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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傑隆/城市貧困家庭住在哪?

(來源:R.AGE

伴隨隆新高鐵和捷運環狀線的落實,吉隆坡接下來幾年將會面對更大程度的城市更新。政府有必要匯集所有資源,在市中心釋出更多公有土地,或在公私合作的城市更新綜合發展計劃中,強制興建更多出租為主的人民組屋和出售為主的可負擔房屋,從而提高公共與廉價房屋的存量,確保這座城市不會把弱勢和貧困家庭邊緣化。政府其實可以做到這點,關鍵只在政治意願,因為政府本身轄下龐大的官聯企業系統,就是馬來西亞最大的土地和房屋發展商。


【文/丁傑隆】

回顧馬來西亞的房屋發展史,政府的一貫政策是鼓勵國人擁有自己的房屋。所以,就算國家(state)過去在《新經濟政策》下透過不同的干預手段,籍以提高中價、中低價和低價房屋的單位存量,這些單位最終仍然以出售為主。至於以出租為主、屬於政府直接管理的公共房屋單位,主要是優先提供予社會與經濟階級中最底層、沒有能力購買房屋或承擔私人租屋市場租金的家庭。大部分單位存量集中在吉隆坡,一來是為了因應城市發展需要而被迫征地或重新安置違建聚落,二來是提供從外州到來城市工作的弱勢家庭能有一個安居地點。惟,這些皆需符合特定的收入和家庭狀況條件。

(來源:星洲日報

公共房屋歷史變遷

吉隆坡最早期的公共房屋(市政局出租組屋)位於吉隆坡新街場的拉薩敏申組屋區(Razak Mansions),是馬來亞獨立後首個政府計劃的公共居住社區,建於一九六〇年代,一九六七年正式落成。當時,陸續共建有十五座及大約七百個單位,樓高只有四至五層樓,人口密度較小,內部設計也具有良好的通風采光。組屋區內也設有完善公共設施,如空曠的休閒公園、兒童遊樂場、托兒所、籃球場、羽球場、民眾會堂和菜市場等。至二〇〇〇年代,多數的單位已經轉售給原住戶,剩下一座組屋仍然由吉隆坡市政局管理。惟,該組屋區地處吉隆坡黃金地段,如今已重建為Razak City高級公寓住宅區,但原屋主獲得賠償重建後的單位。

直至一九七〇年代,公共房屋才在吉隆坡開始取得顯著進展。典型聚落包括位於敦拉薩路(Jalan Tun Razak)的十一棟「十七樓組屋」區(Flat Pekeliling),但在二〇一〇年代之後已陸續清空,當地住戶被安置至其他地區新建的人民組屋。屬於同時期的也包括陸佑路組屋(Flat Loke Yew)、辛炳路組屋(Flat San Peng)及漢都亞組屋(Flat Hang Tuah)。這些組屋依然建設在市中心範圍內,但樓層高度增加了,平均高達十五至二十層樓左右。一般附設菜市場、清真寺、學校、巴士站、店鋪等,但是公共休閒和綠肺面積卻大幅縮小。

一九九八年由房地部推出的「人民組屋計劃」(Program Perumahan Rakyat,簡稱PPR)則是第三代公共房屋,以出租單位為主,也有部分公開出售,主要配合政府於一九九六年提出的「城市零度木屋」(zero squatters policy)目標和城市土地發展需求,重新安置原住戶。相比第一代、第二代集中在城市中心的公共組屋,雖然第三代公共房屋的室內居住面積已較以往寬闊,從當初每單位面積四百至五百平方尺,擴大至少七百平方尺。但是,絕大部分皆坐落在城市外圍或邊緣範圍,如武吉加里爾邊鎮(Bukit Jalil Pinggiran)人民組屋群,從地圖上看,正如其名,就在吉隆坡的「最邊緣」一角。

