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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保/自由主義、馬來原地主義與馬華問題——評許德發《在承認與平等之間:思想視角下的「馬華問題」》

(來源:Azneal Ishak/Malaysiakini

此書之「沉重」,不在於作者如何繼承「馬華問題」的思考以及憂患意識,而在於作者嘗試援引自由主義來思考「馬華問題」,從而不僅批判地指出馬來原地主義對其他族群的排斥是不正當、不合法的,同時也呼籲華社告別悲情,積極地發展理論建設工作。順著這思路,作者認為超克「馬華問題」的解決辦法並非召喚華族悲情,而是鼓勵以普世的人權為認同對象,建立跨族群的公民國族身份。在我看,這一思路正好對應上一九九八年之後興起的烈火莫熄運動提倡的「人民主權」,儘管後者不見得會接受自由主義。


【文/吳小保】

《在承認與平等之間》是一本沉重的書。說它沉重,因為這是作者許德發十餘年學術研究的集大成之作,理論扎實,資料充足,是近年來本地中文學界少見的擲地有聲的重要著作。說它沉重的另一個原因,這本書為了探討「馬華問題」,而回顧那讓人難以回首的兩個重要時刻:建國之前的制憲歷史,以及建國之後爆發的五一三事件。兩個重要時刻(或事件)都叫人難以平靜地閱讀,因為它攸關大馬華人在此新興國家中的艱難處境:他們得不到平等的待遇。就此而言,這是一本憂患之書。

除了導言和附錄,此書共分兩編十篇論文,分別是第一編「獨立建國時期:『馬華問題』與歷史根源」,重點在於描述、分析與評價馬來民族主義的歷史、馬來亞制憲過程的政治博弈、華巫兩族的身份塑造等;第二編「獨立建國之後:平等追求與文化困局」,爬梳五一三事件,以及思考華人文化困局。全書基本上圍繞在作者提出的「馬華問題」而展開:

「馬華問題」之大者,實際上即是「族群平等」問題,並由此延伸至自身社群之文化與社會建構的困擾。可以這麼說,以獨立憲制談判與政治博弈開始,國家(state)與華人民間社會之間的代溝日益增大,這是『馬華問題』叢聚的另一面向。(頁32)

此處有兩個重要概念,一個是「族群平等」,一個則是「國家vs民間」,兩者都是「馬華問題」的面向。而「馬華問題」的根源是什麼?作者給出的答案是「馬來原地主義」:

……指謂「因土著身份而獲得特權」現象,這一主義的立足點在於強調「土著」與「土地」的自然關係,而它之後再順延至馬來西亞建國之後,並實質進入國家憲制與體制之中……(頁44)

……然而,一個人怎樣獲得公民身份?答案是「從原籍地獲得身份」,即一個人只能藉助於他的出生(birth),藉助於他出生的地點和民族而獲得身份。(頁59)

事實上,馬來原地主義並非馬來亞的獨特現象,它是近代民族主義浪潮下的一個產物。而這就促成了「馬華問題」的出現:非馬來人包括華人,不被接納為當地人,而無法享有完整的公民身份地位,特別是文化權利,導致馬來亞的各族群地位不平等。歷來為了回應此問題,華社採取了幾種辦法,包括宣誓華人的效忠、強調華人的重大貢獻,乃至指出馬來半島本是一片無主之地,以回應馬來半島特屬於馬來民族之說;等等。凡此一切,無非是要宣擁馬來亞,讓自己與其他族群平起平坐,一起成為這國家的主人。

(來源:NSTP

從上述對此書的基本問題框架的整理來看,此書並未脫離本地學界長期以來對華人問題的思考,那無非是指華人在斯土得不到承認、沒有完整的公民身份地位(包括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社會權利,特別是文化權利)。而由此又延伸出,馬來人在朝(掌控國家權力)與華人在野(華人集結民間力量回應國家的宰制)。

就此來說,此書可說相當程度上繼承了華社自獨立以降,特別是一九八〇年代大馬華裔知識分子中相當普遍的感時優族精神面貌。這不僅是我個人的感受,作者在〈跋:悵惘家國〉中就提到其伴侶覺得此「悵惘家國」四字太過「一九八〇、九〇年代」。事實上,不僅是「悵惘家國」四字是如此,書中從馬來民族主義、國家的歷史脈絡中去思考與關切華社前景,以及由此迸發出的複雜情感,不難在許德發的前行代(包括同代人)的一些著作中找到。故此,這本書一定程度上共享了「同時代人」的憂患意識與問題意識。

