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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和聲/錢從何來?——稅制比較與低生活成本國

(來源:Malaysia Gazette/Fareez Fadzil

隨著馬來西亞人口老化,可以預見,銷售或消費稅的份額必日增。因為提升個人所得稅不易,涉及提高人民的就業、技能、生產力與經濟升級等因素,攸關教育與培訓改革、調整新經濟政策等敏感議題。在這種條件約束下,出路之一就是,一方面提高人力資本投資與基礎設施投資,同時也得加強國內競爭,刺激經濟活力。此外,政府的福利政策也應從消極福利,轉向生產型的積極福利,如授人以漁(技能)而非魚(實物),才能生生不息,具可持續性。


【文/孫和聲】

有道是錢雖非萬能,沒錢卻萬萬不能。這句話不但適用於個人與公司,也同樣適用於國家。國家需要用錢,係古今東西皆然,惟實踐選舉民主的國家,由於人民對政府的各類需求日增,使得政府不得不擴大職能,提供多樣的服務,如國防、治安、基礎教育、醫療衛生、公共交通,甚至住房等。

自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普魯士(Prussia,今之德國前身)便出現退休養老、工殤事故,殘疾傷障等社會保險制度,不少西北歐國家在廿世紀初跟進;四十年代中期,英國首先實施了全面性、建立在全民、統一與平等為基礎的社會福利制度;五、六十年代,西北歐紛紛進入福利國時代。不過從七十年代末,英美兩國又帶頭推動一定程度的去福利化政策,逐步將政府的職能交給市場與民間。這種放寬管制、民營化、自由化政策,雖在相當程度上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但僅能在某種程度上去福利化,卻難以全面去福利化。結果,多數發達民主國家的財政依然難以改善。概括言之,發達國家的公共債務多佔GDP(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比),均高達約100%。在人口老化與少子化的壓力下,已積重難返。

目前,發達國家的收入與支出,大約佔GDP的40%左右,落後國家的佔比例則較低,如馬來西亞只有約20%(不包括州與地方,只限中央),印度、印尼等更低。政府這些錢從何而來?在發達國家大致上來自個人所得稅、社會安全保障稅與銷售或增值稅(Value-Added Tax,VAT;或稱消費稅),其他如公司所得稅、國產稅或資產稅則個別佔不到10%。

舉個實例,在廿一世紀美國的稅收結構為:個人所得稅佔約42%,其中聯邦與州的佔比個別為約80%比20%;公司稅佔約9%,其中,聯邦約多於州政府;銷售稅佔約12%,這部份歸入州政府;國產稅佔約5%,歸入中央:資產稅如房地產稅(property tax)約9% ,也歸地方政府;而社會安全保障稅則約25%,進入中央政府。

(來源:Malaysia Gazette/Affan Fauzi

稅收結構與項類佔比變化

從這個收入結構可看出,個人所得稅、社會安全保障稅(social security tax)與銷售稅是前三大項。整體上言,除了個別情況外,多數發達國家的收入結構均是如此,若有變化也只是在這三大項中,作出不同比例的安排,如法國個人所得稅不到20%,但社會安全保障稅卻高達40%;丹麥的社會安全保障稅不到10%,個人所得稅卻可高達50%。除了日本,各發達國家的公司所得稅均低於10%。這與區域化、全球化的壓力有關,要留住本國企業、招商引資,勢必得調整公司所得稅。整體趨勢是銷售稅或消費稅佔比趨高,特別是在人口老化與少子化的國家,因為消費稅是最可靠與穩定的收入。

在美國,之所以未實施消費稅而持續銷售稅(sales tax),皆因此乃州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他們不想被中央化,衝擊到該州的穩定收入。

馬來西亞的收入結構則與發達國家大異其趣。較落後國家的個人所得稅佔比較低,政府收入得靠公司稅、進出口稅、國產稅與銷售稅或消費稅等。處於中等收入國家的馬來西亞,特點則是公司稅偏高,個人所得稅偏低。在2017年財政預算案中,估計聯邦政府的收入大約2,200億令吉,其中公司稅佔約692億,石油公司稅約100億,個人所得稅約300億。換句話說,也就是公司稅佔30%以上,個人所得稅只有約13%。在本國1,450萬個工作人口當中,只有約15%者,其收入水平達到可課稅水平,而這個可課稅水平又有頗多的減免項目。