目前,政府持有以出租為主的公共房屋存量可說非常有限。這主要源自一九九八年的人民組屋,申請等候「上樓」時間冗長。至於許多早期組屋單位,其實大部分已轉讓出售給原租戶,抑或已進入城市更新階段而面對重置、清空和拆遷命運。除了鼓勵國人自擁單位,另一個原因則是吉隆坡市政局為了減少龐大的物業管理和維護成本,而將屋齡超過十年或以上的市政局組屋單位,以低於市價方式釋出予符合條件的原租戶。值得肯定的是,人民組屋今天仍然維持最低至一百二十四令吉的月租。這自一九九〇年代以來並未隨著經濟波動和通貨膨脹而調整,為社會最底層有需求的群體提供了最基本且足夠的保障。

(來源:BERNAMA/The New Straits Times

公共房屋問題和困境

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能夠從不同時代發展及演變的公共房屋中發現——這些單位距離城市中心越來越遠、居住人口密度愈來愈高,綠色公共空間和生活機能卻越來越打折。因為居住人口稠密的關係,生活素質也相對比早期的組屋區來得不足。而且,多數樓群的建築結構和設備也因管理不當,年久失修。

武吉加里爾邊鎮人民組屋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銜接鄰近主要幹道和輕快鐵站的馬路雖然近在咫尺卻不銜接,至今交通出入依然不便,必須繞一個大圈。人民組屋落成時,更是沒有公共交通服務。學校、菜市場和商店區等皆距離遙遠,導致就算有貧困家戶獲得獻議入住,卻也不願意遷入。這些低收入家庭財力有限,無法擁有私人交通工具,極度依賴公共交通前往學校或工作地點。

其他的人民組屋也面對同樣的問題和困境。根據了解,居住安全是這些組屋居民最為關注的事項。這主要是基於組屋範圍內的犯罪率。這些數據皆能從當地居民協會組織和鄰近警察局獲取,人民代議士必然能夠掌握狀況,以及需要迫切改善的地方。高犯罪率的原因可歸咎於停車場和公共區域的燈光照明不足、缺乏足夠的摩托車停放處和上鎖設備、缺乏人行道,以及缺乏人行道與馬路相隔的防護欄等。吉隆坡市政局也曾公開承認,有者濫用入住申請條件和低廉租金優惠,轉租給不法者、外勞或難民從中賺取盈利,且租金高達上千令吉,導致社區人口結構和背景複雜化。

其次則是公共設施和生活機能補給不足。政府往往只規劃了「建築」,卻不是一座「社區」,缺乏便利店、菜市場、學校、托兒所、遊樂場、體育場、停車位、垃圾回收服務等,無疑給住戶在生活上帶來各種困擾。缺乏長期的保養和維修文化,尤其是電梯時常發生故障,對住在較高樓層的居民和樂齡人士而言極不方便。有者則希望人民組屋在未來設計上,更多考量通風、採光和低耗能設計,以便節省電源,使他們不至於需要繳付比組屋租金更昂貴的電費。

顯然,城市貧困家庭更應該住在城市內,而非城市邊緣或郊外。他們缺乏的不僅是個有瓦遮頭,而是配套更完善的社會福利保障網,因為靠近城市才能獲得更多就業和教育機會選擇,並減少他們往返工作場所與學校的通勤時間和花費,從而增加他們每月的可支配收入與儲蓄。這也是為何投資、貿易及工業部副部長劉鎮東最近在馬來西亞建築師協會(PAM)大會上,建議政府和發展商在市中心建造更多可負擔房屋。

伴隨隆新高鐵和捷運環狀線的落實,吉隆坡接下來幾年將會面對更大程度的城市更新。政府有必要匯集所有資源,在市中心釋出更多公有土地,或在公私合作的城市更新綜合發展計劃中,強制興建更多出租為主的人民組屋和出售為主的可負擔房屋,從而提高公共與廉價房屋的存量,確保這座城市不會把弱勢和貧困家庭邊緣化。政府其實可以做到這點,關鍵只在政治意願,因為政府本身轄下龐大的官聯企業系統,就是馬來西亞最大的土地和房屋發展商。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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