然而,此書之「沉重」(指擲地有聲的著作),不在於作者如何繼承「馬華問題」的思考以及憂患意識,而在於作者嘗試援引自由主義(在涉及多元文化論述時也接受社群主義的若干論點)來思考「馬華問題」,從而不僅批判地指出馬來原地主義對其他族群的排斥是不正當、不合法的,同時也呼籲華社告別悲情,積極地發展理論建設工作。作者以身作則,不讓感時優族情緒遮蔽評論人的理性之眼,故而才能反思性地指出,馬華社會在爭取承認與平等的路上,過度重視集體的族群權益,而忽略了自由主義所重視的普遍的個人權益。

順著這思路,作者認為超克「馬華問題」的解決辦法並非召喚華族悲情,而是鼓勵以普世的人權為認同對象,建立跨族群的公民國族身份。在我看,這一思路正好對應上一九九八年之後興起的烈火莫熄運動提倡的「人民主權」,儘管後者不見得會接受自由主義。

以上是我針對這本書的問題意識、討論框架以及其優點的整理。接下來我想提出三點我對此書的意見或問題。

(來源:AP/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首先,如前所述,作者準確地診斷出,「馬華問題」的一個根源是馬來原地主義。在書中,這幾乎等同於巫統,儘管作者清楚意識到,巫統不能完全代表馬來社會與國家權力,然而在討論過程中,卻又的確過度聚焦於巫統。在我看來,在處理「馬來原地主義」時,作者不妨給予其他馬來思潮一個適當位置,而其中非常具代表性的正是馬來左翼民族主義。

戰後初期馬來左翼政黨如馬來亞馬來國民黨(Parti Kebangsaan Melayu Malaya)與其他族群合作推動反殖民運動,並草擬了一份重要歷史文件《人民憲章》。在這憲章中,所謂「馬來民族」(kebangsaan Melayu),不僅是指馬來群島的各個原住民,也包括效忠於當地政治、接受當地語言的華人和印度人。

雖說《人民憲章》無法充分發揮政治影響力,但在「馬來」觀念史中,卻佔據重要位置。跟我們一般認知不同,這一馬來左翼的「馬來民族」,其實跟巫統的「馬來人」同樣都是個包容性的概念。前者包容各個族群,後者則包容多元的群島土著,包括馬來人、米南加保人、武吉斯人等,但卻不包括「外來者」(pendatang)如華人、印度人。把巫統的「馬來人」概念與對岸印尼相比就可知道其包容性不是沒有根據:對印尼來說,馬來人就是馬來人,他們不是米南加保人、武吉斯人。

如同作者在第五章的分析,巫統的「馬來人」概念是殖民地行政指令下所塑造的現代身份。然而,我在這裡提出左翼馬來的倡議的重點在於,「馬來人」(作為原地主義的想象對象,或馬來民族主義本身)在觀念史中存在著一個從保守到包容的多元光譜。儘管如同作者所言,馬來左翼在建國史中不起關鍵作用,故此書選擇以巫統為主要對象,切入思考馬來建國主義,並指出其此意識形態的基本觀點是:「馬來亞的土地是馬來人的土地、馬來亞的文化是馬來人的文化——這是一種原地主義的表述」(頁120)。

作者的觀察與分析並沒有錯,但我認為,從思想史的角度來看,揭開歷史主潮底下的眾聲喧嘩,也相當重要。它可讓我們補充國家大敘述(建國史中的勝利者)之外的不同歷史。不從成敗論英雄,把馬來左翼納入「馬華問題」中來思考,將發現他們正可與非馬來人同樣歸納沒有取得制憲權(相對於巫統)的一群人。透過這樣的方式,興許我們可以鬆動一個長期主導華社的認知結構,即「馬來人/國家 vs 華人/民間」。我並非說此認知結構不正確,而是指,我們應該鼓勵更多不同的視角去梳理我們的歷史,正如此書作者嘗試跳脫華人悲情,從普遍的自由主義去思索不同的出路。

(來源:Dewan Bahasa dan Pustaka

我對此書第二個意見,關係到自由主義。作者在書中指出自由主義和多元文化主義在社會實踐中有三個層次,分別是最基本的客觀存在的事實、肯定與珍惜多元文化的價值、把多元文化充分落實到制度和政策(頁40)。在他看來,馬來西亞僅僅具有客觀存在的多元事實,卻在多元價值的承認方面出現分歧,故未能在政策面落實多元文化主義。作者援引了西方政治哲學家如金里卡(Will Kymlicka)、泰勒(Charles Taylor)等人為自己的判斷作理論基礎。

