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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雯/國家掣肘,突圍自強:獅藝運動夾縫中成長(上)

(來源:仙境新視界

舞獅作為馬來西亞華族民間傳統藝術,相對華文教育、宗教等課題,並不具有濃烈的政治色彩,但八十年代前曾經受到官方苛刻的限制。從八十年代走到今天卓然四海,被譽為世界舞獅王國,獅藝運動的發展與政府和華人社會的關係,時而互為消長,是本地華人文化史重要的一頁,更是馬來西亞多元文化歷史變遷的典型見證,尤其七十年代以來因應國家文化政策掣肘的自強與突圍過程。


【文/陳玉雯】

今年十月,本土自創的高樁舞獅準備申請爭取成為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不過,年初在政黨新春活動,舞獅停下埰地青時,被扭曲為不願為首相納吉夫婦獻藝而惹起爭議,各界紛紛促勿破壞這項文化運動,把舞獅政治化,顯然舞獅的發展得來不易,華人甚至各源流的傳統文化,在馬來西亞仍然被官方選擇性的認同,即便進入廿一世紀舞獅屢受受官方肯定,仍擺脫不了曾遭高壓的敏感陰影。

舞獅作為馬來西亞華族民間傳統藝術,相對華文教育、宗教等課題,並不具有濃烈的政治色彩,但八十年代前曾經受到官方苛刻的限制。從八十年代走到今天卓然四海,被譽為世界舞獅王國,獅藝運動的發展與政府和華人社會的關係,時而互為消長,是本地華人文化史重要的一頁,更是馬來西亞多元文化歷史變遷的典型見證,尤其七十年代以來因應國家文化政策掣肘的自強與突圍過程。

突破箝制:民間力量集結創立獅總

1957年馬來亞獨立以後,狹隘的民族主義單元化思潮逐步抬頭。1969年爆發五一三事件,隨後新經濟政策、國家文化政策一一劃分出土著與非土著的身份差序。在這個以種族為界的社會改造計劃下,族群意識無所不在,不公平待遇發生在各個層面和領域,甚至各族的生活形態、文化傳統也被放大標籤,官方對華人文化更是處處刁難,例如規定商號招牌中文字體尺寸、限制民間結社與文化活動等。對於華社,這是個茫然而苦悶的年代,舞獅作為華人文化的一部粉,自然難以倖免,成為單元文化政策壓制的對象,苦於伸展,與華社共同經歷時局浮沉。

1974年馬來西亞與中過全面建交,經過五年的打壓,華人文化發展相對出現改善的契機。隨著全國獨中復興運動,給華社帶來振奮的希望,面對極其惡劣的環境,華社體認到必須團結一致發展民間力量,華人文化諸如舞龍、舞獅、武術紛紛傾湧而出,在夾縫中尋思出路。同年獅界遂萌生起把各地獅團組織起來以凝聚力量、利於發展的想法,當時一批熱心人士集結組織舞獅總會,主要來自雪蘭莪州和吉隆坡的鄉團、會館和行業團體,包括聯勝、慶同樂國術團、雪隆廣肇、岡州會館、僑安俱樂部、沙登僑民體育會、建造行、洗衣行等附屬獅團。經過兩年奔走,「雪隆龍獅聯合總會」方獲政府批准註冊成立。獅總的創立,兩位永久名譽會長曾永森和李長流,以及各鄉團、會館功不可沒,華基政黨和華團在此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


(來源:The Rakyat Post/Daniel Chan

然而,國家文化政策強烈單元化的最終目標與原則始終沒有鬆動,儘管1976年國家文化諮詢理事會召開會議,徵求各社團意見,對多元文化的發展起不來任何實質作用。獅界雖已成立聯合總會,僅見苗頭卻迎來新一波的緊縮和沉寂。1979 年,時任內政部長加沙里甚至評論——舞獅是中國文化,無法表現馬來西亞精神,舞獅要本土化就應改成舞虎。無論如何,雪隆獅總的成立深具意義,它起著領頭作用,各州隨之紛紛成立龍獅會而結盟起來,本國獅界開始邁開復興的步伐。

