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South China Morning Post/AFP)
希盟政府面對最大的問題,也是馬來西亞政治不能解决的問題,即種族主義政治制度的根源。以爲推翻巫統政權就等於推翻了種族政治,這是大錯特錯的想法。今時今日的馬來西亞官吏腐敗、司法墮落、制度崩壞問題,歸咎於馬哈迪是公平的,這是他掌政時期的威權手段所遺留下來的「産物」。我們同時也須警惕,安華如果即位繼續馬哈迪主義,站在它的肩膀上未嘗不可,只要是他把馬來西亞帶向一個較多元、公平和容忍的政治制度。納吉政權的腐敗是一場浩劫,是一個大教訓,人民付出的代價太大了。也只有大步向前邁進,才能够真正終結馬哈迪時代的的濫權、貪污與朋黨陋習。
【文/何啟良】
一、政黨輪替的悖論
作爲一個政治發展現象,馬來西亞2018年大選的政黨輪替,應該如何解讀?馬哈迪以及其主義在當前的政治發展中有何意義?在混亂、興奮、期待(個人不同的立場而定)的語境裡,或許重讀一些經典著作可以幫助我們更冷靜瞭解當前變化萬千的馬來西亞政局。
有關馬哈迪以及其政績,邱武德《馬哈迪主義的悖論》(Paradoxes of Mahathirism)(1995)和巴里韋恩(Barry Wain)《馬來西亞獨行俠:在動蕩時期的馬哈迪》(Malaysian Maverick:Mahathir Mohamad in Turbulent Times)(2010),可以讓我們重溫馬哈迪時代的貢獻與缺失。馬哈迪的「真面目」,除了世人所看到的權謀、政改、貪腐、挑唆、現代化、回教化之外,其實還有許多假相與僞相,這當然是正常政治運作無可避免的素質,然而馬哈迪時期卻特別繁雜。他所種下的禍根,擁有肥沃的土壤,有充份的「營養」及「水份」滿足作物的生産需求,日後在納吉時代繼續開花結果,終成枝繁葉茂的參天大樹,就不足爲奇了。詭異的是馬哈迪卻在退休後以英雄的姿態重返政壇,再任首相,把馬來西亞政治發展推向另一個比馬哈迪1時期(1981年-2003年)更戲劇性的馬哈迪2時期(2018年-),這個發展就不是可以一般人民可以洞察的了。
民主發展是否是一個必然過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者傑克•斯奈德(Jack Snyder)在《從投票到暴力:民主化和民族主義衝突》(From Voting to Violence:Democratization and Nationalist Conflicts,2000)一書指出,民主進展是具挫折性的。(2017年有中國中央編譯出版社中文翻譯本)一個威權國家不會在一夜之間成爲成熟的民主國家。它們必然經歷一個艱難的過渡期,大規模的威權精英與民粹政治會混合在一起。斯奈德也認爲,威權國家比穩定的民主國家或獨裁國家更有可能具有衝突傾向,而國內脆弱的機關沒有辦法解决這些衝突與矛盾。從威權統治到大衆民主跨越度越大的國家,就會越動蕩。在民主化後的十年內,産生衝突的可能性,大約是仍然是威權國家的兩倍。
斯奈德所提出的邏輯理論,有歷史研究支持。這些理論,基本上質疑急於推翻威權政權的民主政治。換言之,急於成爲一個不成熟的自由民主國家,是會帶來極多衝突與矛盾的。我們因此不能過度樂觀。
(來源:Wall Street Journal)
馬來西亞509大選,是六十一年來首次的政黨輪替,有它的普遍性,也有它的特殊性。它的普遍性在於,隨著經濟成長與教育水平的提升,人民對於良好治理的渴望,也越來越高,對腐敗、惡法、歧視等等,采取不同的方式直接或間接反抗,包括消極的或積極的,革命的或改革的手段反抗威權。近二十年公民社會的蓬勃發展就是一個結構性的改變,産生了巨大的作用,促使民主意識不斷萌芽。1998年「烈火莫熄」社會運動的燃燒,也是跟隨著席捲全球的民主化進展,只是沒有完成而已,但是卻造就了二十年後希盟的執政。民主政改不像軍人政變,可以一蹴而成,這是馬來西亞政黨輪替的啓迪意義。
馬來西亞政黨輪替的特殊性在於它「生不逢時」。在東南亞,當前民主進展正處於運動的退潮期。在九十年代東南亞第一波由印尼推動的烈火莫熄運動大高潮時,馬來西亞的公民社會基本上還沒有準備好,基礎脆弱,民衆民主意識雖然有高升的現象,但是處於被動於精英集團權力鬥爭的階段。它基本上失去了這個一起席捲東南亞民主化浪潮的契機。安華在1998年末被捕後,「烈火莫熄」運動就很快沉寂下來。這項社會運動直接催生了人民公正黨,它有所作爲也是後來納吉政權腐敗衍生出來的結果。俗語說,失去的機會如果重來,那就必須依靠你的運氣了。