然而,問題在於,為何是自由主義(或某個程度上,為何是社群主義)?事實上,作者在援引自由主義來評述馬來西亞的問題,在一些情況下是合理的,譬如憲法,因為憲法的制定本身就是接納了西方思想傳統中的自由主義。

但是,如果要從價值去評斷,馬來西亞,特別是馬來人,並未肯定與珍惜多元文化價值,則引述西方學者的學說來作為判斷標準,可能並不足夠。而這也跟我前述提到的第一個看法有一定關聯,即馬來社會不僅有巫統版本的「原地主義」,也不僅有馬來左翼的「原地主義」,還有其他思潮。

例如,賽納吉阿拉塔斯(Syed Mohd Naguib al-Attas)就曾在一九七一年國家文化大會上,主張以「伊斯蘭」為馬來西亞國家文化的根基,因為伊斯蘭具有普遍性,普世的伊斯蘭可涵括全人類的文化,而這正符合馬來西亞的多元民族的事實。從這點來看,馬來伊斯蘭主義者既承認多元的客觀事實,也從伊斯蘭角度予以肯定,更倡議把它納入國家文化政策中。如此看來,馬來社會也不是沒有「多元文化」的論述。只不過,我們無法接受他們的看法。

如此一來,我們所面對的不僅是世俗問題(不同的民族主義之間的較量),更根本的,是否可接受世俗主義。換言之,我們並非站在自由主義毫無疑問就是普世價值的基礎上去談論「馬華問題」,而是要回到前一個階段:自由主義是普世價值嗎?這問題如今越來越緊要,伊斯蘭化浪潮自一九七〇年代捲起後,與「馬來原地主義」產生不同相互作用,必須認真思考。

(來源:華社研究中心獨立新聞在線

第三個問題,作者在第八章中處理華巫兩族的社會正義觀,指出華社是「道德平等」,它「強調的是陳述『泛』平等主義,意指政治身份或公民身份的全面機會平等(及其由此而來的各種平等,如經濟平等、就讀大學機會平等、獎學金等等)」(頁270),並認為這平等觀是一種回應自身族群不平等的反映,故強調「機會平等」而忽略了西方平等哲學重視的「相同起跑線」,不理解平等的概念是需要設限,更沒有一套扶弱論述(同上),並認為「當資本主義社會貧富差距愈大,許多社會都興起『社會正義』呼聲,華人社會卻似乎很少談及怎樣的『社會分配』才對大家公平」(頁271)。

我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觀察,但缺乏說服力,有兩個原因。首先,作者討論的對象是廣泛的「華社」,在缺乏一個具體對象情況下(華社是複數的),究竟要如何論證這個社會確實忽略社會的財富再分配?其次,即便要廣泛而論,主流華社的確反對政府的「財富再分配」(對土著主義在經濟領域的批判),然而從邏輯上推論,這種反對可能是基於兩種不同的原因,一反對基於族群為單位的財富再分配,二反對以個體為單位的財富再分配。作者在書中似乎沒有區分這兩種不同的反對理由,而認為華社反對再分配就是缺乏扶弱意識,且這是其對自身族群命運的回應。

事實上,在一九八〇年代之前,左翼運動是大馬華社主流的政治思潮,即便當時左翼更關注「民族」課題,不表示他們忽略「再分配」;撇開左翼不談,大馬華社素來不少人樂善好施,且不管這些施主們的個人意圖是什麼,客觀來說,其實也是在進行著民間版的「財富再分配」,所對治的正是個體與個體之間因外在環境與天生因素導致的不平等。儘管這不是國家政策,但多少說明,在實踐上,人們並不排斥在必要時對弱勢的個體伸出援手。根據以上,我認為作者對於華人的社會正義觀的分析,缺乏說服力。

我提出以上三點意見,並非否定這本書的貢獻,正如本文開頭所指,這是一本「沉重」的書,值得各界讀書人認真研讀,並提出討論。以上三點,前兩點是對此書設限範圍以外的補充與延伸討論,說實在,任何一篇文章或書本,都不可能把所有問題都一併處理。故任何寫作都會有所設限。本文提出的兩點,實在只是延伸討論之意,並寄望可以拋磚引玉,製造更多思想碰撞機會。唯有第三點是我針對書中我認為論證不完善的論點,提出不同意見。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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