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The New York Times/Ulet Ifansasti/Getty Images)
馬來西亞目前應該要處理兩大問題是:肯定多元文化以及關懷弱勢,第一個問題涉及種族、宗教、教育的議題,第二個問題是資本主義社會所引發的貧富差距問題。希聯盟在順利執政前,對人民做出的競選承諾,無論是經濟、稅收相關的改革還是為低收入戶社群提供醫療津貼。在一個多元種族的國家裡,只有滿足每個種族都可以在平等正義的社會環境下實現自己的人生目標,這樣才是最高的自由。
【讀者投書/陳康寧】
馬來西亞第十四屆大選,結束了國陣自獨立建國以來六十多年的執政。從上一屆大選505「政治海嘯」到這一屆509「政治變天」,總算達成了人民一直期盼的政黨輪替。這是否意味著更邁向了民主的進程呢?
必須釐清的是,馬來西亞實行的是「君主立憲制」,因此在「制度」上屬於民主國家,然而在「實質」上往往讓人民覺得這個國家還不夠民主。哲學家殷海光在《中國文化的展望》裡區分了「純種」與「變種」的民主制度,他認為馬來西亞是屬於「純種」的民主制度。他也談到了「一黨專制」的概念,他提到,在一黨政權的壟斷下,極容易出現「包辦」、「把持」、「政治獨佔」、「政策專斷」、「拒絕批評」、「權力玩弄」的現象,同時也認為「一黨專制」是「兩黨政治」或「多黨政治」的剋星。【註一】過去的馬來西亞,嚴格來說不能算是「一黨專制」,因為馬來西亞容許有在野黨或反對黨,然長期由國陣執政,而國陣成員黨又以巫統馬首是瞻,故過去的馬來西亞雖然不是「一黨專制」,卻是「一黨獨大」。眾所皆知,「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一黨獨大」的弊病與「一黨專制」相去不遠。
從「一黨專制」到「政黨輪替」,意味著權力不會永遠落在某一政黨上,若政府沒有克盡對人民的責任,人民有權利用手上的一票更換政府,反對黨的功用也不再只是阻止國會三分之二議席落在同一個陣線的黨員而已,而是真正發揮實質的監督效用。民主制度的更加完善化,目的是為了讓人民實質地享有自由的權利,然而民主與自由並非完全等同的概念,與「民主」對立的概念叫做「極權」;而與「自由」對立的概念叫做「專制」。依據自由與民主的搭配,可以有四種排列組合:不民主又不自由、民主但不自由、自由卻不民主、民主且自由。換言之,一個國家可以落實民主制度,但不代表不會出現專制的領導層。不過,要真正落實自由、尊重個人的尊嚴與基本人權,民主是最好的制度形式,因此民主與自由經常是一組密切的概念。【註二】進一步來說,除了要發展更健全的民主制度,更有必要讓人民可以享有「真正的」自由。
德哲霍奈特(Axel Honneth)在《自由的權利》討論了黑格爾的自由概念,他區分了三種自由,分別是「消極自由」、「反思自由」和「社會自由」。「消極自由」指的是在不侵犯到他人的情況下,社會容許每個人不受到限制而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反思自由」又稱為「積極自由」,指的是個人透過反思的能力,以一種自律、自主的精神來實現自己的目標,也只有具備了能夠實現自己目標的能力,才算是真正的自由。而「社會自由」指的是,除了個人擁有明確追求的目標以及實現的能力之外,社會的客觀條件也應該要滿足這個自由的條件。【註三】
很明顯,「社會自由」是比「反思自由」與「消極自由」來得理想,然而馬來西亞目前最為迫切的,就是先達到「消極自由」,之後再循序漸進到「社會自由」。而要落實這些自由,馬來西亞目前應該要處理兩大問題:肯定多元文化以及關懷弱勢,第一個問題涉及種族、宗教、教育的議題,第二個問題是資本主義社會所引發的貧富差距問題。希聯盟在順利執政前,對人民作出的競選承諾,無論是經濟、稅收相關的改革還是為低收入戶社群提供醫療津貼,基本上是針對第二個問題,至於第一個問題仍然令許多人民(特別是華人)憂心。在一個多元種族的國家裡,只有滿足每個種族都可以在平等正義的社會環境下實現自己的人生目標,這樣才是最高的自由。關於這點,我們拭目以待。
【註解】
一、殷海光,《中國文化的展望》(臺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88),頁580-584。
二、關於「民主」與「自由」的關係,請參考殷海光:《中國文化的展望》,頁549-551。
三、霍耐特,《自由的權利》(北京: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頁34-73。
※ 陳康寧。馬來西亞華人、臺灣女婿,臺灣國立中正大學中文所博士候選人,專長領域是中國哲學,對文化、宗教、藝術、歷史等有濃厚的興趣,關心臺灣的主體性、馬來西亞的文化與教育的問題,也關注全球化、跨文化、世界文明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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