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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孝儀/受困的有牙老虎力求突圍

(來源:Malay Mail/Yusof Mat Isa

疫情下人權事件並未停止,二〇二〇年馬來西亞政治動蕩可能令人權委員會繼續未獲政府重視,但依然任重道遠,試圖通過公開對人權課題的發言,提醒政府抗疫不應以犧牲人權爲代價。雖然困難重重,它依然堅守崗位,在能力所及範圍內積極主動發揮影響力。無論如何,唯有確保人權委員會的運作獨立與制度保障,扭轉其結構性限制,才能真正有效履行國家人權機構的職責。


【文/張孝儀】

「在內心深處,我正努力尋找在馬來西亞生活的任何願望,
因爲我再也無法感到自豪,或快樂地自稱爲這個國家的公民。」
—— Parthiban Muniandy, Politics of the Temporary:
Ethnography of Migrant life in Urban Malaysia
, SIRD, 2015

這段出自旅美學者Parthiban Muniandy的民族誌記錄,無疑是對馬來西亞移民社群人權狀況的深刻感受。很多時候,我國人權問題的焦點只探討移工、難民或東馬無證移民,往往忘了其實拋棄身份國籍,以「人」的個案來看國內尚待發掘的人權課題。尤其疫情期間的基本權利如醫療,不僅攸關移工健康,也是文明社會的權利課題,同時考驗著國內人權組織如何有效履行職責。

面對人權困難時,一般民衆都會向非政府組織求援,在我國設立辦事處的國際人權組織如聯合國難民署(UNHCR),則把關移工與難民問題。身爲國民,遇到相關人權問題時應尋求那個機構協助呢?除了非政府組織,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Suruhanjaya Hak Asasi Manusia, SUHAKAM)亦受理民眾申訴與展開調查,相信長期關注人權課題者不會感到陌生。這個國家人權機構,係由國會根據一九九九年《大馬人權委員會法》(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Act)成立,其任務是促進人權教育,就立法與政策提供諮詢,監督政府的人權施政。

(來源:UNICEF/SUHAKAM

人權會法確立職權方向

雖然作爲國家人權機構,很多時候外界對人權委員會的職責功能,及其在人權課題的作為的印象是無牙老虎。與其說是無牙老虎,形容該會是「一隻被捆綁的有牙老虎」更爲合適。人權委員會的法定地位源自《人權委員會法》,惟面對人權課題,該會的關鍵問題就是獨立性。該法第四條概括了人權委員會的職能範圍:一、促進人權意識和教育;二、就立法和行政指令向政府提出建議;三、就條約的批准向政府提出建議;四、調查有關侵犯人權的投訴。第十四條說明,人權委員會有權獲取和接受證據、傳喚任何居住在馬來西亞的人士作證,並公開其調查。由此可見,這明確規定了該會的作用和權力,惟以不牴觸聯聯邦憲法爲基礎。然而,社會上的人權觀點,如禁止酷刑或不人道待遇,往往與西方權利保障思潮有關,因此被視爲與本國文化和信仰體系不相容,令人權委員會的作用和職能複雜化,受困其中。

馬來西亞自去年起面對疫情及政治動蕩,政權更迭衝擊人權狀況。二〇二〇年三月上臺的國盟政府援引《煽動法》、《通訊及多媒體法》等惡法,對付社運人士、媒體及反對黨,箝制和平集會權利,調查抗議政變的異議者。防疫鎖國期間,突擊逮捕無證移工,同時拒收羅興雅難民。

(來源:The Star

執政者皆無視人權改革

人權委員會除了關注國內人權,也需因應政治變動的影響。「亞洲非政府組織監督國家人權機構網絡」(Asian NGO Network on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ANNI)在二〇一九年的報告指出,希盟政府曾經承諾改革人權委員會,賦予更多的獨立性。這些承諾雖未帶來任何立法改革和結構變革,但國人依然肯定人權委員會的表現,如提呈國會辯論該會年度報告。國盟上臺後卻免除這項動議,顯然無視該會提出的政策建議,人權課題在執政者眼中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抗疫期間人權事件經常在社交媒體流傳,但不代表每宗案件都獲人權委員會受理。該會是收到民眾申訴投報後才立案調查。由於防疫措施令行動受限,人權委員會的公共諮詢被迫暫停,個案調查及聽證會也需延後。例如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開始調查的牧師約書亞希爾米夫婦(Joshua Hilmy & Ruth Sitepu)失踪案(上圖)被迫暫停,直到八月十二日才恢復。這無疑對人權委員會來說是一大難題,也妨礙其日常運作。

疫情下弱勢者權利受創

雖然疫情帶來諸多不便,但人權委員會對難民、無證移民、原住民及其他東馬邊緣群體一共進行十一次對話,調查疫情對他們的影響。有關報告詳細說明這些社群面對的問題,同時向爲政府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議。此外,該會還發了幾份聲明,關切可能侵犯人權原則的抗疫政策,包括行管令期間拘留營可能加劇疫情傳播、大規模逮捕無證移民。

(來源:Human Rights Watch/Zahim Mohd Nur/AP

疫情下人權事件並未停止,去年政治動蕩可能令人權委員會繼續未獲政府重視,但作爲國家人權機構依然任重道遠。國盟政府以控制疫情為名罔顧人權,該會捍衛人權原則立場始終如一,提醒政府抗疫不應以犧牲人權爲代價。

儘管在不受重視下運作,人權委員會試圖通過公開對人權課題的發言,敦促我國難民保護政策更人道、具包容性。防控疫情的同時,不該忽視移工和難民的人權受到侵害。雖然困難重重,人權委員會依然堅守崗位,在能力所及範圍內積極主動發揮影響力。無論如何,唯有確保人權委員會的運作獨立與制度保障,扭轉其結構性限制,才能真正有效履行國家人權機構的職責。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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