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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麗萍/真相:原諒威權者的必要條件

(來源:Straits Times/AFP

失憶的民主,是沒有根的民主,就會輕易跟隨風向轉向霸權。國家的民主轉型之路,政黨輪替只是第一步,惟有徹底的民主體制改革和啟動轉型正義程序,才算是落實真正的民主制度。也許現在談轉型正義尚言之過早,但完全不談,特別是在馬哈迪出任在野黨領袖的政治現實下,不談才是完全不務實的作法。因為一旦希盟執政,馬哈迪再次坐上首相之位,選民還有什麽籌碼要求希盟追究歷史真相,還正義於民?還可能要求馬哈迪自我清算嗎?屆時最有可能的,是「寬恕」成為國民美德,特別是為讓政權平穩過渡,沒有人不可以被「寬恕」,畢竟,希盟政治領袖都很「務實」。


【文/曾麗萍】

馬來西亞仍然是一個威權統治的國家,在民主轉型未竟的當下,談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似乎言之過早,但當下的政治困局,正在於正義的缺席,我們要如何思考如此矛盾的境況呢?

選民目前面對的政治困境是,要推翻國陣威權,就必須「接受」以馬來西亞史上最威權的前首相馬哈迪為首的在野聯盟,以實現首次政黨輪替。在野黨政治人物及部份評論者,希望選民「接受」這項政治現實。

我粗略將之分為兩種立場—「寬恕論」與「民主論」。「寬恕論」的第一種說法是,馬哈迪已非當年的馬哈迪,選民應該放下他的過去,展望未來。第二種說法更簡單:寬恕是美德;「民主論」認為,選民厭惡馬哈迪(威權政治)是合理的,但也應該在來屆選舉作出明智選擇,從大局來看,實現政黨輪替應為首要目標。

我反對投廢票,也絕對不會投給國陣。但很顯然的,無論「寬恕論」還是「民主論」,都未能在這選擇艱難的時刻,突破論述瓶頸,與所有追求民主的選民達成共識。「寬恕論」選擇性遺忘,不願面對歷史;「民主論」則擱置歷史,主張民主轉型大於一切。

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先談第一種立場。臺灣立法院不久前通過「轉型正義條例」,由學者組成的民間組織「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對轉型正義的定義是:「轉型正義是一個社會在民主轉型之後,對過去威權獨裁體制的政治壓迫、以及因壓迫而導致的社會(政治的、族群的、或種族的)分裂,所做的善後工作。」

時任理事長黃長玲在該組織出版的《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卷一)清理威權遺緒》(新北市:衛城出版,2015)一書,認為轉型正義主要包含三項任務:處置加害者、賠償受害者與歷史記憶的保存。

轉型正義的任務是還過去遭受政治壓迫者遲來的正義,修補過去因威權政策而導致的分裂,也可以說是對集體創傷的治療,因此 「歷史記憶的保存」自然非常重要。沒有真相,就不會有正義,追究真相,是伸張正義的基本條件,而承認真相,才有可能要求原諒及和解。南非轉型正義的實踐,就是一種以 「以正義換取真相,用真相達致和解」的路徑。【註一】

(來源:The Star Online

也因為如此,「寬恕論」對歷史的失憶,壓根兒說服不了選民。對民主懷抱理想的馬來西亞人,都在等待真相。五一三事件的真相、發動茅草行動的真相、安華事件的真相、趙明福事件的真相等,太多的真相未明及正義未彰,「寬恕論」根本是對人民的侮辱。人民不敢忘記米蘭昆德拉說的, 「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希盟不能忽略轉型正義

如果希盟和馬哈迪希望選民放下過去,心甘情願支持希盟,他們可以做的事很多。首先,希盟內的過去當權者(不只是馬哈迪,還包括安華),必須盡可能揭露真相,不管是否會因此付出代價。馬哈迪在位二十二年,他在任內的政治壓迫和政策黑幕(比如1988年司法危機的黑幕),他最清楚,不在他任內的,相信他亦有所掌握。空泛及沒有針對性的道歉毫無價值,沒有具體行動的改革只是口號,馬哈迪及安華都要自我清算,同時揭開國陣的黑歷史,才有可能將國陣政權連根拔起,向選民展現民主改革的決心。

下來,希盟必須承諾選民,一旦執政就會在任期內啟動轉型正義程序。根據學者瑞格比(Andrew Rigby)的看法,在面對前朝不義時大致上可分為「遺忘」、「起訴與懲罰加害者」及「和解」三種途徑。「遺忘」是不追究加害者,此種路徑被認為是「有轉型沒有正義」;第二種「起訴與懲罰加害者」是一種報復式正義(retributive justice),缺點是可能引起社會分裂;第三種「和解」是上述提及的南非模式,即所謂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註二】以馬來西亞的情況,第三種模式或最為理想。

也許現在談轉型正義尚言之過早,但完全不談,特別是在馬哈迪出任在野黨領袖的政治現實下,不談才是完全不務實的作法。因為一旦希盟執政,馬哈迪再次坐上首相之位,選民還有什麽籌碼要求希盟追究歷史真相,還正義於民?還可能要求馬哈迪自我清算嗎?屆時最有可能的,是「寬恕」成為國民美德,特別是為讓政權平穩過渡,沒有人不可以被「寬恕」,畢竟,希盟政治領袖都很「務實」。

失憶的民主,是沒有根的民主,就會輕易跟隨風向轉向霸權。國家的民主轉型之路,政黨輪替只是第一步,惟有徹底的民主體制改革和啟動轉型正義程序,才算是落實真正的民主制度。

【參考文獻】
註一、二:普麟、翁立纮。〈淺談轉型正義在臺灣:實踐與反思〉,菜市場政治學,2016.03.18。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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