這個「運氣」,就是2018年馬來西亞政治的特殊性。它牽涉到複雜的種族主義與階級政治。1971年新經濟政策實施之後,我們可以廣泛觀察到,從兩極分化的富裕階層和貧困階層之間,産生了一個新的階層——馬來官僚資本家。巫統政權提倡的國家資本主義發展策略,扶植了馬來官僚資本家的成長。在馬來民族主義的號召下,大部份的馬來民族被麻醉著。有勢力的馬來菁英官僚集團或其家族成員,把持著國家機關的機器,積極干預和參與經濟市場活動。從中得利者,當然也包括了政商挂勾的華人企業。隨之而來的是金錢政治、行政腐敗、道德淪喪、權錢交易、暗箱操作,法制觀念淡薄,社會邪氣沖天。這些都伴隨著馬來西亞過去二十年看似蓬勃的經濟發展。
馬哈迪執政二十二餘年(1981年-2003年),這些弊病他難逃其咎。納吉政權驚人的貪腐案件,其實是建立在馬哈迪執政的敗壞制度上。
二、典型的民族主義政客
如今評價馬哈迪,雖然不能「蓋棺定論」,但是還可以找到一些共識。馬哈迪是一位典型的民族主義政客自不待言,他延續了戰後反殖民主義的餘溫,然而吸收了西方現代化的重要元素,在致力於經濟發展的同時,熱衷於挑唆族群、種族矛盾。在位二十二年,很難說馬哈迪主義有一定的發展模式,或理論根據,大多數時間是全憑强硬的意志與個人魅力執政,强人威權政治橫行,用口號治國,缺乏建立制度的意願。貪腐和臃腫的行政體系、膨脹的官僚主義和裙帶關係、宗教主義民粹化等,在這扭曲化的政治體制裡,開始根深蒂固。
馬哈迪1有經濟建設,卻無政治建設。他最失敗之處,在於沒有建立一個健康民主的先决條件。以巫統爲首的國陣,以馬哈迪爲首的巫統,操縱民粹,所帶來的猜疑、仇恨和矛盾把馬來西亞帶入種族民族主義的核心。
2018年馬哈迪以「反馬哈迪主義」的身份凱旋回到政壇,這個印象是根據大選前希盟的大選綱領而得到的。《希望宣言》有許多內容,只看列出所有要廢除的惡法或過時法令,包括廢死(廢除所有法令內的强制性死刑條款)、《1948年煽動法令》、《1959年防範罪案法令》(POCA)、《1971年大專法令》、《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及《2016年國家安全委員會法令》,就可以看出推翻前朝(包括馬哈迪時期)的政治作爲。
(來源:The Australian/AFP)
執政之後,希盟領導人說:「我需要按照希盟所設定的競選宣言行事。」看來競選宣言是有約束力的。但是沒多久,重任首相的馬哈迪就發表「競選宣言非聖經」言論,希盟當初並沒料到會勝利上臺,以致寫了難兌現的「厚厚競選宣言」,頗有悔意。但是這就說馬哈迪,多變而權宜,可以承諾,也可以抵賴。他又說,他如今不可能再實施首次擔任首相時那種强人政治,因爲他受制於希盟競選宣言,看來不是由衷之言。
馬哈迪2的權力不比馬哈迪1的權力囂張,這個說法當然是有根據的。土著團結黨無論從歷史、組織、資源來看,都比不上巫統。巫統從長期的政治鬥爭裡走來,有强硬的韌性,這一點並非其他政黨可以相比。再說,在希盟政府裡,以國會議席來說,土著團結黨不是最大黨,雖然它被分配的內閣職位最重。即使競選宣言不具約束力,其他政黨如行動黨會扮演一個制衡的角色。行動黨能不能經得起這個考驗,扮演一個以前馬華公會從來沒有負起的責任?現在還看不出。希盟之能够推翻國陣,馬哈迪因素顯然是最重要的,它的關鍵性好比輪軸,周圍的點圍繞它旋轉,或是用它作爲確定各點位置的標準。行動黨的制衡角色顯然是有限的。
執政不到半年,從馬哈迪的部署運作與言論主張,大概可以看到一些端倪。那麽這是馬哈迪主義的凱旋回歸或迴光返照?我認爲兩者都是。他的土著主義至上論、國産車、疑中的外交政策、新加坡情結、向東學習、華人富有論,都是馬哈迪主義的重現。這些理念影響極大,至少在短期間會有效應。我們穿越喧囂嘈雜的政治歷史,發覺過去馬哈迪政權的爭議性所在,是其多變性與反復性,然而從馬來西亞的「大歷史」視之,馬哈迪主義的韌性與延續性確實無可質疑。
之所以說馬哈迪主義回朝不過只是過渡的,主要是他的年齡不可能讓他繼續太久。世上難得百歲人,上天即使保佑,任何人完成功德之後還是必須退下。他說兩年後讓位給安華,雖然當前政治局面暗潮汹涌,不過這個日期應該可信,也可行。
馬來西亞的未來,其實是在安華的身上。
三、希盟政府的局限
