲詭譎,就在於保守主義陣營當中有人出走,甚至回過頭來鬆動保守主義陣營的地盤。他們不可能馬上變成激進進步的自由派,但他們至少認知到,他們唯有突破巫統的政治壟斷,才可能在政治上生存下來;同時,要生存下來,他們必須往中間靠攏,這個是已經走偏鋒的巫統沒有考慮的。

理想主義者是政黨政治的防腐劑,但不一定是改朝換代的催化劑。因為在整個政治局面當中,達成理想不是靠突出激進立場,而是說服、贏取絕大部份選民的信任感。

推動地方選舉的先决條件

在馬來西亞的脈絡中,很多人要求一定要落實地方政府選舉,我個人絕對贊成日後一定要還選民第三票。但在完全落實這個選舉以前,幾項工作必須完成:

第一,即重組聯邦、州、地方政府權力分配,在沒有重新分配權力的情況下,直接開放地方政府選舉,將會完全架空州政府,讓整個權力與政治治理結構更顯畸形。

第二,讓選舉委員會中立公正、向國會負責,而這也正是希望聯盟宣言當中最重要的其中一項承諾。

有論者一直質疑檳、雪州政府為什麽沒有試行地方政府選舉,在選委會不願意配合的情況下,將就扮個樣子,用我們可以拿到的選民資料來舉行地方選舉,然後再用現行的委任制,讓那些在自己辦的選舉勝出的候選人,以委任方式上任。

(來源:Keadilan Daily

這對第三票的中堅支持者無疑是一個絕佳方案,但對於從來就不認為第三票是保障個人或族群利益靈丹妙藥,甚至被巫統灌輸認為地方選舉是毒蛇猛獸的人而言,在選委會不配合的情況下,執政黨還堅持自己辦一場選舉,無疑只是一場政治秀。

為什麽是政治秀呢?因為,除了執政黨自己的候選人,在野黨多數不會參與。更何況,參選的政黨自己辦選舉,自己做裁判也是候選人,在野黨又有多少參與意願?更重要的是,政治秀有助於解决地方政府的問責問題嗎?恐怕還是無法。

突破政治壟斷 說服保守選民

當然,地方政府選舉應該是一個不帶有任何族群色彩的議題,可惜的是,巫統多年操作下來的認知框架,地方政府選舉是一個族群課題,要如何說服保守主義選民,這不是種族課題?甚至是應該優先、馬上、立刻解决的問題?這恐怕是突破巫統政治壟斷之後,才可以一步步改變的認知。

抱持進步想法的理想主義者總是時時鞭策支持者以華裔選民支持為主力的民主行動黨和其他在野黨,必須更加緊耕耘半城鄉、鄉區馬來票,把這些保守主義信徒吸納過來。問題是,這群人的觀念不會在巫統依然壟斷政治權力的情況下輕易改變。

與此同時,理想主義者也希望以華裔選民支持為主力的民主行動黨和其他在野黨,應該要推出更激進、打破保守主義的宣言與施政方針,像是已經被巫統妖魔、種族化的地方選舉,但這個改變最後是滿足了理想主義者對進步政黨的想像,卻變成選舉中被種族化的話柄。

在馬來西亞勝者全拿的單一選區選舉制度戰場上,理想主義者的理想是改朝換代之後鞭策政黨完成宣言、甚至進一步推動改革議程的防腐劑;但對於改朝換代前的戰場而言,要贏得選舉就必須拿到最大公約數,不是當一步也不退的理想敢死隊。

【馬來西亞第十四屆全國大選評論系列】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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