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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南/全球治理是否窒礙難行?

(來源:Entertainment Weekly/Niko Tavernise/Netflix

由政府進行國際協商的模式,已不足以面對當代危機,所以我們才需要提出以政府、非政府組織、各種公民運動、跨國或本地公司、全球的資本市場及具全球影響力的傳媒等組織參與運作的「全球治理」,來取代傳統由政府代表人民全權參與國際公共事務的討論與創制。這種全球治理模式,在處理如全球暖化、大流行疫病防治或其他全球危機時,到底行還是不行?


【文/吳振南】

前陣子Netflix推出一部大為賣座的電影《千萬別抬頭》(Don’t Look Up,上圖),講述天文學家發現太陽系某彗星在半年後將撞上地球,於是求助白宮,希望美國政府解決地球毀滅危機。孰料這個全球危機卻成了民主大國政客權鬥與金權掛帥的政治籌碼,完全沒有將它放在心上。最終國際社會只能仰賴其他大國如中俄出手,不過任務還是失敗了,地球最終難逃毀滅。

這部電影當然在嘲諷美國脫序的民主社會現象:一旦選舉造成的社會分裂無法有效修補,政黨忠誠支持者就會轉變成民粹份子,無視現實,盲目聽信政黨領袖,不會抬頭望向顯而易見的危機。但除此之外,各位是否對電影裡不經意描述的國際社會反應,特別是全球危機出現後的處理模式有一種熟悉感呢?

當代國際關係是根據傳統的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來建構的,在現實主義的架構下,國際秩序由兩個主要原則界定,第一是有實力者定義下的和平,第二則是憑藉法律制定來尋求和平。

前者的例子,如上世紀九〇年代蘇聯瓦解後,所出現的美國治下的和平(Pax Americana)說法,就是在現實主義實力原則下的國際秩序觀,因為當蘇聯瓦解後,國際間只剩下此一單極的強權國家,可以以國際糾紛仲裁者身份,維持地緣政治的平衡,避免衝突出現。

後者除了考量國家實力,也相信人類具有一定理性,能藉由制定國際的法條與規範,解決衝突並實現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如二戰後聯合國成立,或簽訂各種國際條約,到後來國際間各種跨國經貿、軍事、學術科技合作,無一不是憑藉國際法規制定尋求和平的國際秩序。

(來源:The Washington Institute/Eduardo Munoz

現實主義主導國際政治

這樣的操作模式至今沒出現什麼大問題,這種國際秩序安排提供了相當的穩定性,為許多國家帶來發展和繁榮。但根據上述原則建構出來的國際秩序並不公平,正如發展中國家的馬來西亞人所體認,有時候很多個體僅僅是由於無法選擇的因素(如出生地)就處於起跑點非常不利的境地。更別說若拉長時空因素考量時,又會出現很多應得利益被他人不正當地侵佔的問題,如殖民母國對獨立後的原殖民地的轉型正義問題。

依照現有國際法立法,國家應該是不分大小,主權平等,但在現實國際政治裡,強國還是比弱國擁有更多主權,弱國的主權至今可能被任意踐踏。如聯合國中擁有否決權的只有那二戰戰勝的區區五大國;在布列敦森林體系下,國際貿易結算是以美元來計價等。

拙文〈疫情時代,重構全球衛生體系?〉曾明確指出,目前新冠疫情、全球暖化等全球威脅,如本文開頭所指電影的彗星撞地球一樣,讓世人認識到:過去把一切公共事務,包括需跨國整合的危機,全都委託給政府的統治(government)去進行國際協商的模式,已不足以面對當代危機。所以我們才需要提出以政府、非政府組織、各種公民運動、跨國或本地公司、全球的資本市場及具全球影響力的傳媒等組織參與運作的「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來取代傳統由政府代表人民全權參與國際公共事務的討論與創制。

問題是,這種強調組織化的集體行動,創制允許、規定或禁止某些行動的遊戲規則的全球治理模式,在處理如全球暖化、大流行疫病防治或其他全球危機時,到底行還是不行?