1981年馬哈迪就任首相,始終延續拉薩的種族政策。在種族主義文化政策下,任何舞獅表演必須申請准證,且苛刻繁瑣。獅壇前輩周福照憶述,「當年舞獅賀歲須向各區警局申請准證,警方往往在除夕晚才發下批文」。當年諸如此類對華人文化的刁難一般都被隱忍下來。引起華社強烈反響的,是內政部1982年發佈舞獅演出禁令,規定農曆新年外,停止向表演舞獅的個人或團體發出准證。同年十月十六日,警方到達鄭強武術學院會慶現場天橋陵記酒家,命令停止舞獅節目;三天后,雪蘭莪德士同業聯誼社週年晚宴以舞獅助興,同樣遭到阻止。接下來許多華團皆無法申請到舞獅准證,抗議聲浪四起。雪華堂成立包括獅總、武總的聯合小組,促請政府解決舞獅問題;獅總召開緊急會議選出代表團會見官員,惟禁令問題始終懸而未解。

華團奮起:文化醒覺運動掀開序幕

直到八十年代初,一方面國家文化政策實施十年卻沒有預期效果,一方面馬哈迪初任首相忙於整合政治力量,社會控制相對較弱,於是華社積累的不滿乘勢爆發,十五個華團於1983年提呈《全國華團領導機構國家文化備忘錄》,強調文化的多元和平等原則;為了推動華人文化的長期發展,1984年成立「全國華團文化工作委員會」,舉辦大型華人文化節,掀起民族文化醒覺運動序幕;1985年成立華社研究中心,二十七個華團連署發表《全國華團聯合宣言》。系列訴求和舉動,振奮了整個華社士氣,尤其延續至今的華人文化節,更激勵了民間文化的復活與推展。

(來源:《堂堂九十:隆雪華堂90週年紀念特刊》)

八十年代可以說是華人文化發展迎來眾多突破的關鍵時期,獅界受到鼓舞,緊抓時機積極發展,以作為對壓制的回應。首先取得的成果是,舞獅演出禁令在1983年撤銷,1986年政府更廢除了室內及私人場所舞獅需准證的條例,雖然在公共場所表演仍需申請,以及不鼓勵在非華人區演出,但這意味著獅團可以更自由地表演,舞獅活動也隨之更為活躍。

1983年隨著禁令解除,雪隆龍獅聯合總會旋即乘勢創辦全國舞獅觀摩比賽,推動舞獅文化普及,打破獅團各自為政的孤立,增進交流聯繫。籌委會眾志成城,各社團協助推動,邀請隊伍參賽,歷經一年時間才解決准證、賽則、裁判等問題。其中,准證申請較為棘手,通過各種人脈關係,尤其經獅總顧問曾永森、李霖泰等人從中斡旋,終於成功爭取。此次比賽初步擬定了具指標性的賽制、規則和章程,規範化是團結的第一步;另一方面亦開創比賽先河,為日後舞獅運動發展奠定基礎。比賽聲勢轟動,也引起許多人對舞獅的興趣,紛紛成立獅團,壯大了獅總。1984年萬津中華校友會及蕭斐弘師父舉辦首個地方性舞獅比賽,區域性比賽由此逐漸盛行,與全國性比賽經過數十年發展,從七十年代一年不超過十場,到目前每年超過百場,互相構成隱性的活躍網路,從地方獅團、區域聯盟到全國總會,整個結構層層互動起來。

早期移民社會不少獅團是由武館和會館成立,或附屬於廟宇、幫會等,獅團門戶森嚴,爭強好鬥,予人龍蛇混雜的負面形象。獅總的成立,有意識地興革風氣和推廣健康的舞獅文化,把舞獅當作藝術與運動來推廣,具體實踐的第一步就是舉辦比賽,制定章程。這也是獅團由傳統形態走向現代的重要轉折,馬來西亞獅界更把這種革新視野帶入國際。

八十年代適逢有利時機,霎時間地方社團、民間組織成立獅團蔚為風氣,新村、居協、學校、政黨紛紛加入熱潮,成為本國特色,這與特殊的政治環境相關,是壓制後的一種反彈。雨後春筍的民間獅團,打破了獅團的組織模式和活動形態的限制,不但擴大獅團的發展空間,壯大舞獅運動的地方基礎,更一洗其刻板的負面形象。尤其八十年代中期以後,華校紛紛成立獅團,舞獅成了正當健康的體育活動。

至此,馬來西亞獅界集結民間力量,壯大基層,已為獅壇打下未來發展的基礎。數十年來從地方到全國及推動比賽、擬定章程等的奠基和發展,皆有賴於穩固而強大的地方根基和基層力量。至今國內獅團不計其數,一片生機盎然。

(下篇)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當代評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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