安華以烈火莫熄的餘烈,從監獄出來成爲候位首相,其政治生命曲折,即使在馬來西亞反复多變的情境裡,還是吊詭萬分。如果從他烈火莫熄時期、以及他擔任國會反對黨領袖時期的言論來看,他的思維比馬哈迪具有進步性,也較接近自由民主主義。安華主義的雛形,包括了制度改革和民主參與的進步因素,對於多元文化和非馬來族群利益的維護,他也比較開放。在安華主義裡,我們看到未來;在馬哈迪主義裡,我們看到過去。
然而,由於馬來西亞政治的動蕩,領導人的繼承充滿了未知數。安華雖是「候位」,但是這個「諸君」真不好做。要知道,安華本身的崛起,從早期回教青年組織,到進入內閣成爲副首相(1993年至1998年),到兩次入獄度日,都是在詭異政治的鬥爭裡成就的。當年他是副首相,也是「候位」,最後也落單。如今歷史是否重複就很難說了。但是現在他的憂慮是顯然易見的,即使是重入國會議事,「安華主義」是否仍舊保持其鋒芒,還待觀察。除了安華久困囹圄、不能號令衆諸侯的局限外,另外一個令人疑慮的原因是公正黨的脆弱。
(來源:Milli Gazete)
其實希盟政府面對最大的問題,也是馬來西亞政治不能解决的問題,即種族主義政治制度的根源。以爲推翻巫統政權就等於推翻了種族政治,這是大錯特錯的想法。1957年馬來西亞憲法本身就是允許種族主義的執行,馬來人特權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巫統只是最積極的推行者而已,馬來至上主義的緣起,其實在1957憲法擬訂時已經相當鞏固了。我們不能够期待一個「違憲」的政府出現,除非馬來西亞從法國政治發展史得到靈感,來一個「第一共和」、「第二共和」的憲法。
真正主張各種族平等的憲法是1946年馬來亞聯邦(Malayan Union)憲法,它後來在馬來民族主義高漲的反對聲浪下,於1948年1月31日終止。非馬來人(尤其是華人)的冷淡,使得一個各族平等的建國機會從此消失。歷史學者王賡武就說,「這是一個寶貴的窗口,打開了一回就關閉了。」國陣政權的下臺,還不至於提供這一代馬來西亞人回到四十年代重新建國的機會。
四、民主進程解决不了民族主義
回到本文開始時提到的斯奈德理論。國家的民主進程,歸根究底,還是有賴於制度的健全和精英份子的致力推行。但是,我們不能太過太高估了所謂民主制度國家的代表體制、政黨制度和新聞自由會遏制極端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的作用。要使到「想像的民族主義」轉向爲健康的民主機制,以過去五十年的經驗來看,東南亞國家還需要更長時間的考驗。
(來源:Malaysia Gazette/Hazrol Zainal)
所謂民族主義,一般是指將本民族作爲政治、經濟、文化的主體而置於至上至尊價值觀考慮的思想或運動。兩次世界大戰都與極端民族主義息息相關。由於民族主義要求對民族共同體的認同和忠誠,當這種要求被野心家用來建立具有法權意義上的主權國家,這種民族主義就極易發展爲極端民族主義,從而禍害國家進展。
馬哈迪政權1和2都沒有逾越這個牢籠。安華的政治思考或許還會給馬來西亞未來一點希望。今時今日的馬來西亞官吏腐敗、司法墮落、制度崩壞問題,歸咎於馬哈迪是公平的,這是他掌政時期的威權手段所遺留下來的「産物」。但是同時,我們也必須警惕,安華如果即位繼續馬哈迪主義,站在它的肩膀上未嘗不可,只要是他把馬來西亞帶向一個較多元、公平和容忍的政治制度。納吉政權的腐敗是一場浩劫,是一個大教訓,人民付出的代價太大了。也只有大步向前邁進,才能够真正終結馬哈迪時代的的濫權、貪污與朋黨陋習。
※ 本文摘錄自馬來西亞華社研究中心出版的新書《未鞏固的民主:馬來西亞2018年選舉》(潘永強主編,2019年2月),感謝慨允授權轉載。有興趣購閱者,請瀏覽華社研究中心網頁。
何啟良 |
學者、時評人。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政治學博士。曾任職於新加坡國立大學、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南洋理工大學,馬來西亞拉曼大學,北京大學。著有時評集《文化馬華》、《面向權威》、《丹心寧忘》。研究興趣有馬來西亞政治、華人文化、新馬行政改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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