(來源:Vox/Olivier Hoslet/AFP/Getty Images

國家主權與政府角色改變

無可否認,在強調跨國界、跨領域合作的經典案例裡,就以歐洲七十年來的統合經驗,最能讓人信服國際秩序能藉由某種形式的全球治理機制促成。可是二〇二〇年英國成功脱歐(Brexit)過程,表明了像歐盟這樣要求參與統合的國家必須放棄部份國家主權,以及凡是皆採用政府間經由談判、妥協來整合彼此利益的治理模式,同時讓歐洲各國內部極右與極左的政治勢力深深不以為然。

對右派保守人士來說,政府參與歐盟就是喪權辱國的行為,同樣的,對堅定維護本土勞工權益的左派人士來說,政府參與歐洲統合過程中,開放了邊境和市場,完全漠視本土勞工應有權利,亦何嘗不是喪權辱國。換言之,目前的全球治理模式存在著根本缺陷,那就是沒有足夠反映各國的「地方治理」,其實這也是傳統國際關係理論中——「外交是內政的延伸」說法的意義。

許多國際協議的討論與創制,雖已納入除政府外,非政府組織、各種公民運動、資本市場及傳媒的參與,但這些走向國際的各種組織精英,是否真能代表各國內部一般民眾?如果不能,全球治理下得出的各種國際協議,將很難獲得國內認可,在後續推動中往往容易變成老在打高空的議程,難以付諸實施。最好的例子就是聯合國在二〇一五年通過《巴黎氣候協定》對抗全球暖化,美國卻在簽署後出現因政權輪替的反覆態度,即使拜登(Joe Biden)上臺後,已拋棄特朗普(Donald Trump)的「退出」政策、重新加入,如此已大大減損世人對該協定最終能否落實的信心。

不過,無法體現對各國的「地方治理」的問題,是否能證明全球治理無法處理全球議題?這倒不一定。這裡我要借用倫理學家辛格(Peter Singer)論證效益主義式全球正義(global justice)的思想實驗「拯救落水兒童」來說明,因為他正是用了這個論證去反駁人有偏愛同胞的傾向(或在此可用來反駁外交是內政延伸的說法)。

假設某A在上班途中,發現一個小孩掉入湖裡。這時,若A伸出援手去救人,小孩就不會淹死,反之若不施救,小孩就會淹死。辛格認為A「應該」會去救小孩,這是因為看到別人有難而我們有能力施援時,在直覺上,會覺得我們有義務做這件事;即使這樣會弄髒A的鞋子,或讓A上班遲到被扣薪。但同樣的上班族A卻有可能不會把買鞋或遲到被扣的錢,捐給每年一千萬個死於貧困的五歲以下孩童。

(來源:Global Citizen

援助義務攸關全球正義

為什麼會這樣呢?對一般人來說,「距離」是一種實實在在的道德事實,對一個看不到、聽不到的遠方陌生人,一般人便很難對這些抽象的人的苦難和死亡產生真實感。但這個思實驗卻指出人的行為矛盾,從後果而論,去救近在眼前的落水兒童,跟去救許多就快餓死在偏僻角落的貧困兒童幾乎沒有差別。因此,若人是按照盡可能給世界帶來「最大的幸福」此功利準則行事時(別忘了,這是一個效益主義式的論證),其行動仍應以最終達成的結果考量。如果同一筆錢能救多幾個人,就不該它花在只拯救一個人的生命,因為這才能為世界消除最多痛苦。由此,辛格推導出「富裕國家對貧困國家負有援助義務」這個效益主義的全球正義理論。

當然,我們都會同意,就算從直覺而言會拯救落水兒童,不表示在直覺上認可「富裕國家對貧困國家負有援助義務」,但也不會拒絕說,如此直覺蘊涵的道德義務往往也是可以推導出去的。

正如孟子在《公孫丑章句》上篇那幾乎與辛格同樣的論證「見孺子將入於井」,孟子指出,無論怎樣的人看到一個小孩跌入井中,都會立即有恐懼和憐憫傷痛的心情產生(不忍人之心),而君王施政時,若有這種不忍人之心時,就會施行不忍別人受害的政策。

當同樣的損害(損失褲子和上班被扣錢)能帶來道德上同樣甚至更好的結果時,就很難不會學孟子的君王那樣,根據道德直覺行事。這也就是說,外交並不總是內政的延伸,有時內政也是外交的延伸。

有能力在國際社會做好「治理」事務的精英,應該理解到如何為各種國際協議,提供一種不忍人之心的說服過程是非常重要的,若全球治理的參與者,能帶著同樣熱誠做好國內政治的「治理」,那麼出現一種更為合宜的「全球治理」模式就是有可能的。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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