據此而論,除非增加個人所得稅,否則政府只能從銷售稅增收。全球化導致公司稅不易提升,反之可能得下調,如美國2017年杪把公司稅大力下調至21%,低於馬來西亞的24%。不少歐洲國家的公司稅也在20%以下,對馬來西亞而言形成壓力。一直以來,馬來西亞以依靠石油、天然氣相關收入來彌補低個人所得稅的佔比不多,隨著大油田減少,本國油的消耗量增加、石油價格下降等因素,這個彌補作用已不如以往。這種情況下,只能從進出口稅、國產稅或消費稅或銷售稅著手,其中在2017進口稅只有約30億令吉,出口稅約7億,國產稅約130億。非稅收入(non-tax revenues)則約390億。這個部份主要是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的投資收入(馬來西亞的油氣收入共分多個項目)。消費稅大約440億(約20%)。

(來源:Malaysia Gazette/Safwan Mansor

福利政策應重永續創意

隨著馬來西亞人口老化,可以預見,銷售或消費稅的份額必日增。因為提升個人所得稅不易,涉及提高人民的就業、技能、生產力與經濟升級等因素,攸關教育與培訓改革、調整新經濟政策等敏感議題。在這種條件約束下,馬來西亞的出路之一就是,一方面提高人力資本投資與基礎設施投資,同時也得加強國內競爭,刺激經濟活力。

此外,政府的福利政策也應從消極福利(如只是派錢),轉向生產型的積極福利,如授人以漁(技能)而非魚(實物),這樣才能生生不息,具可持續性。可以的話,補貼政策方面也得更有創意,以便打造低生活成本國。何謂低生活成本國(low cost of living country)?意即在不大可能大幅提國民收入的條件下,從供應面著手,減低百姓的生活支出,只要減少支出便等於變相加薪。這個減低成本的方法,可從教育、醫療、公共交通或住屋等方面著手,如在公共交通可補貼載貨物的卡車與公共巴士,而非汽車(即補貼柴油而非汽油,特別是油價高漲時)。同理,在住屋方面可建設適量的廉價租屋,即只出租不出售的公共住屋,如在香港便有近半人口住在租金遠低於市價的公屋,這將大大地減少生活支出與壓力。

公共交通與住屋是窮人的主要支出,對中高收入者而言,食衣住行並非主要支出(除非奢想豪華車),因此,從大幅減少支出便可減輕生活壓力。同理,教育方面也可鼓勵義務技職教育,如十二年教育有三年就讀免費的技職學校,都是可考慮的減低成本方法。另一點則涉及二元的勞動市場,特別是外勞與最低工資。當前坊間熱議的自動化「工業4.0」。就方向而言,無疑是正確的,但也有其侷限,如在1996年,馬來西亞推出多媒體超級走廊(Multimedia Super Corridor),事前卻未有培養人才的準備,結果空有基建、缺乏人才,儘管能從國外(如印度)引進專才,但移民局又上門逮人,可見政策需有配套,無法獨行。

(來源:Malay Mail/Malay Mail/Bazuki Muhammad

雙元勞動市場的制約與出路

當前馬來西亞的就業結構是,眾多就業人口集中在服務業,除了個別行業外(如銀行業可自動化)大多數服務業與農業不易自動化。另外,製造業僅佔就業人口約17%。如此制約下,要降低生活費,引進廉價外勞不失為出路。這不但可增長消費,也可保住勞動力密集產業。別忘了,勞動力密集產業也需要白領工作人員。

由於外勞佔比高,最低工資雖為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但不必是經濟正確(economic correctness)。經濟正確的做法應是政府作為公共投資人,投資來培訓本國人為有一技之長的員工,以提高收入。與此同時,用廉價公共服務與生活補貼來支援本國人,以免被外勞取代。一言以蔽之,這是二元分化的的勞動市場,而本國人從事較高增值、體面的工作。這個二元勞動市場是個較務實、可行的,既可穩定物價又可為本國人保證一些可能失去的就業。當然,政府得變身為公共投資人,因為私人界是不會做這類投資的。

總之,公共投資(特別是人力投資)二元化勞動力市場與穩定物價得多管齊下,以造就低生活成本國。對生產性工具如公共巴士、貨車也不加稅,以壓低物價,在全球逐底競爭(race to the bottom)的當代,即可保住就業。馬來西亞的產業競爭力與釋放民眾的消費力(如租屋不買屋),這是有得亦有失的選擇。

最後要強調的是,產業多元性可促進綜合競爭力,我們絕不能在逐低競爭的時代,隨意放棄勞力密集產業。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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