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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富/科技巨頭挑戰下的數碼治理

(來源:Stuart Miller Solicitors

網絡平台運用科技把人、組織和資源連結起來,形成媒合與共創的商業生態體系,也不斷改變現代人的生活方式。但是,在贏家通吃的「平台資本主義」里,少數平台已形成超大型和具壟斷性質的跨國科技巨頭,具有「強可敵國」的規模和影響力。它們擁有的資源和技術引導著科技發展,未來將影響人們的生活與社會秩序。在後疫情的更不確定時期裡,政府決策者需更積極處理數碼平台的課責問題,建立合理的遊戲規則,但也需有更多思慮和準備,而詐騙與不實訊息的流竄,是其中亟需處理的問題。


【文/黃國富】

社群平台上的詐騙訊息流竄問題存在多時,詐騙者的手段也不斷翻新,讓部分網絡使用者上鉤受騙蒙受損失。近期,臉書上的各類詐騙廣告訊息似大量增加,儼然已成為詐騙集團的溫床,一些受害者上當後,卻面對向臉書投訴無效的狀況,紛紛轉向公部門要求介入處理。

(來源:Joel Saget/AFP/Getty Images

使用者、平台與政府關係

數碼通訊部副部長張念群日前受訪時大吐苦水,指曾向臉書母公司Meta的馬新區代表表達不滿,認為臉書防詐騙不力,要求加強把關審核詐騙及不實資訊,不應讓政府揹黑鍋。據張念群轉述,Meta代表未接受指責,指該公司已盡力打假反詐騙,僅允諾改善作業流程,願意強化宣導及提升使用者的數碼素養。

在詐騙訊息無所不在的生活環境里,公眾需強化數碼素養,也應加強網上和日常生活的防騙與警覺意識,減少上當風險。但平台上的詐騙訊息氾濫,也涉及臉書的安全漏洞和經營方針,Meta把相關責任轉由網絡使用者承擔,要他們自行辨識詐騙與不實訊息,實則為臉書開脫責任。張念群的回應似僅能採取道德勸說,要求Meta應善盡社會責任,但無力進一步施壓促使臉書改善問題。

社群平台上的詐騙和不實資訊亂竄,甚至有仇恨言論散播等問題,凸顯數碼環境的部分亂象,威脅公眾的安全和自由,也衝擊民主機制的運作,是各國遲早要面臨的挑戰。面對數碼環境的監理需求,一些民主國家政府調整與強化數碼科技領域的治理,建立對數碼平台的課責要求,這些施政作為涉及對數碼科技的整體理解和治理思維,且會面對數碼巨頭們的抗拒與挑戰。而馬來西亞政府是否已準備更積極的介入數碼治理(e-governance)?

(來源:Pro Bono Australia

強可敵國的跨國數碼平台

網絡平台運用科技把人、組織和資源連結起來,形成媒合與共創的商業生態體系,也不斷改變現代人的生活方式。但是,在贏家通吃的「平台資本主義」(Platform Capitalism)里,少數平台已形成超大型和具壟斷性質的跨國科技巨頭,像是谷歌母公司Alphabet、臉書與IG母公司Meta、微軟、亞馬遜、蘋果和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等,具有「強可敵國」的規模和影響力。它們擁有的資源和技術引導著科技發展,譬如現正夯的ChatGPT等AI技術,未來將影響人們的生活與社會秩序。

網絡平台過去建構一種說法,即強調自身不是媒體,僅是中立的分享內容平台,供各種訊息內容使用與流通,因此對平台上出現的內容不需負責任。不過,這一說法越來越站不住腳。近年面對各方批評,特別是平台從資訊內容流通過程中,以演算法等技術,鉅細靡遺地蒐集使用者的數碼足跡(Digital Footprint),協助商家掌握使用者的興趣與偏好,從中賺取巨額的廣告利潤,因此不能逃避對內容的「守門」責任。

臉書在處理具爭議內容的問題上,一般主要仰賴使用者的舉報,但經常在舉報後仍出現相關內容,顯示其回應機制頗有問題。臉書也透過AI與審核員進行平台的內容審查,但效果未臻理想。其中,臉書為降低成本,將內容審核的工作外包,但審核員需承受心神煎熬,卻僅能獲得偏低薪資,因此屢遭外界批評,且強調臉書的責任無法外包。

Meta在處理詐騙一事上的態度強硬,除了與其「強可敵國」的規模和影響力有關,若Meta放低姿態,承諾再強化臉書的內容審核,其他地區可能也會跟進施壓,屆時勢必增加營運成本。這對過去一年採取兩輪大裁員,以增加盈利和提振股價的Meta來說,不願面對的局面。

有論者指出,像Alphabet、Meta 及亞馬遜(Amazon)這些科技巨頭,近年被投資者鼓勵追求收益增長。因此,偏離了原本創立初衷(如搜尋資訊、建立社群聯繫及購買產品等),他們的業務重點不再是創新或是改善內容和使用者體驗,而是提供一項「剛好及格」的功能,再到處銷售廣告,以此取得更多利潤,將獲利極大化。

因此,不管是詐騙與不實資訊內容,皆讓平台獲取廣告收益,若要臉書確實打擊各類詐騙資訊,將影響平台的收入與增加支出,使得其抗拒這些變革,但或願意做出若干小調整,以減緩外界的壓力。這符合過去發生爭議時,臉書會出現「事件曝光、承受壓力、臉書修正」的回應方式。

(來源:BERNAMA

政府需確認扮演的角色

在數碼環境的現狀里,馬來西亞現有規範早不足以應對各種新問題,譬如總部設在外國的網絡平台該如何監管?而其用戶資料和內容審查都在國外,易出現審查黑箱等問題,以及使用者投訴無門的爭議,就像上述提及的臉書詐騙內容問題。張念群也曾坦承,現有法令主要是針對使用者,而非網絡平台。

因此,政府需釐清在網絡平台與公眾之間的關係,確認政府在其中扮演的基本角色,即監理數碼平台的責無旁貸,建立與執行相關規範,也應獎勵及扶持本土相關產業的健康開展。然而,馬來西亞政府決策者目前著重通訊基礎建設及服務(如5G),對數碼平台內容的治理作為,仍顯得遲緩與淩亂。

除詐騙與不實資訊,也包括平台上展示新聞內容,是否該讓媒體取得合理分潤,甚至OTT服務(如Netflix和Disney+)的監理等,這些問題有或近或遠的關連性,政府需有較完整的數碼治理認知,在基本信念基礎上建立邏輯一致及有效的政策與法規,譬如要合理的監理內容,該如何拿捏與言論自由的界線。其中還需具備相關專業,像是演算法和大型語言模型等,才能理解和掌握問題的關鍵,透過跨部門的合作執行數碼治理。

但是,對於亟需重整國內經濟以建立政績的政府來說,也不敢輕易得罪科技巨頭。二〇二一年九月,谷歌、臉書、微軟和亞馬遜聯合向前任政府施壓,要求恢復海航豁免,以利維護跨越地理邊界的海底電纜;二〇二三年三月間,亞馬遜宣布在馬投資六十億美元創建數據中心,政府視為重大政績大力宣傳,但在政府各種投資優惠下,此投資案能為本地帶來多大實質效益,不禁讓人懷疑。

在後疫情的更不確定時期裡,政府決策者需更積極處理數碼平台的課責問題,建立合理的遊戲規則,但也需有更多思慮和準備,而詐騙與不實訊息的流竄,是其中亟需處理的問題。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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