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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南發/怒海餘生:理解羅興亞難民議題

羅興亞難民值得國際同情聲援,馬來西亞願意伸出援手時,卻純粹從選舉操作考量,沒有任何甄別與安頓他們,亦無意簽署難民公約,不分族群、宗教和文化背景地承擔人道責任,結果引來國內非穆斯林社群的冷嘲熱諷甚至惡毒咒罵,無法更全面地理解難民議題與國家理應具備的人道主義精神。


【文/唐南發】

今年八月底,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襲擊緬甸若開邦北部的數個警崗,招致緬甸軍方反擊,禍延境內無辜的少數族群,無國籍的穆斯林羅興亞人首當其衝,多個村莊在軍警縱容下遭人放火,超過四十萬羅興亞人被迫越境進入孟加拉,再度面對流離失所,任人魚肉的悲慘命運。

正如2015年5月發生的羅興亞船民危機一般,這一波的人道災難再次引發國際社會與緬甸當局關係緊張。不同的是,這次緬甸似乎有備而來,在各主要國際媒體的網頁或臉書展開「反宣傳」,大量網民一再複製轉貼類似的內容,指責羅興亞人歷史上本是孟加拉非法移民,緬甸軍方不過在捍衛國家領土主權。這些試圖以正視聽的留言內容,不少源自一個具軍方背景的臉書專頁,至今有超過250萬跟隨者。

歷史上,為了佔有土地與豐富的資源,緬甸軍方對付少數族群向來不手軟。那些為當下軍政府為了對付幾百名羅興亞極端份子而暴力驅趕羅興亞老弱婦孺鼓掌叫好的人,恐怕不知道除了撣邦、克欽邦和克倫邦有大大小小不同規模的少數族群反抗軍以外,1960年代的緬甸軍政府也曾強制接收當地華人和印度人的生意和產業,迫使他們「回到」中國和印度;也有一些人選擇到香港、泰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

(來源:Global Research

1982年,緬甸政府通過新的國籍法,許多人一夕之間失去公民權,而華人、印度人和羅興亞人都不在法定的135個族群之內。換言之,以暴力的形式處理公民權是現代緬甸的政治傳統,羅興亞人只不過是最明顯也最殘酷的個案,既無教育權也無就業權,從而衍生眾多問題

馬國無妥善機制
難民適應困難

遠在緬甸若開邦北部的族群衝突,對馬來西亞也產生衝擊。至今為止,吉隆坡聯合國難民署註冊了超過15萬難民和申請庇護者,其中92%是來自緬甸的不同族群,包括6萬以上的羅興亞人。加上其他有證或無證移工,緬甸人在馬來西亞境內的總人數或在50萬上下。近年也發生了一些族群之間或族群內部的謀殺或格鬥事件,雖無證據顯示這些個案與緬甸國內的局勢相關,執政當局亦不可忽視。

至於政府宣佈收留羅興亞難民的舉措,符合國際人道主義精神。問題在於馬來西亞不是《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和《1967年難民地位協定書》的簽署國,並無一套處理難民的機制。而看回過往的記錄,巫統領導的政府往往只在穆斯林社群權益遭侵害的議題上發言甚至行動,例如1970年代中期開始,沙巴州收容了高達6萬名的菲律賓南部穆斯林難民,絕大部份後來成為公民。

除此之外,馬哈迪在巴勒斯坦和波斯尼亞穆斯林遭塞爾維亞人屠殺的議題上非常積極。我國在1990年代中曾收容了150名左右的波斯尼亞穆斯林;近幾年因為敘利亞的內戰,納吉領導的政府也曾宣佈將收容3000名敘利亞難民。

諷刺的是,無論是波斯尼亞或敘利亞難民,大部份最終選擇移居到澳洲或其他西方國家,甚至寧可自費到黎巴嫩等待被聯合國安置的機會。馬來西亞宗教氛圍日漸保守,加上中東和歐洲截然不同的生活經驗,在在都讓這些穆斯林難以適應。

(來源:Malaysia Gazette/Safwan Mansor

另外比較不為人知的是源自越南南部和柬埔寨,信奉伊斯蘭教的占族(Chams),因為面對共產政權迫害而於1970年代中末期輾轉來到馬來半島。儘管後來中南半島局勢穩定了下來,當時的馬哈迪政府依然默許高達7000名占族人居留下來,進而成為公民(請閱Danny Wong Tze Ken(2008)Research on Cham History in Malaysia. Asian Research Trends No.3, pp. 25-44.)。相比於馬哈迪於1979年擔任副首相兼內政部長時,放話要「見到就開槍掃射」以非穆斯林為主的越南難民,其態度實乃天壤之別,原因不言而喻。

收容出於政治考量
漠視非穆斯林難民

若涉及非穆斯林遭迫害,巫統領導的政府則通常選擇沉默。例如斯里蘭卡經歷了長達二十六年的內戰,淡米爾人長期被主流的僧伽羅人歧視、打壓和迫害,馬哈迪從未聲援;他之後的政府,從阿都拉到納吉,也從未替伊拉克和巴基斯坦境內遭迫害的非穆斯林仗義執言。

因此,納吉在羅興亞難民議題上表現積極,其實是為了鞏固或增加穆斯林選民的支持。鑑於下屆大選攸關巫統下野與否,無論非穆斯林群體如何不認同,他也不會改變這個立場。

但這不意味著政府因此而更善待已經在馬來西亞的羅興亞人。事實上,無論是否持有聯合國發出的難民證,警方和移民局執法人員照舊把他們看作是非法外來移民(PATI,pendatang asing tanpa izin),被逮捕和拘留而被迫行賄的情況仍時有發生,遭雇主勞力剝削更是家常便飯。

(來源:The Wire

和網上一些危言聳聽的帖文相反,迄今為止,政府並未給羅興亞人提供任何援助經費,與當年的波斯尼亞難民和近年的敘利亞難民的待遇不可同日而語,足以說明巫統政府口惠實不至,仍然停留在外交炒作的層面上,包括同意派人到孟加拉邊境提供援助,而今年九月下旬外交部長阿尼法公開表達不認同東盟在這個議題上的共同聲明等,皆出於同樣的目的,但這一切外交舉動無助於舒緩我國境內羅興亞難民的困境。

馬來西亞願意伸出援手,本來應該是一件值得讚揚的善舉。問題在於政府的動機不單純,純粹從選舉操作角度考量,沒有任何甄別與安頓他們,讓他們可以安心上學或就業的機制,只怕在未來製造更多問題。

羅興亞難民固然值得國際同情與聲援,卻因為政府無意簽署難民公約,不分族群、宗教和文化背景地承擔人道責任,在馬來西亞的非穆斯林社群當中只會引來更多的冷嘲熱諷甚至惡毒咒罵,無法更全面地理解難民議題與國家理應具備的人道主義精神。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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