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Al Jazeera)
雖然目前的公民權修憲案仍不是馬來西亞公民權利聯盟所希望的版本,因為永久居民和外籍配偶的福祉仍受到威脅。有鑑於此,最理想的結果就是在進入二讀之前就通過與非政府組織的充分溝通,或是議員在內部溝通取得公民社會和保守派都能接受的版本。有別於過去淨選盟是走街頭集會路線進行爭取,這次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民社會爭取方式,則是在「與制度共舞」方面做得非常完整。筆者希望通過本次梳理能提供不同的參考方向,讓我國社會運動有更多的抗爭手段。
【文/林蕙穎】
希望聯盟之所以能在二〇二二年大選後組織由其主導的團結政府,關鍵在於支持社會運動及改革議程的選票是重要關鍵。然而,在團結政府執政一年半的此刻,許多人發現改革議程未能如願落實。例如,近期通過國會的《大專法令修正案》雖讓學生團體享有更多自主權,能籌款並自主管理賬戶,但政府卻未朝過去要廢除該法令的方向努力,近期獲得關注的公民權修憲案則被視為讓無國籍問題更嚴重的修法,招致公民社會批評。
在政黨力量洗牌重組的時代,社會運動已無法像過去那樣,將落實改革的期盼全部放在支持的陣營身上。由於許多修法和改革都是各方勢力的角力結果,社會運動未來或許要從體制內外都施壓,才能讓這個修法的版本更接近進步派的公民社會訴求,而非傾向保守勢力的立場。
《變革如何發生》(How Change Happens)的作者鄧肯·格林(Duncan Green)曾點出社運份子在抗爭時「與制度共舞」的重要性,他們必須了解在複雜制度中偶然出現的、改變要開始及終止的徵兆,並以此調整他們的抗爭努力。本文希望能以公民權修憲案為例,梳理社會運動如何發揮自己的能動性(Agency)創造政治機會,爭取想要的修法,並阻擋不想要的惡法。
有影響力同盟者的出現
政治機會結構論學者西德尼·塔羅(Sidney Tarrow)點出,社會運動不僅能利用政局所提供的政治機會,更能自行創造機會達致成功;而政治機會結構主要包括以下面向:
一、新勢力的加入;
二、政治體制內部的重組;
三、有影響力同盟者的出現;
四、菁英的內部分裂。
目前公民社會所爭取的修憲案版本,在政治機會上的助力,主要是來自(三)有影響力的同盟。有影響力的同盟:司法界、政府議員、草根工作。
關乎本次修憲案為爭取權益的努力,就必須從家庭前沿(Family Frontiers)談起。該組織多年來爭取在海外產子的馬來西亞女性的孩子,也能自動取得馬來西亞公民權。家庭前沿及六名母親於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入禀高庭聯合興訟,高庭是在二〇二一年九月做出標竿性裁決,判定在海外產子的馬來西亞女性擁有與男性同等的權利,讓小孩自動繼承公民權。該裁決雖於二〇二二年八月在上訴庭被推翻,但聯邦法院已批准聆審此案的上訴,並預訂在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開審。
除了展開司法戰,這項努力也取得部長,甚至議員支持。阿莎麗娜(Azalina Othman Said)在二〇二二年還是後座議員身分,就聯合四名希盟國會議員提呈個人法案。這四名國會議員分別是目前的國內貿易及生活費事務部傅芝雅(Fuziah Salleh)及通訊部長法米法茲(Fahmi Fadzil);以及行動黨的下議院副議長劉強燕及青年與體育部長楊巧雙。
此外,在消除無國籍的努力方面,馬來西亞鄉區人力資源發展協會(DHRRA)也做過許多努力,此舉可說是主動創造政治機會。他們在聯合國難民署的協助下,在霹靂、吉打、森美蘭、雪蘭莪派遣許多法律助理,在二〇一四年至二〇二三年期間鑑定了1萬6000名無國籍人士(其中有許多是本地人與外籍人士通婚的小孩),目前有7000人成功申請公民權。筆者曾經出席該組織的論壇,某個主講人說目前的政府公布今年處理了多少公民權申請,可說是破天荒的舉動。
二〇二三年公民社會流出的公民權修憲案版本將綑綁讓棄嬰、永久居民(紅登記)的孩子再也不能自動取得公民權時,除了行動黨後座議員李存孝二〇二三年曾公開表示某些議員可能不按黨意投票,公正黨的哈山卡林(Hassan Abdul Karim)也曾經公開表示反對。在多方施壓下,內政部長賽夫丁納蘇丁(Saifuddin Nasution)近期在媒體上公布內政部加速審批公民權申請的進展,而在多次內部溝通後,內政部在三月二十五日於下議院提呈提呈法案一讀時在棄嬰條文讓步,即棄嬰仍能自動取得公民權。
(來源:Azneal Ishak/Malaysiakini)
阻力來自國盟和部分東馬議員
就如筆者前述,修法版本是各方角力的結果。國盟在該修憲案闖關國會之前表示會支持馬來西亞女性海外產子與棄嬰、永久居民需要通過登記申請的版本。在棄嬰保住自動成為公民的權限後.國盟黨鞭兼伊斯蘭黨總秘書達基尤丁(Takiyuddin Hassan)就在法案一讀時站起抗議說,提呈版本跟匯報會時不同,要求內政部長解釋。除了伊黨的抗議,也曾有東馬議員在棄嬰條款被擱置後,在內部匯報會表達不滿。因此,相信部分東馬政黨議員是支持棄嬰必須通過登記的版本。
隨著該修憲案在三月國會最後一天的法案二讀環節只來得及讓部長發言,並未進入辯論環節,相信這種不同勢力在公民權修正案上的角力將持續進行。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就曾經在匯報會上勸說,這不會是唯一的修憲機會,言下之意希望大家接受現有的綑綁版本,讓它通過。
(來源:作者製表)
雖然目前的公民權修憲案仍不是馬來西亞公民權利聯盟(Malaysian Citizenship Rights Alliance,MCRA)所希望的版本,因為永久居民和外籍配偶的福祉仍受到威脅。但由於民主行動黨黨紀嚴格,若真的投票相信還是必須歸隊。有鑑於此,最理想的結果就是在進入二讀之前就通過與非政府組織的充分溝通,或是議員在內部溝通取得公民社會和保守派都能接受的版本。所幸賽夫丁納蘇丁在法案進入二讀前仍表示願意聆聽人權委員會(Suhakam)及非政府組織的看法,筆者希望在六月國會會期開展前,公民權修憲案能取得良好進展。
有別於過去淨選盟是走街頭集會路線進行爭取,這次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民社會爭取方式,則是在「與制度共舞」方面做得非常完整。筆者希望通過本次梳理能提供不同的參考方向,讓我國社會運動有更多的抗爭手段。
林蕙穎 |
台灣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日本同志社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畢業。前政治線新聞記者,研究興趣為社會運動及田野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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